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10-08 07:41:50 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篇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

  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20xx年上半年,云南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国务院减负办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负担、督促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整治企业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减负、治乱、服务并举,标本兼治,强化督查,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措施,制定方案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20xx年我省在经济发展形势复杂严峻,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幅回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于4月份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xx]25号),明确提出了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社保优惠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意见》要求相部门关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减少服务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按照5.5%执行,对完成煤炭转型升级任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征收额的60%给予奖励。从20xx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自20xx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省级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4%。对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意见》的出台实施对减轻企业负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我省减负办于3月、6月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减负(20xx)1号)、《省减负办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xx)3号)。各州市减负办已按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省政府非公经济发展督导组在对部分州市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时,也把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作为重点督导内容,积极督促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逐步建立涉企业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我省于今年初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十五类47项)和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34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一是建立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于20xx年6月公布了我省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5项);二是建立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今年上半年,我省开展了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并于6月18日向社会公布了我省省级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目录中仅保留了装置检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2个收费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减(20xx)1号)要求,到今年底,有条件的州市必须建立州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前置审批目录清单。

  (三)落实出台惠企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xx年1月起,取消或暂停涉及国土、社会保障、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行业的1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涉及国土、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等部门行业的42项行政性收费。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对各类养老机构免收有线电视入网费、安装费,预计年减轻养老机构负担500万元。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为进一步加大对“红顶中介”的整治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政府部门与有关中介脱钩,省委编办根据省政府5月19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各部门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据统计,共清理出22个部门中介服务事项338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243项,涉及内部审批和政府投资审批的中介服务95项;清理出部门所属中介服务机构48个,其中事业单位38个,企业3个,社会组织7个。目前正在提交专家组进行审核。

  二是2014年12月底,我省社会组织总数19740个(省级1265个、市级3352个、县级15123个)其中社会团体1333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330个,基金会79个。为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引导,我省于2014年印发了《云南省社会团体换届指引》,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加强社会团体换届指导。在此基础上,20xx年拟制定出台《云南省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云南省基金会换届指引》、《云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指引》和《云南省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等各项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和支出行为,特别是社团会费的收取和使用等,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民主机制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检查

  我省将从20xx年6月上旬起至9月30日,有计划,按步骤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各级减负办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少数部门对企业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少大局意识,工作主动性不够。“政社不分”行政主管部门将相关审核事项转为中介机构办理收取代办费等,一些政府部门所属的社团组织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机构收费收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

  三、工作建议

  (一)在国家层面上加快推进企业减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企业负担监管条例》,将企业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常态化的轨道,促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的建立,以确保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审批部门行为。继续加大对热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和规范重点部门的收费行为,加强对执法、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坚决制止利用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手段向企业乱收费。对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前置程序,利用企业登记、年检、年审和申报项目等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协会、接受咨询和代理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区别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管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除少数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处,多数收费标准主要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管理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之外属市场调节价,按价格法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目前存在概念不晰,有的文件规定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通过政府网和公共媒体适时对外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这一规定也将市场形成的大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在内,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不相适应,也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加快进行清理和修订。

  篇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

  我区减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开展源头治理为重点,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为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全区经济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效果比较明显。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将其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区政府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治乱减负要与我区实际相结合,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高到讲政治、反腐败、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改善投资软环境,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实施,全面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年初,区纠风办、减负办对全区减负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好惠企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规范涉企检查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摊派和规范捐赠行为、强化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牵头部门落实纠风责任“回头看”作为2013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重点。区减负办印发了《XX区纠风办XX区企业减负办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莆城企减办[2013]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3年XX市XX区企业减负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莆城企减办[2013]2号)文件、《XX区纠风办 XX区企业减负办关于《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政策落实情况反馈的通知》(莆城企减负办[2013]3号)和《印发《关于2013年XX市XX区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企减办〔2013〕4号)等文件。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了责任、人员、措施、资金“四到位”。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转换政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明确提出了对投资者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为投资者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一心一意为企业办实事。通过开展部门行风评议,签订责任制,做到年初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年终同考核、同奖惩。

  (二)专项整治,规范收费行为

  我区减负工作按照区纠风办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治和优化生产经营环境工作,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追根溯源,查摆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努力从制度建设上寻求突破,重点建立了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检查备案制度,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三乱”和“吃、拿、卡、要”等顽症。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强化社会监督,我区乱收费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区减负办开展了对涉企收费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规范中介机构收费、生产及销售的收费、部分行业协会的“乱排序、乱培训、乱收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强化监督,抓源头防腐败

  在全面贯彻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的同时,区领导亲自督办,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为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创业和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组织企业治乱减负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企业减负举报查处工作。利用城厢纠风之窗专栏设置专门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和加强减负办、主管部门、企业三级监督网络。三是加大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的监督工作。通过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组织了对收取环保排污费、质量检测等费用等是否存在提高标准的监督检查,加大企业负担等行为的审计。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增加企业负担现象的发生。

  (四)五一举措,服务企业

  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把服务企业办实事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今年初,区减负办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六一举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一封信,通过发出一封《致企业的`公开信》帮助企业更好的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一部电话,利用城厢纠风之窗专栏设置专门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和加强减负办、主管部门、企业三级监督网络;一个联络员,通过聘请有影响力的企业业主作为减轻企业负担联络员,筑起政府、企业、媒体、群众全方位参与的监督网络体系;一条绿色通道,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有效的反馈信息,架起政府、企业的绿色桥梁。一项制度,在全面贯彻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的同时,区领导亲自督办,有关部门明确分工, 重点建立了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检查备案制度,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三乱”和“吃、拿、卡、要”等顽症。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今年以来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治乱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变相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强制企业加入协会;有的部门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有些单位和部门开办各种研讨会、培训会多而杂,企业不敢得罪,牵涉企业不少精力;还有个别职能部门抽检、检查、检测活动频繁,增加了企业负担。

  (二)制度还不够健全落实。有的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如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制度在执行中还落实的不够,有的部门所进行的经济检查没有相关部门办申报备案,“两证一卡一票”制度仍不够完善。

  篇三: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

  我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出发点,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谁主管、谁负责”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新医改方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使农民减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局及时制定了2010年度农民减负工作计划,把全年的工作任务细分到位,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把农民减负工作纳入本单位卫生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各项切实可行的减负目标、任务和措施,坚持农民减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并按时进行农民减负工作督导检查。今年由于计划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各项减负工作均按计划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健全医疗机构,进一步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我局积极开展《XX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XX区医疗卫生机构布点规划(2007-2020)》,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强卫生事业宏观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及时、方便、价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区2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已建成20个,1个在建,1个正在落实选址。农村卫生服务站原定建设58个,现为57个,已建成21间,在建29间,待建7间,已全部落实用地。同时,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今年建立了76支共346人的社区卫生网格化服务团队,新建居民健康档案4.5万份,家庭病床1078张,提供医疗卫生上门服务11.3万人次。积极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活动,今年共派出二级医院39人到基层医院提供技术帮扶。全区已建成10个区级重点学科。

  三、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提高农合保障水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民参合率和筹资水平、年报销限额进一步提高,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基金使用比较安全,参合人满意度普遍提高。

  2010年,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380元/人,较去年增加160元,其中170元由村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余由区、镇(街)两级财政补助,个人出资比例较2009年下降10%。对区确定的经济发展缓慢村,村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60元,其余由区、镇(街)两级财政补助解决,全年共筹资近2.03亿元。2010年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普通门诊报销,即参合群众在所选择的定点镇(街)医院和城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看门诊,可报销50%;在镇(街)医院延伸和村卫生站看门诊,可报销70%。截至12月20日止,我区已有205.53万人次农合病人得到门诊补偿,共用了4013万元基金。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34.19%。住院报销群众49162人次,其中报销金额达到3万元的有140人,达到6万元年限额的有14人,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 2010年1月1日我区门诊统筹正式启动,让全区18家镇级医院及延伸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167家村卫生站同时对农民进行开放,除村卫生站仍实行手工现场即时结报外,其余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信息系统及时结报。实现参合农民看病既省钱,又省时间,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相关文章: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范文10-21

减轻基层负担自查自纠报告05-29

如何减轻学生学习负担10-10

减轻教师负担自查报告03-14

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精选10篇)07-19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承诺书10-11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报告04-23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心得体会10-24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精选15篇)12-27

学生负担的调查报告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