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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21-03-04 15:12:36 报告 我要投稿

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调研报告1

  xx街道办事处辖区位于城区东半部,辖区面积9.4平方公里,辖9个居委会(含xxx、xxx两个街道居委会),xx个居民小组,总人口11.2万人,其中本地居民2.7万人,属地管理的市直单位40余个。办事处所辖的各居委会属典型的“城中村”,除城区主次干道外,基本上村村相连。其规划建设完全遵循城市管理范畴,其一,本地居民与城区干部、职工、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混居;其二,大部分党政企事业单位分布在所辖的9个居委会;其三,辖区除少量零星耕田外,其它裸地已被市政府征用或纳入土地储备。

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xx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重点是努力扩大街道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建设税源经济;积极探索加强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强化社区功能,改进社区管理,发展社区服务;加强以社区为重点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社区居委会科学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

  一、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现状

  1、管理体制。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是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办事处领导成员的分工上,安排了办事处纪委书记重点分管此项工作。办事处除原有的城建管理服务中心外,还内设了城建办和环卫办两个专门办公室,每个办公室抽调了5-6名工作人员。城建办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建设等监督、检查和管理,环卫办的主要职责是对办事处辖区内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监督、检查和管理。两个办公室同时也接受市城建、土地、环卫等部门对办事处城建管理中相对应工作部分的指导、检查和验收。

  2、财政体制。办事处的城建管理服务中心和城建办在城建管理工作中无任何额外财政收入;环卫办每年通过各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征收了一定数额的环卫费,全部用于社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和聘请环卫工人工资开销。

  3、城建管理工作成效。办事处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坚持“建管并重,建管同步”的思路,实行分包制,把城建环卫工作任务分解到居委会,分解到人,实行奖罚;并积极运用“4+2”工作法,动员群众主动出资筹款参与建设,全面实行自筹、自管、自建,并多次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清理违法违规建筑等专项活动。几年来,全处硬化背街小巷280余条,20多万平方米;铺设彩砖两百余处,万余平方米;配套建设下水道11700多米;建设社区小游园9个;栽植花草树木十万余株;每个社区居委会均配套社区卫生所、便民小超市、幼儿园、文化茶馆、健身场地等两所以上;改造升级公厕12座;建成垃圾中转站12处;组建了80余人的环卫清洁队伍,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内50余万平方米范围的环卫清洁任务;建成文明居民小区8个;植树12000余株,绿化面积8000余平方米。同时,积极配合建成了市人民公园、xx游览区、xxx展览馆、

  xx大道、xxx路、x高中、xx嘉园等市重点工程,以及xx医院迁建、xx学校等市重点在建工程。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混乱。主要表现为城市居民在建筑房屋时,无证违规建设、超标建设、不按规划建设、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私卖土地等。

  2、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主要表现为游商小贩随处设点摆摊、临街商铺占道经营、农贸市场有市无商等。

  3、环境卫生脏乱差。主要表现为生活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无分类,环境卫生配套设施人为损坏严重等。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1、城市意识差。办事处居委会的居民,大部分是近几年在城市化过程中由农业户口转化成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依然保留着浓厚的小农意识和农村生活习惯,无法立即适应新的城市生活,造成城市生活意识淡薄,在处理日常生活和生产方面随意性较强,法律意识也不高,因此出现了在建房、经商、环境卫生等方面不按程序或制度办事的状况。

  2、管理体制和职责不清。我处辖区地理位置处于城市中心,承担着城市工作中大量的管理和治理任务,在城市管理的工作区域和职责上,必然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实际上的交叉与重叠,出现问题后,极易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形成推诿扯皮。但是,作为政府派出的最基层单位,街道办事处基本上没有执法权限,这样就形成

  了责任与权限的不匹配、不清晰,使管理工作乏力。而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由于注重办证、审证的收费,因而多采用罚款方式来处理违规现象,结果使一些违规人员以罚款单充当“合法手续”继续违规,形成违规—罚款—再违规—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使问题日积月累,成为顽症,如环境卫生脏乱差、禁止和拆除违章建筑、制止破墙开店、取缔占道经营、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等,办事处没有相应的权和利作保障,缺少必要的行政手段,除了说服教育,没有行政制裁,就使街道办事处对城建管理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无法有效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极大地增加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量。

  3、城市规划体系不配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的规定,街道办事处作为乡镇一级单位,应当在城乡规划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目前的情况是,自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原来隶属于乡镇的规划所划归市规划局,使办事处(或乡镇)失去了参与城乡规划的唯一途径,办事处(或乡镇)在城乡规划中不再具有话语权,如在居民建房规划程序中,原有的村、乡镇、规划部门“三级放线”机制,如今变为规划部门“一级放线”,从而使办事处在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

  4、责任追究不彻底。由于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和职责的不清,无论是街道办事处还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就容易发生混淆,往往是出现问题后,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得责任追究制度沦为一纸空文,无法彻底深究,进而影响参与城市

  建设管理工作整体工作人员和部门的士气,助长了城市建设管理中歪风邪气,危害到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整体工作。

  四、城市建设管理的建议

  1、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城市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以“增强城市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站、报纸、文艺演出等舆论宣传载体和手段,在广大市民中深入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文明城你我他”、“文明城市大家建”等理念,促进全市市民城市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提升,在全市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文明城市的舆论氛围,弘扬“爱我xx、建我xx、美化xx”的城市文化。

  2、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协调机制。在市城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全市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由市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参与的城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力求取得城建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

  3、合理划分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有关城建管理的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意见或办法,明确城市建设管理的内容、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体系中的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处罚条款、责任追究等,明确赋予各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单位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形成“两级政府(市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模式,切实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调研报告2

  一、何为街道办

  街道是中国大陆地区不设市辖区的城市(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和地级市所代管的县级市、县)、较大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市辖区或功能区的行政分区,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政府、不设市辖区的市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其中,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所代管的县级市、县所辖的街道属于等同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所辖的街道以及地级市所代管县级市、县所辖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

  二、设立街道办的条件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处级干部,地级市以及其他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科级干部)。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三、街道办的行政职能

  街道办有以下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

  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改革思路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历史性积极作用。随着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更显重要。然而,目前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都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体制不顺,职责不清,责权利不一致。区、街事权未合理划分、界定,区(市)级部门延伸到街道的机构和人员应下放的还未下放,街道办事处事多、人少、责任大、权力小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综合管理职能和社区服务功能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和制约。二是内设机构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有的多达10个以上,且设置不科学合理、不规范,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影响了街道职能的发挥。三是行政编制偏少(有的仅10名左右),造成人员超编严重,超编率达20%以上;有的为解决工作急需,不得不使用事业编制,形成政事不分,混岗普遍。四是临时人员多,靠收取各种费用维持,增加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作用,确保辖区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持续发展,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理顺关系

  理顺街道与各方面的关系是街道机构改革的关键。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能、工作程序和办事规程,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三个关系:一是向下放权,理顺区街关系;二是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三是健全充实居委会组织,理顺街居关系。

  (二)转变职能

  一要支持政企政事分开;二要明确工作重点;三是建立“小机构、大服务”体系。

  (三)调整机构

  第二部份 以广州越秀区建设街街道办为例探讨广州市街道办事处现状

  一、调查的主题  以对广州越秀区建设街街道办的研究和采访、总结所得结果为例探讨广州市街道办事处的现状

  二、调查的时间  2011年12月8日下午

  三、调查的人员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10级公管(2)班第三学习小组全体成员

  四、调查的地点  越秀区建设街街道办

  五、受访问者  罗进

  六、调查的过程

  摘要:建设街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越秀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区政府处理一定的行政事务,是一个基层机构,所有科室都与群众打交道。街道办不搞经营,负责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城管、卫生、赈灾、救济、低保低收入群体保障金、社会治安维稳、禁毒)

  关键词:街道办 建设街道办 基层机构  政府的派出机构  撤销街道办

  正文:

  (一) 采访前的采访资料查找

  从还没对建设街道的相关负责人采访之前,我们事先对建设街进行资料的查找。经过查翻并整理多方面的信息资料,我们得知,建设街是广州市原东山区于1986年1月成立的一条行政街道,成立之后街辖区域经历过两次划分调整直至1998年基本定形,使街辖面积达0.93平方公里。2005年9月经行政区域调整,并入越秀区。目前,有户籍人口60559人,居民住户14894户。

  建设街从成立至今,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变化,面貌焕然一新。辖内高楼林立,教育资源丰富,机团单位和金融机构颇具规模。近年,诸多高档次的商住楼也陆续崛起,原有的老居民区经区、街全力整治后,实现了旧貌换新颜,使建设 街成为了广州南大门经贸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作为越秀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建设街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务实进取,不断创新,较好地推动了本街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2001年,建设街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2002年初被广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三年一中变”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广州市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广州

  市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街道”、“广州市卫生模范街道”、“广州市消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计生和治安工作多年获得市、区的好评,还有多个社区被命名为“广州市文明社区”、“广州市绿色社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社区”、“广州市环境达标社区”。

  以下是建设街道的各项制度:

  <1>建设街服务承诺制度

  1、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按照职责范围,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提出的有关事项认真办理,负责到底,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种责任制度。

  2、按照职责划分,首问首办责任科室是指接受咨询或受理有关业务的科室;首问首办责任人是指负责接待或办理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其中,群众致电或来办事,被问到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3、首问首办责任制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热情主动,坚持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效率,讲究实效;遇事必管,办事彻底。

  4、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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