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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5 14:50:23 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一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列为1号议案,体现了市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我市农村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为扎实办理好1号议案,市政府组织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委办等相关单位按照议案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运行机制,供养制度日趋完善,管理逐步规范,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得到了基层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遍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尤其是今年来,更是把农村五保供养作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市长陈文浩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改扩建敬老院30所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实行重点督导,专项考核。为加强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徐万发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份市人大召开的议案办理工作协调会上,副市长徐万发亲自部署动员,对相关单位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会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紧密配合,迅速行动,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专人成立调研组,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与座谈,掌握真实情况,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了《XX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于今年7月份以市政府第6号令下发。同时,在《常德日报》上全文刊登了该办法,并就出台的背景、意义等举行了答记者问。XX县、XX县、XX区、XX县、XX县、西湖管理区结合《XX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同时,为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委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对乡村敬老院的机构编制、运转经费、供养标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3、解决实际问题。一是着力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把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作为硬性指标来落实,全面完成了今年的提标任务。目前,全市4946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达到12002人,集中供养率24%,比年初提高了3个百分点,集中供养标准由过去的年人均2200元提高到了2400元以上,尤其是津市五保供养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3400元,XX县达到3500元,德山达到 3700元。全市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达到37464人,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了1200元,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了200元以上。二是着力解决农村五保对象就医问题。为有效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的就医问题,市县两级民政、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整合部门资源,形成了整体联动。目前,全市 49466名农村五保对象由各级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常见病的五保对象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的标准发放了常见病门诊医疗卡,并取消了五保对象住院起付线。同时,认真落实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对五保对象自费部分减免5%,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五保对象住院总费用减免5%的政策。在此基础上,五保对象住院的自费部分,通过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以及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落实的办法,基本实现了五保对象住院“零支付”。三是着力提高五保对象丧葬标准。各县市区根据近几年五保对象年平均死亡人数,严格按照集中供养对象丧葬费用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落实安排丧葬储备金,确保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丧葬费用,我市目前执行的五保对象丧葬标准比省规定的标准高出800元。

  4、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是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途径。对此,各县市区不断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对所有改扩建敬老院按照每所6万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今年,全市共启动了38所敬老院的新改扩建项目。截止目前,竣工20所,余下的18所预计本月底前能够基本完工。5所新建或改扩建的敬老院已入住五保对象,预计到年底将有2016名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届时我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将由去年的 21%提高到24%。按照目前的建设速度和集中供养率的增幅,完成今、明两年全市所有乡镇“一乡一院”以及集中供养对象入住率达到26%的任务目标,难度不大。同时,各县市区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每所敬老院管理人员与五保供养人数1:10的比例核定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有效稳定了基层敬老院工作队伍,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敬老院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人员工资财政保障,人员编制按比例核定和机构纳入事业单位进行管理这几项工作,在我省都属于首创。在此基础上,通过集中授课、参观、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管理服务水平以及精细化管理能力。

  5、强化督导检查。为认真落实1号议案以及市人大议案办理工作协调会议的要求,9月份,市民政局、市委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办理1号议案、贯彻落实《XX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大力宣传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典型经验制作成了民政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同时,结合今年组织开展的全市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严格按照“九个一律清退”和“六个一律纳入”的原则,开展农村五保对象的专项清查整治,有效确保了一批符合五保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社会救助工作的准确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我市农村五保供养状况有较大程度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五保供养对象基数低与资金缺口大并存。目前,中央、省在转移支付中确定我市的五保供养基数为42987人,这是我市90年代的基数。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十多年来实际新增6000多人,到今年年底全市五保对象将超过5万人。这部分新增人口基数没有在转移支付中得到体现,其供养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导致县级财政兜底保障的压力日趋沉重。二是集中供养率偏低,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国五保集中供养率达31%,湖南省为18%,而我市为24%,虽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明显低于全国水平。此外,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可入住300—500人的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而我市目前还处在“一乡一院”的扫尾阶段,敬老院规模小,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受条件限制还没有起步,亟需在“十二五”期间予以跟进,建设一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以提高我市集中供养比例。三是敬老院后续发展乏力。就目前我市已建成的敬老院运行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敬老院依靠财政资助勉强维持运转,在发展院办经济、实现“以院养院”方面普遍存在基地不足、经费不够等问题,自我“造血”功能极其有限,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工作:

  1、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中的“一乡一院”扫尾工作。目前,全市还有13个乡镇未建设乡镇敬老院,争取明年全面完成“一乡一院”建设任务。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向上衔接汇报,扩大我市五保对象供养基数,争取更多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大力抓好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在完成“十一五”规划“一乡一院”的基础上,尽早谋划、筹备启动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力争建设一批规模大、符合多层次养老需求的中心敬老院,进一步提高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4、建立五保供养工作可持续发展机制。落实五保供养工作各项资金,进一步做好新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的财政兜底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医疗水平,逐步建立起敬老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以及建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推动五保供养工作可持续发展。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二

尊敬的验收组领导:

  首先我代表焉耆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对前来检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抽调业务人员,组织业务培训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我局抽调一批业务骨干进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等工作。为工作的开展完成打下基础。

  (三)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确立了永久性原则、统筹兼顾原则、质量保证原则、科学协调原则、实事求是原则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原则。

  (四)制定技术路线和工作任务

  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以下简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控制基础,以乡、村为单位划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采取全野外调查方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对每个图斑内的农户数、承包面积等信息进行统计,与每个农户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是落实基本农田地块。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二是落实到地块。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幅图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等信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综合信息及评定保护等级,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形成能充分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在乡镇村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三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控制,充分采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基础数据,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

  (五)按照工作步骤,积极开展工作

  2013 年4月前完成了编制划定实施方案、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对二次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审核,与原基本农田成果比对,分析和确定划入和划出基本农田数量和范围。2013年5月18日前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包括制作外业工作底图、耕地质量调查、基本农田的承包情况调查、外业成果检查工作。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我县耕地总面积为39526公顷,我县实际划定次永久基本农田共268块,面积19124.47公顷,其中:耕地18934.32公顷,园地190.1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 54.32%。各乡、镇、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如下:永宁镇2262.98公顷;查汗采开乡1494.91公顷;包尔海乡1892.48公顷;四十里城子镇1654.50公顷;北大渠乡3161.56公顷;五号渠乡2799.56公顷;良种场932公顷;王家庄牧场550.77公顷;巴音郭勒焉耆监狱 52.63公。

  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从2000年就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之中,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责任,做到了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都与各乡(镇)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场与各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与农户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率为100﹪,保证了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真正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了实处。

  2018 年度县人民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在全县各乡(镇)场、村、部分地块设立了乡、村、地块三级保护警示牌,共设立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区牌103个(其中乡级10个,村级保护牌45块、地块保护牌48块),对保护牌定期进行巡视,及时更新和维护。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在每个乡(镇)场都聘请了耕地保护义务监督员,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监察,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在各乡(镇)场、村交通沿线和主要路段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牌,喷刷了耕地保护宣传标语,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今后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县位于安徽省西南边陲的皖鄂赣三省结合部,东西长67公里,南北宽72公里。县域总面积为2369.54平方公里(包括省直华阳河农场和九成劳改局)。全县辖9镇13乡208个行政村(居委会)。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依次为中山、低山、丘陵、岗地、湖泊和平原,呈阶梯状下降。境内湖泊辽阔,水系发达。我县农村土地辽阔,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按我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到2020年实现我县耕地保有量65748.2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183.72公顷。2012年省政府与我县签订耕地目标保护责任状要求我县耕地保有量达到75707.4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183.72公顷。

  面对皖江示范区建设和省直管县的历史性机遇,“十二五”时期,全县上下在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大力实施三化联动、滨江突破、东进西联、外向带动、基础先行和城乡统筹六大战略,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创新区、城乡统筹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联动发展先行区的同时,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我县2012年度变更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0日,我县耕地保有量为81029.21公顷,达省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的107.03%;根据我县2013年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显示划定后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507.39公顷,达到保护任务的100.57%,实现了我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宣传,明确保护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县长王华同志任组长,分管县长和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保行动日常事务性工作,明确了责任,加强了领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也一起把基本农田保护纳入了宣传计划,利用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和基本农田保护取得的新成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积极有效组织了基本农田保护程宣传工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我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XX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规划管控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着力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和发展需要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我县近些年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县、乡、村、户四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重点完善了乡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层层分解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签订保护责任状,自省政府到村分级签订保护责任状共231份。在确保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护质数并重。

  2010年我县被省政府授予“耕地保护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12年我县又被授予“安徽省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并奖励我县2013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亩。

  (二)积极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18号)精神,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4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基础,组织实施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我县于2013年2月28日经由县招标局招标委托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为我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与数据库建设单位,经认真讨论制定了我县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将我县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以书面形式分送县发改委、农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单位征求了意见。

  目前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经完成了外业调查、内业检查和数据入库工作,经多次与各乡镇对接,也将可能影响各乡镇近年建设或不利于进行保护的和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划出,并对近年来通过开发、复垦和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进行划入。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基本农田面积为57183.72公顷,本次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为57507.39公顷,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323.6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图件已经生产完成,各村与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也已签订。现已投入近200万元进行了22个乡镇及华阳河农场、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和208个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制作安装。

  (三)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近年来,我县共获批准四个国家级投资或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分别是2007年破凉镇土地整理和河塌乡基本农田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已上报省厅,等待验收;2009年长铺镇整地兴农项目,正在进行报验前工程完工扫尾、造价审核、编制竣工验收资料;2010年复兴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年内可望完工。

  积极组织实施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县“十二五”时期,要完成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1万亩。2012年度完成了9.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其中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项目中各相关部门在建项目7个,建设规模6.2686万亩,稍加改造项目4个,建设规模3.4327万亩。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0.02万亩,涉及项目8个,其中:基本具备条件的项目5个,建设规模5.43万亩,稍加改选的项目3个,涉及复兴、洲头、汇口三个乡镇,并注意做好了与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衔接,建设规模4.59万亩,目前正在按步进行。以上项目除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外,共向上级争取了土地整治资金9726.17万元。

  今年我县拟完成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9个,新增耕地面积约140余公顷,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新增耕地年度目标任务。

  (四)科学选址保障用地,严格土地执法监察,确保耕地红线不被侵犯

  我县为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续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尽快落地,专门出台了《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后期管护等程序和要求,并明确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项目的实施和拆旧工作。我们一方面积极推进项目区建设,督促指导拆旧区复垦验收、抓紧城镇建新区土地征收报件等各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省厅沟通协调,建议省厅加大支持力度,给予鼓励政策,在项目区验收后,尽早下达新一年度的周转指标,提前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方案编制及报批的准备工作。并且按照部、省要求,进行做好项目区资料建档、在线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审查、报批程序,促进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我们提前介入,提前参与选址,尽快掌握项目用地情况。同时在选址过程中本着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使项目用地尽量做到能占未利用地的不占耕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尽量避开占用基本农田,从而确保项目工程用地顺利进行。

  2012年,我县共上报省政府建设用地4916.43亩,获批4916.43亩,其中增减挂钩建新区2754.909亩,批次用地1716.7005亩,独立选址242.718亩,先行复垦202.1025亩。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共115宗,面积2475.0705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审批80宗,面积2466.9705亩(公开出让34宗,面积1071.5955亩;划拨用地46宗,面积1395.375亩),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建立了违法用地查处共同责任机制,构建了以乡镇、村为基础的综合防控体系,实行违法用地联合防控;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松发[2013]2号),健全完善多部门相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促进形成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多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国土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巡查,切实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违法用地监管,实行违法案件部门联动查处,始终保持“有违必查、查处必严、有查必果”的高压态势。及时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确保履职到位。

  (五)创新节约集约机制,提前做好后备资源储备

  近些年,我县严把项目审批关,坚持用地标准和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投资强度要求,严格核定用地规模。大力支持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严把合同履行关,将土地批后监管与执法巡查挂钩,对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力度。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盘活、处置措施,对低效利用的土地进行二次开发。对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闲置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收取闲置费,停止办理相关手续;连续闲置2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暂停其他项目用地申请。把有限的建设用地资源更集中地用到保障新一轮结构调整上来。

  为解决用地指标紧张的迫切要求,结合我县用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由乡(镇)政府牵头、国土所为主、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废弃工矿地利用等四项专项调查工作。为全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做前期基础工作,为科学编制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专项规划提供资料;为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提供依据;为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建立未利用地征转分离试点提供基础资料;通过调查为今后我县用地局部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县共调查废弃工矿用地调查39宗,现状总面积1595.77亩,可复垦面积1595.7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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