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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2-10-08 07:31:51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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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县民政局对其中涉及民政内容的计生服务工作狠抓了落实,为维护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好的势头和好的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政局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一、强化计生意识,搞好孕情跟踪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面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随着工作力度的加大,虽呈现比较好的势头,但某些方面却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为此,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年初制定了《县民政局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及方案》。二是抓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和《收养法》及省、市、县计生政策,使国策在本系统的每一位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从而在思想上强化了计生意识。三是对新婚夫妇开展婚姻法律知识宣传,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每月初将办理婚姻登记个案信息提供给县计生委。四是抓计生责任网络落实,为预防计生工作在局部出现“空白点”,县民政局成立了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使民政计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实行有效跟踪,确保信息反馈及时。信息准确,是做好计生工作的前提条件,县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在此下了较大功夫。一则在年初对本单位育龄夫妇计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二则尤其对育龄妇女长时间离岗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六是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做好孕检工作,为育龄妇女孕情跟踪提供可靠保证。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至今民政系统无一例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对象。

  二、依法收养、严格送养

  弃婴收养和送养,是民政社会事务工作中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由于法制观念不同,导致遵纪守法意识不同,部分法制意识淡薄之人受封建传统观念束缚,超计划生育,造成女婴遗弃集市口、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办公楼门口,个别的则以该弃婴患有先天性残疾或重病而被遗弃。由于弃婴无明显标记,故而无法查找到其亲生父母,给弃婴来历调查造成极大困难,无法送回其遗弃人。而作为进行社会救济工作的民政福利机构则必须承担起接收弃婴抚养责任。另一方面,作为社会救济经费有限的社会福利机构,又无法做到无止境的弃婴捡拾,须通过社会上有抚养教育弃婴能力、身体健康的自愿抱养人收养,以便共同分担社会责任消化部分弃婴。对此,在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时,民政部门社会事务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收养和送养手续,至今无一例违规现象。同时,每月初将办理收养登记信息提供县计生委。

  三、启动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不是一项单纯的工作,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商配合。县民政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着在以下两个方面对独女户、二女户结扎户和不育户中的特困或贫困户予以了政策倾斜:一是将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不育户中的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将城镇独女户、二女结扎户、不育户中的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由于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政策的落实,有效地消除多数纯女贫困户的生活后顾之忧,从而为推动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尽了一份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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