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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3-13 18:46:14 报告 我要投稿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情况的调研报告

  由分管人防法规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吴瑞桉副主任带队、蔡文彬副调研员、工程科山雄惠、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人徐政莉参加组成的调研组,在省质监站彭玉宝副站长的全程引领下到昆明的四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市办领导报告如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由于丽江2012年后才全面开始进入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处于初步认识阶段,本次调研主要是参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了解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工艺、技术以及企业管理、营销、服务模式,熟悉省办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管理的基本情况,推动我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管机制的建立。

  二、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9家定点生产企业,其中“神盾”和“鼎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是今年三月才批准成立的。由于时间有限,我们重点调研了省办工程处和省质监站推荐的具有代表性的四家企业。

  (一)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为XX市人防办的直属企业,成立于上世纪七十代初期,生产人防设备已有三十多年,2004年改制为私营企业,也是省内唯一一家生产安装人防防护设备的本土企业。公司现址云南省XX市XX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826号,属XX市政府扶持鼓励改扩迁建,公司占地30亩、厂区建筑10000平方米均为企业独立产权。公司内生产厂区、办公区以及住宿区相对独立、各为区域;厂区管理制度齐全、车间操作规范、产品堆放齐整、仓储材料齐备,生产加工的流水线严谨、有序且配备较为先进的数控机床,产品精度较高,主要生产防护设备和通用器材。公司共有员工180余人,管理人员工作严谨,技术人员全面、老练,满足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要求。据了解,是我省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历年年检成绩最优、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服务州市反映最好的单位。该企业已在我市备案获准在辖区内提供服务。

  (二)云南固盾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批准成立于2005年,生产人防防护设备近十年。该公司位于云南省XX市XX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682号,与民安公司同街相距不远。公司占地15亩、厂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均为企业独立产权。公司内部情况与民安公司相似,与之相比只是生产设备缺数控机床,但员工多20余人。据了解,是我省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历年年检成绩其次、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服务州市反映较好的单位。该企业虽未到我市备案,但视同符合丽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要求允许在辖区内提供服务。

  (三)云南高长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批准成立于2011年5月,是同期批准成立的4家企业(后述)之一,从业三年一直租用已改制的原XX市木板厂旧厂房生产,今年三月因原租用厂房突然被收回而搬到XX县工业园区内租用8000平方米建筑继续进行生产,其中生产厂区约2000平方米,自称已在昆明辖区谈妥宗地拟建自有生产基地;现公司内生产厂区、办公区以及住宿区相对独立;操作车间基本规范,生产还算严谨、有序。据厂区负责人介绍,公司员工70余人,管理、技术人员基本满足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要求。是我省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历年年检成绩居中后、从业时间不长、正在发展过程中的单位。

  (四)云南神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批准成立于2014年3月,是我省刚批准成立的两家(另一家为鼎盾公司)企业之一,该公司租用位于茨坝的昆明重工机械厂厂房约8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区约1000平方米。目前仅有不到十个工人在进行作业。据厂区负责人介绍,公司上下只有员工30余人。今年四月省办检查为不合格单位而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是我省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资历最浅、员工最少、技术条件和生产实力最为薄弱、尚无生产订单的单位。

  (五)其它生产企业

  据省办介绍,云南“富诚”、“盛欣泰”“甲东”、“经建汇通”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四家生产企业均为2011年前后(富城为2009年)批准成立的,其生产场所(均为租用)、技术力量、服务业绩、业内声誉、从业时间、省办年检结果等基本情况均与高长安公司类似。据悉,富诚公司已在昆明辖区受让宗地60亩正在建设自有生产基地。

  三、存在问题

  除民安公司和固盾公司外,其它所有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从2012-2013年年检通报情况看,专业技术人员完全满足要求的一家都没有。

  二是总参的生产标准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三是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技术人员对质量控制标准把握不准确。

  四是生产设备不够先进,更新换代的步伐不够快捷。

  四、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省内9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生产经营时间长短不一、规模大小各异,特别是生产能力、技术力量有明显差别。从综合实力看,民安公司是全省最早生产经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安装的企业,固盾公司承接过省内多家人防指挥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及安装;两家企业均参与了昆明地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及安装,生产能力和技术力量均属目前省内最强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也是目前完全符合丽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通知的准入要求(在云南备案的定点生产企业、连续五年年检无整改记录、拥有独立生产基地)的生产安装企业。

  五、关于人防防护设备产品的价格问题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2009)325号)、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云防办(2009)137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与其他省市一样,实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指导政策。这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其指导思想是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确保防护设备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目前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一些定点企业诚信意识薄弱、虚假宣传质量、虚假标注质量标识以次充好等质量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防护产品质量。

  二是防护设备是平时极少使用的战备设施,不经过技术检测,其使用价值和质量高低在平时很难显现出来。因此,许多工程建设单位在选择防护设备时,更多的是关注产品价格,而忽略产品性能和质量。如不加以规范、指导,势必导致各定点生产企业大打“价格战”,这对于保证防护设备产品质量非常不利。

  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是:①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定期发布《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并在人防网站上公布,要求各州、市和各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统一执行;②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各生产企业销售安装的产品在指导价格上下8%的范围内浮动,不得突破;③对不执行指导价、操纵市场价格、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或高于浮动幅度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予以惩处:第一次发现,视情节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第三次发现,报国家人防办依法取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就我省而言,定期发布价格信息指导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价的政策一直延续到2012年,2012年后既未发布也未取消,但仍作为人防设备生产企业产品定价的基本原则和省办对企业进行年检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遵循至今。据了解,其它省市区至今仍执行定期发布价格信息指导本地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价的政策。

  六、关于防护设备的准入管理问题

  随着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即行政许可)制度的取消,人防防护设备跨省区经营服务也即将成为可能,省内外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也将如雨后春笋般增加。初步分析,近期省内即将新增近20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包括运用价格信息指导企业产品定价政策在内的原有的服务环境将被打破,这一行业内将不可避免的出现激烈竞争,结果必然会出现企业优胜劣汰,因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其安装实行终身维护的政策是否能够得到持续、长久落实将是个问题。丽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关于防护设备准入管理的三条规定(在云南备案的定点生产企业、连续五年年检无整改记录、拥有独立生产基地),正是考虑到这个情况而提出的正确要求,既切合我市当前实际又着眼了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长远考虑,既维护了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的权益又有利于理顺并持续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安装验收移交后的维护管理关系,应该坚持并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七、几点建议

  1、由于我市2012年后才全面启动人防工程建设,广大干部、市民特别是开发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技术、安装及维护的知识了解有限,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定价销售的政策、意义了解较少,应多加宣传说明。

  2、人防部门在进行行政审批和质量监督、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在服务的过程中,应对对定点生产、定价销售和备案准入等政策不清楚、不明白或者不理解的建设单位多做耐心细致的解释。

  3、建议省人防办制定规范的价格信息政策、定期发布真实可靠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建立科学的价格管控机制,既切实约束定点企业在公平、合理的价格指导下提供优质服务,避免因“价格战”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又引导建设单位在公平、合理的价格指导下获得优质服务。

  4、建议我市人防办尽快建立第三方质检机制。由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由厂家生产及检测、供货、安装及检测“一条龙服务”的,质量的合格与否完全由生产厂家自行检测确定,而防护设备因其平时极少使用故不被人关注,极易导致产品以次充好、安装马虎应付等质量问题的发生,所以,引入第三方对所有入丽提供服务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及安装进行抽检就显得必要。通过第三方检测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网上通报并强制退出XX市场,以维护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声誉,确保辖区范围内的人防工程规范建设、防护设备质量可靠,推动辖区范围内的人防工程依法建设、有序建设、和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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