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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MBA项目的营销渠道(4)

时间:2022-10-05 23:24:43 MBA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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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MBA项目的营销渠道

  当然,对于普通的硕士研究生而言,也需要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中外合作项目对学生运用计算机进行研究的能力方面要求更高,力求使学生更加适应信息时代。

  充分运用网络和计算机工具进行交流和研究,学习外方先进的研究方法,从而终身受益。

  这就要求在项目的学生管理中必须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特点和要求,更为严格地要求!学生掌握运用计算机和网络的能力。

  2、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和外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

  是教育领域的国际化,随之便带来其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首先,项目管理方式具有涉外性。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虽然是硕士层面的教育,但其中方的归口管理单位并不是校研究生部,而是校国际交流处。

  相应的,项目要接受的是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的评估与审查。

  此特殊性也体现在日常管理中,外方教授来中国授课中方要签发邀请函,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供教授简历、护照个人信息页、来中国的行程安排等,以便省教育厅签发签证表。

  这就要求中方办学单位尊重并按照外事程序和礼仪来进行项目的管理。

  其次,项目管理方式具有合作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特点决定了项目在管理方式上的合作性。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美方在中国设国际教育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并与中方共同管理项目的相关事宜;学生在中国学习期间主要由中方进行日常管理,而在美国期间则由外方管理。

  这就要求中外双方办学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共同管理好项目。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难点

  1、教育主权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由此可见,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的原则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当然,这一原则也应贯彻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中,时刻铭记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是为我国培养优秀建设人才。

  要达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的要求就必须紧抓教育主权,但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际的运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难点。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因为学生的录取权在美方,学籍在美方,颁发学位证的权力亦在美方,这就导致中方在项目管理中的权限极为有限。

  中方合作进行招生宣传但却没有录取权,日常管理学生却没有中方学籍且不颁发任何中方证书。

  由此可见,中方在项目的许多管理上并没有实权,直接导致中方在项目管理中处于弱势。

  这就使得“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得到实施。

  2、学生意识问题

  学生在中方校园学习,但因其学籍不在中方且其归口管理单位也不是校研究生处,中方不发给合作项目学生研究生证,这使得学生在中方校园的身份比较尴尬,由此带来学生在意识上对中方管理的忽视。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

  虽然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但学生的学籍不在南京师范大学而在马里兰大学,所以学生对美方的课程学习态度上均比较认真,但对中方开设的课程态度上却相差甚远。

  作为中方合作办学单位,我们应反思中方开设课程与引进专业的切合度及授课教师的授课态度与授课方法。

  当然,教学是个互动的过程,如果没有学生意识上的重视与配合,做再多的努力可能也收效甚微。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方法

  1、紧抓教育主权

  管理是教育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维护着办学单位的形象和声誉及学生的利益等等。

  各办学单位应在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下紧抓教育主权,把“以我为主,

  为我所用”的中外合作办学原则贯彻在项目的管理中。

  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首先要维护中方办学单位的主动权。

  中方应是办学的主体单位,而不是外方的附属。

  合作办学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这决定了在选择合作单位及专业上必须根据中方办学单位的需求,把握选择的主动权,宁缺毋滥。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南京师范大学选择的合作单位是同样具有百年历史和良好声誉的美国马里兰大学。

  根据USNEWS上的统计,2005年马里兰大学的学术声望在美国的250所大学排名中名列第45名。

  马里兰大学的刑事司法系更是堪称该领域的泰斗。

  这样首先从资源上决定了该项目的优势性。

  其次,在教学的管理中,中方办学单位也应紧抓教育主权,维护中国学生利益、确保教学质量。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

  虽然录取权、发证权在美方,但其主要的教学活动在中国进行。

  中方监督美方的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监督美方教师的教学,确保课程质量;听取学生反馈意见,维护学生权益。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对于国内普通硕士而言,其收费一般较高,中方要保证学生能够学有所值,学到更先进的理念和研究方法。

  毕业后能服务于中国的社会建设。

  再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中方也应紧抓教育主权。

  纠正学生偏颇意识。

  以中美MCJ项目为例,虽然学生的学籍不在中方,但学生的日常管理却离不开中方。

  中方为该项目在中国的实行提供了教学场所、为学生提供了后勤保障。

  该项目的学生虽然没有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证,但他们享受的是南师大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切实生活在校园中。

  我们要消除学生的孤立感,让他们感受到南师大大家庭的温暖;鼓励他们听取相关学术讲座,共享法学院资源;鼓励他们和普通硕士一起参加活动,增进友谊和情感。

  2、注重中外特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放教育市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产物,是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这就注定了在项目的管理上必须注重中外特性。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管理上需注重中国特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对国外开放教育市场,让更多的中国学生可以不出国门留学,是中国吸收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下学生的教学与日常生活多在国内办学单位,相应的项目及学生的管理也多数依附于中方办学单位,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的也是中国的教育行政部门。

  这就要求中方办学单位在具体的管理中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接受检查和评估、做好汇报和备案等等。

  在学生的日常管理上也要根据中国校园管理的方式为其提供后勤保障等。

  因此,在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上注重中国特点必不可少。

  其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管理上亦需尊重外国特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离不开外方向中国派出教师进行主要核心科目的授课、外方与中方办学单位进行交流与商讨、外方向中国学生传授教育理念和研究方法等等,这就要求在项目的管理中需尊重外国特点,注重涉外礼仪并尊重外国的行为习惯,把合作办学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吸收国外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