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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06 15:17:31 报告 我要投稿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3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本一: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办发2015《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由后勤办主任邓德新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5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本二:

  按照《岳池县财政局 岳池县监察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岳财发〔2015〕6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私设“小金库”情况、滥发钱物情况及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私设“小金库”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滥发钱物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出台的津补贴政策,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都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从未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补贴,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物品。

  三、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未出现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不存在超标准、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及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督促执行各项财经法规,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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