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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题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16 17:09:56 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范文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范文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全力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收到一定成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3项绿化测评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生活垃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100%、100%、88%,市政设施管护、清扫保洁、建筑工地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全面加强。但对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也还存在一些差距。近期,我局相继收到贵办发出的《整改通知》(广创督〔20xx〕58号)和《城南片区创建文明城市存在问题整改建议方案》。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区住建局召开紧急会议,对涉及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整改事项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以赴冲刺“达标”。经认真核对,为进一步将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更好地促进创建工作开展,根据广安城市管理办法,恳请对相关工作作进一步明确,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南片区小街小巷市政维修和清扫保洁的'问题

  从省调查总队对广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次模拟测评结果,以及市创建办多次实地督察情况来看,小街小巷的市政设施破损、缺失、清扫保洁等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城南片区小街小巷市政维修责任区域移交协议》,从2009年4月27日起城南小街小巷的市政维修工作就交由XX区人民政府负责,区政府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市政维修工作;责任区域内整条道路的翻新、改建或打造特色街区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小区整治(设立大门、改造环境、化粪池、房屋立面等),XX区、城郊结合部治理等工作。根据《城南片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责任区移交协议》,自20**年9月1日起,由XX区政府负责城南片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和果皮箱的清洁,并将责任区域内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二、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责任划分的问题

  近期,市创建办对我市实地考察点(单位)申报表进行了模拟测评,并就发现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根据广市创指办〔2011〕33号、34号要求,我局协同XX区,就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地点中的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公园、大型公园绿地、建筑工地等进行了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北片区和城南小街小巷涉及的实地考察点的主体责任单位为XX区政府。我局将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指导督促XX区住建局做好实地考察地点的创建工作。

  三、关于城南片区居民小区内管网等设施建设维护的问题

  由于老住宅小区、居民散居区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较多小区、居民楼存在管网、化粪池堵塞等问题,社区、物管、住户未形成有效的处理协调机制,寄望于我局解决,我局无论从职能、资金、精力上都无法解决。为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根据《城南片区小街小巷市政维修责任区域移交协议》中“按属地管理,小区整治(设立大门、改造环境、化粪池、房屋立面等),XX区、城郊结合部治理等工作”由XX区政府负责的精神,建议对达不到要求、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单幢或零星住宅楼的管网等设施建设维护,由XX区政府负责整治,资金问题由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我局将全力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四、关于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管护效率的问题

  目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市政道路及其相关设施的维修量非常大。我局专门确立了3家维修队伍,采取分片区拉网式排查和随时巡查的方式,确保损坏市政设施得到及时修复。但相关执法管理部门的作用未整合起来,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如各管线施工单位(电力、电信、供水、供汽等)全城开挖,同时开挖后恢复不好,人行道多处出现沟槽状塌陷,恢复的人行道板大面积松动脱落。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管护效率,建议贵办责成市执法局近期暂停开挖占道审批,已审批的尽快督促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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