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18 09:35:07 报告 我要投稿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绿化也是很多地方的必要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一:

  村屯绿化、高标准村屯建设、乡村城市化,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绿化、美化、香化”。实现“垃圾场变景观休闲地、臭水沟变通渠;路边林木绿茵、庭院花草宜人;巷道四通八达,街路宽敞明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如何搞,怎样搞?这是摆在我们农村工作技术人员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林业工作人员,要具备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长效稳定职责。如果频繁改造、反复修整,势必造成百姓的抵触而事倍功半。

  1)从目前情况来看,村屯绿化有5个组成部分:环村绿化林带、主街绿化带、巷道绿化带、休闲景观绿化地块和庭院绿化地块等。有些村屯还包括:水塘、水库、渠壕、河流和山边、丘陵等,为村屯绿化更加增添了优美的色调。

  (1)环村绿化林带,即,绕村屯四周而形成的围村林带,在我国“十一五”计划以前,基本以大青杨为主,在上个世纪末,相当一部分过成熟树木已伐除。但更新的很少,其实际价值就是提高森林保有量,增加人均覆盖率,是一个村屯绿化的主要部分。也是一个村屯绿化的标志,所以必须要加大管理;(2)主街绿化林带,一般是指“过村路”或一个村屯民俗文化、经贸活动较频繁的街路,路面较宽,通达,一般路况质量好于其他,人员集聚频繁,是村屯绿化的主线,也是村屯绿化重点投入之部分;

  (3)巷道绿化林带,主街道以外的所有村路,路面窄,路况稍差,尤其在春耕、秋收季节,路面、路旁杂物增多,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

  (4)休闲景观绿化地块,一般是指废弃地、垃圾场、依山傍水的闲置地快,像这样的地块,面积小,自然耕种条件差,而且投入较大,无法管理。因此,经过集体改造管理,建设成村民健身、娱乐休闲的小广场,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向;

  (5)庭院绿化地块,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宽大、敞亮的农民住房条件已基本实现,“好马配好鞍”的条件随手可得,庭院的绿化、美化、香化水准不断提升,瓜果梨桃、立体式栽培方式广进庭院,为农户的环境改善和经济收入都带来了可喜的成就。

  2)在具体操作时,最好把握以下步骤和环节。

  (1)环村绿化林带的建设。随着“高标准村屯”的建设,“环村林”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适地适树至关重要,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考证,化解纠纷,方可操作。

  ①一是解决“占地遮阴”的矛盾。近些年来,由于农户拱地头、扩地边现象严重,环村林地几乎遭到严重破坏。也就是:树砍光了,林地变成了农田,要想植树,老百姓会百般阻止,因此,村里要拿出台账,找回林地面积,彻底解决村屯建设的重点矛盾;

  ②确定林带宽度后,修建植树台。台宽最好4m、弓形,两侧要有明显的排水沟。旱地,只要不积水就行;如地面较涝,两边排水沟深、宽各50cm,排水沟必须要畅通无积水;

  ③栽植树木要以黄檗、段数、榆树、银中杨、旱柳(垂柳)、稠李子、糖李子、核桃楸等大型树种,最好几个树种混交栽植,不易乔灌混交,尤其是花卉了的灌木,一方面透风性能差,另一方面是无长远价值,浪费。

  (2)村屯主街和巷道绿化的主要问题是植树台、边沟。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二:

  一、工作目标

  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以村屯周围增绿、道路两旁增绿、房前屋后增绿为重点,扩大生态优势,开展“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建设乡村绿道,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产业。以“村屯绿化”为抓手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村屯绿化水平,实现树种丰富、结构优良、林相美丽的绿化多功能效应。力争到2016年底,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10000个,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绿化整体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确保绿有质量、绿有效益,村村有特色、屯屯有亮点,实现乡村增绿、农民增收,助推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开展“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

  (一)“三林”,即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增绿。营造护村林,对村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宜林地以及池塘、河流周边进行全面绿化,在充分体现乡村气息、自然生态的前提下,结合村屯周围现有绿化基础,以发展经济果木林为重点,以“见缝插绿”为主要方式,提高村屯周边绿化率,形成集生态、经济等功能于一体的护村林,实现林中有院、院中有林。营造护路林,对入村道路和村屯内主要道路两旁的宜林地进行绿化,根据可绿化用地的多少,建设以果树、花灌木或景观树种为主的护路林。对不能种植乔木树种的路段,设计种植灌木林带;对已绿化的路段,视情况补种彩叶或开花灌木,将林带加厚加宽。结合实际打造以特色果树、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为主的特色路,彰显村屯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营造护宅林,采取丛状、点状或零星种植的方式,对村屯房前屋后的零星空地进行绿化果化,有条件的在房屋周边种植花灌木。

  (二)“两区”,即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动员村民以腾挪、置换或调整等方式整合绿化用地,利用村中大块空地,采取乔灌花立体绿化方式,建设公共休闲绿地,供村民休闲游赏。划定村屯周围和房前屋后原有的风景林、风水林、水源林和休闲林等区域为生态小区,实行封山护林责任制并列入村规民约,明确管护措施,严封强管,禁止在生态小区内砍柴、取土、采石、放牧、开垦,避免破坏生态。做好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管理,乡村严禁砍伐、买卖古树名木和大树,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加强对大树古树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大树古树的'自觉意识。

  (三)“一道”,即建设乡村绿道。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周边自然生态较好、人文气息浓厚或具有独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的村屯,试点建设环村绿道或与城镇、景区连接的乡村生态绿道、村中休闲步道和生态小区林间小道,供群众骑车漫步、享受自然、感悟历史、休闲养生,全力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

  (四)“双发展”,即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生态产业。动员农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形成一个个“微田园”,田间有院、院间有田。采用攀附藤本结果树种(如葡萄、百香果等)进行遮盖式绿化,或采用乔木果树(如枇杷、荔枝等)矮化技术进行景观式绿化,或采用乔木型与藤本型混合式绿化,将绿化与蔬菜瓜果种植相结合进行田园式绿化,引导农民经营庭院促增收。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条件,科学选择不同村屯的不同产业发展道路,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引导生态农林产业发展,丰富无公害果品和有机果品种类,提高农林产品品位和附加值。结合树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名优果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树种,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绿化果化彩化花化相结合,实现绿化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民族特色,提升乡村环境文化内涵,打造乡村旅游的“升级版”,既添绿又增景更增收。

  三、实施方式

  (一)抓好规划编制设计。自治区林业厅指导各市根据地理、气候特点及农村区域经济和文化差别,编制本市村屯绿化总体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屯的建设重点。重点按照高速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沿线、江河海沿岸、港口、运输场站和航道管养基地、航运枢纽集中连片提升以及重点解决石漠化贫困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要求,制定西江和北部湾流域、右江河谷生态农业片区和桂西北石漠化治理修复片区等连片绿化规划。各县(市、区)组织编制本辖区村屯绿化规划,形成不同类型村屯的绿化建设方案,结合实际自主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果木树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等,引导群众自主种植。

  (二)科学整合绿化用地。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群众自愿通过腾挪、置换或调整等方式科学整合绿化用地,引导鼓励群众拆除清理自家无人居住的废弃旧宅基地等用于种果种树。以联营等方式整合村边个人经营和集体经营的地块,种植果树等有经济价值的树种,形成产业化绿色基地。探索完善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政策,合理规划和调整房屋布局,整合村屯土地资源,确保村屯具有一定的绿化面积。

  (三)保障绿化苗木供应。由各级林业部门联合各级农业部门负责苗木特别是果树苗木的培育和管理,提早准备,按需组织,加强管理。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苗情况自行采购苗木,以保证全区种植树木的多样性。在大力培育群众愿意且适合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果树苗木的基础上,保障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苗木的充足供应。进一步健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和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良种壮苗生产能力,提高农村绿化良种苗木使用率。完善苗木供销链,加强苗木生产供销调控,防止苗木价格虚高、供销脱节。加强苗木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平台建设,紧密跟踪市场行情,适时发布苗木供需信息,确保苗木供应数量充足、种类多样,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四)合理选择绿化模式。根据可投入绿化资金量、可绿化用地面积和村屯规划情况,采用不同的绿化模式,宜果则果、宜林则林,突出不同村屯的特点和特色,多种大苗,多种乡土树,多种果木。面积较大、人口集中、条件允许的集中型村屯要建设休闲林区,有生态小区的村屯要划界保护。自然生态良好或具备特色优势的村屯,可结合乡村休闲旅游修缮村中休闲步道和生态小区林间小道或建设乡村生态旅游绿道。林果产业有优势、自然风光优美和历史民俗文化浓郁的村屯,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展生态产业。

  (五)建立市场化增绿机制。结合实际,因村制宜,落实林权,明晰产权,签订管护责任协议,明确农村公共用地绿化果化管护与收益关系,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确保种得下、管得好、护得住、能致富。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政府招商、部门支持、公司经营、农户参与的方式,将村中村边集中连片的空地承包给企业作为园林苗圃基地,建立企业与农户间全新的互利共生关系。促进村屯绿化美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探索分包管理模式,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把农户房前屋后的苗木交由农户管理,所有权归农户。鼓励农村经济组织和有实力的业主承包经营管理公共地块的园林苗圃。

  (六)整合力量统筹推进。“村屯绿化”活动要与“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活动统筹推进,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农村水系周边的村屯,要结合农村水利建设,在周边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发挥涵养水源、污染防治、净化水质的生态服务功能;江河湖水库周边的村屯,要结合水利工程开展生态绿化、景观绿化建设。村屯沿路两旁的绿化要结合道路硬化同步推进,多绿化,少硬化,既要硬化畅通,又要景观改善,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共同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乡村美丽风景线。

  (七)加强专业技术指导。自治区林业厅联合农业厅组织编制《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操作手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树种选择、绿化模式、种植技术、管护技术上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种植和管理技术水平,确保村屯绿化质量和效果;优化果树配置,提升村屯绿化效果和经济效益。从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选派干部组成乡村绿化工作队,于2014年下半年活动启动开始到2016年12月,分别进驻全区各市、县(市、区)全程参与绿化用地落实、作业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加强基层技术培训,培养村屯绿化技术能手,使技术能手成为绿化建设的先锋,负责当地村屯的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四、示范村屯建设

  2015-2016年,在全区选择1万个村屯打造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以下简称示范村屯)。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屯,分别打造一批示范村屯,形成示范集群效应,以点带面,助推村屯绿化在全区全面铺开。示范点要结合“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以及树种结构调整,整村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实施模式。示范村屯建设实行“市场为主、群众主体、林业指导”的县级建设模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村屯绿化”专项工作。从宣传发动、村屯选择、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实施

  到检查验收,坚持农民群众为主体,由县级人民政府及乡村绿化工作队帮助村民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充分引入各种经济实体和金融主体参与“村屯绿化”建设工作。

  (二)村屯选择。示范村屯要求规模在30户以上或相邻两个村屯户数达50户以上,基础条件较好。重点选择位于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交通枢纽沿线可视范围内、西江和北部湾流域、石漠化贫困地区和修复片区、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屯。已实施“绿满八桂”工程村屯绿化项目的村屯(除部分确需改造提升的村屯外),原则上不列入此次示范村屯范围。

  (三)项目申报。由县级人民政府联合乡村绿化工作队和市、县(市、区)林业局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提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需要绿化的村屯进行登记造册和排序,于2014年11月底前由县级人民政府将2015-2016年示范村屯建设计划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送自治区林业厅。

  (四)任务安排。自治区林业厅汇总各市的年度计划后,根据各市、县(市、区)的生态产业发展情况和预计可投入资金量以及近几年来各市、县(市、区)村屯绿化实施的具体情况,经综合平衡后于2014年底前下达2015-2016年全区示范村屯建设计划。

  (五)作业设计。以自然屯为单位,按照“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村屯验收标准(表2)的要求,由县(市、区)组织有资质的林业或园林设计单位编制村屯绿化作业设计书,明确绿化用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并附征求村民意见记录,作业设计书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林业厅备案。

  (六)项目验收。县级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全面自查,将自查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统一送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实地抽查验收。根据年度任务,当年12月底对作业设计、招投标、备耕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次年4-5月按作业设计书和考核验收标准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积极探索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的好机制、好做法。充分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将村屯绿化设计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参与到村屯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环节中来,切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群众主动投工投劳。鼓励群众自发组建绿化工程队等经营管理实体,让农民群众有能力、有基础、有动力成为活动参与主体,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在建设绿色家园的同时共享绿色经济效益。同时,发挥基层组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乡村绿化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增强群众的生态理念,大力种植既能绿化美化又能增加收入的果树、珍贵树、乡土树,逐步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提高绿化的综合效益。

  (二)整合可利用资源。按照“财政补助一点、村级自筹一点、农民群众投资投劳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绿化资金,整合各种可利用资源,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甚至不花

  钱也能办成事,追求办成事了有收入。自治区财政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一般村屯按照每个村屯30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重点在苗木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具体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并由市、县(市、区)制定验收标准和组织验收;对于示范村屯,自治区按照平均每个村屯12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用于规划设计,苗木补助,绿道、生态小区、休闲小区建设等费用及对验收合格后村屯的以奖代补)。各市、县(市、区)财政要积极整合各方绿化资金,加大对村屯的绿化投入,并针对村屯绿化规模进行资金调配,做到投入资金量与绿化建设规模相符合。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智出资有收益,充分释放群众无穷的创造力。创新鼓励机制,发挥当地党组织、村民理事会的宣传组织作用,采取冠名、奖励、树碑立传等办法,鼓励和引导本乡本土的企业家、工商界人士、经济能人和在外地工作且热心建设家乡的人士带头捐资捐物、参与村屯绿化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形成强大合力。自治区林业厅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实施“村屯绿化”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监督以及整合本级财政资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整合村屯土地资源,保障绿化用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乡村绿化规划的指导和服务;自治区农业厅负责指导果树苗木的培育,协助做好果树苗木供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负责指导重点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屯和特色村屯发展生态乡村旅游经济;自治区扶贫办负责贫困地区村屯的生态修复;自治区总工会、团区委、自治区妇联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库移民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严格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严格“村屯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保证质量;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建设的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级乡村办适时组织人员对包括示范村屯和一般村屯的整个“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进行验收。

  (五)建立长效机制。把村屯的绿化管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使群众互相监督,形成人人自觉管护的长效机制。各级林业部门要定期检查活动成效,引导村民及时解决管护中存在的问题,维护绿化成果;加强培训,提高村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时让村民了解各项新技术,提高管护的技术含量。

  (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农民群众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新风尚、新习惯,提高群众增绿爱绿护绿意识,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营造“村屯绿化”活动良好氛围。

  六、验收标准

  “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按《“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表1)进行验收,示范村屯建设按《“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村屯验收标准》(表2)进行验收。

【绿化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2-19

乡镇专项自查报告11-23

检查专项自查报告范文12-31

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2-14

土管所两整一改革专项活动自查报告范文12-26

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1-19

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01-01

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2-28

专项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例11-27

案件专项治理岗位自查报告精选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