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10-07 17:13:12 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截止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7.98万人,占总人口的18.6%,70岁以上32921人,80岁以上的8444人,90岁以上676,100岁以上6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发展,老人对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需求不断增长,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举措。

关于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民办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1、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十一五”以来,我县抢抓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机遇,强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完成了全县17所乡镇敬老院的撤并整合。投资5000多万元,先后建设了一所县中心敬老院和温泉、长林、新铺三所区域性敬老院,一所社会福利院,建设总床位达1300余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创办养老实体,投资548万元的爱心老年公寓,现有130多位老人入住;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取得新进展。今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已建和在建的幸福院12个,其中周家山镇留旗营村幸福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11所正在建设之中。

  2、养老服务惠及范围逐步扩大。一是对 “三无”和“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为他们提供无偿服务,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县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1319人,集中供养493人,分散供养826人。集中供养450元/月 人,分散供养375元/月.人。“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高龄老年人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高龄补,70岁到79岁,每人每月50元,80到89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列入财政预算。三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每月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四是计生部门每月为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100元,为城镇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补助金106元。

  3、养老服务法规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省市出台了有关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老年人在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方面实行优惠,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共为全县37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去年以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养老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设施规模、档次、服务方式、水平与当前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办养老机构运行经费投入不足。虽然我县建设了四所敬老院,可基本满足全县1000多名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养老需求,但因地方财力不足,目前只启用了中心敬老院和长林敬老院,温泉和新铺敬老院因设备配置不到位,无法启用。同时因护理费较低,无法招聘到专业学校毕业的服务人员,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社会养老优惠扶持政策不配套,民间投资积极性不高。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由于养老服务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投入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加之现阶段优惠扶持政策不明晰,不利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县仅有两家民营养老院在申报之中。

  3.规划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与市场需求脱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中定位不明,规划滞后,社会养老机构布局与群众和市场需求脱节。养老服务设施与学校、医院一样都属社会公益设施,但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征地困难,新建养老机构大多建在郊区或农村,而城区许多老人不愿意远离家庭,势必造成建成的养老设施空置或发展缓慢,虽然许多民间资本对养老服务业感兴趣,但因规划设置无位,用地困难,申报审批环节多等因素影响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滞后。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较大。目前我县城市社区还没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充分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责任,提高集中供养率。加大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2.制定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行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扶持补助政策,激励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城规部门要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新修建住宅小区要统筹考虑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居住人口比较集中的新建小区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效率,逐步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4、加强人员培训,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制定与养老服务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补贴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安心、优质为老年人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的工作报告03-30

“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报告10-26

关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10-09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03-02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04-20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06-19

关于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范例10-08

201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任前讲话(全文)06-12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究论文10-08

城乡建设计划总结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