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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17 09:34:12 报告 我要投稿

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自查情况报告范文

  县被确定为国家四省藏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XX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自查的通知》(阿州劳社函〔20**〕86号)精神,现就我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自查情况报告范文

  一、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2010年5月19日全州新农保工作会议之后,我县庚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XX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社保局设立了新农保办公室,及时制定了新农保工作规程,明确了县、乡(镇)专职人员和村协办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把握政策,认真学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所有新农保经办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09〕35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阿府发〔201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健全机构,经费保障。为了顺利推进新农保工作,我县从各单位抽调了6名业务素质强、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到县新农保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新农保工作。并在各乡(镇)配备了1名专职经办人员,各村确定了2名协办人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同时县财政优先保障了新农保工作经费,预拨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到位,及时足额兑现基本养老金。

  (四)加强宣传,积极筹备。新农保工作能否有效推进,宣传发动工作十分重要,我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宣传方式上,因地制宜,运用通俗易懂农牧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发放新农保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在广播电视开辟专栏以及召开村民大会等。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加强了对新农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根据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县新农保办公室在乡(镇)党委、政府、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对全县农牧民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60岁以上、45岁至59岁、16岁至44岁年龄阶段的农牧民以及全县重度残疾人员进行分类统计,及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新农保工作的全面启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协作,全面推进。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10年7月1日准时启动,在启动大会上,向首批61名60岁以上的新农办待遇享受人员现场发放了养老金银行卡。根据会议精神建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由县社保局牵头,负责统筹安排、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督促监察。县新农保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经办工作,县农行负责基金收缴和养老保险支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调配和基金监管工作,县残联负责重度残疾认定工作,乡(镇)负责申报、登记、初审、整理上报参保资料都基础工作。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截止2010年8月26号,全县现办理参保23165人,其中16岁至44岁13013人,45岁至59岁4495人,60岁以上5657人。农牧民的参保意愿强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新农保工作开展以来,总体态势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成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档案资料不够规范,难于保管。我县现用的各种档案资料均是普通纸张,量大零散而难以保管;希望能有全州统一的档案材料文本格式,便于经办和保管。

  (二)金融代办系统不够完善,不能完全满足参保人的要求。我县金融代办机构是中国农业银行,而该行在乡(镇)一级服务网点基本没有,无论是基金的收取还是养老金的支付都不能及时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再宣传、再动员,加强征缴扩面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电、会议、横幅、传单等形式,选好宣传角度,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发动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青壮年人员踊跃参保。

  (二)抓督促、强指导。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业务指导。了解在经办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对疑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解答。做好基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一、基本情况

  XX县隶属于XX市,全县总面积1346平方公里,辖11镇3乡、2个经济开发区、167个村、15个社区、18个居委会,总人口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万人。20**年,全县生产总值248.8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亿元,实际利用县外资金317.1亿元。

  我县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各项试点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总结我县新农保制度,总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一是1992年-2007年9月,这一阶段主要按照原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开展工作,我们称之为老农保阶段。和全国大多数试点县一样,老农保工作经历了快速发展和艰难曲折的过程,1995年我县作为安徽省2个老农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县之一,建立了老农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在人员档案、基金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方面基本按照省、部要求做到了档案资料完整,基金运行规范。截至2007年9月,全县老农保参保人数2.4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554人,基金积累2443万元。二是2007年10月-2009年11月,这一阶段我县开始在全省率先自行探索实施所谓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XX市支持下开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我们称之为中农保阶段。中农保改革了老农保模式,实行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的模式,与以后国家开展的新农保模式基本一致,由于增加了政府补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制度,农民参保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到2009年11月,全县参加中农保人员达8.5万人(不含老农保2.4万人),全县基金积累1.3亿元。三是2009年12月-2011年6月,2009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12个国家新农保试点县之一,这一阶段我们称之为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我县在原来中农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政策实施力度,全县每年投入财政补贴资金达到5000万元,由于政策惠民,农民参保积极性日渐提高,新农保工作由原来的行政推动为主,改为农民主动要求参保,2011年,全县参保农民达到37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3%。四是2011年7月1日,国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我县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已开始全面试点。

  综上可以看出,我县新农保政策经历老农保-中农保-新农保-居民养老保险四次嬗变过程。新、老农保政策衔接进行了“三步曲”。一是老农保与中农保的衔接,二是中农保与新农保的衔接,三是新农保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另外还有重要一条辅助衔接就是经办管理与信息系统的衔接。

  二、主要做法

  (一)老农保与中农保的衔接。

  我县在新、老农保政策衔接三步曲中,其中难度最大的是老农保如何与中农保的衔接。

  2007年10月实施中农保时,由于老农保实施已有15个年头,时间跨度长,人员变化大,加上老农保本身基础资料不是很完善,大多数参保人员没有身份证号码,有的姓名不符;同时老农保参保人员身份也很复杂,有村干部、企业职工、个体户、中小学生、计生户及义务兵、民办教师等等,五花八门;更主要是相当一部分是一次性缴费,少则2元、多则上万元,随着岁月的推移,当年参保人已各奔东西,还有部分人员缴费证遗失,无凭无证,核查难度大;更为艰难的是,由于宣传的过头,老农保人员到期领取的养老金与当时的宣传差距较大,群众意见大,颇有微词。在新制度实施时,若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好在我县县乡两级老农保档案基础工作扎实,档案齐全。我县在2007年中农保实施时,权衡利弊,经过慎重研究,对以前老农保参保人员采取了自然过渡的办法。主要采取了以下方法:

  1、待遇合并。将老农保人员保险关系自中农保实施之日起,全部转入中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同步转入,与中农保合并计算,享受中农保待遇。

  2、折算缴费年限。将老农保积累总额除以中农保最低缴费档次,折算为中农保缴费年限,但最长不超过15年,折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加发基础养老金。对已经领取老农保待遇的人员,统一加发基础养老金。

  4、灵活处理。一是愿全额转入中农保的,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额转入中农保个人账户;二是不愿转入的,本人申请退保的给予退保处理;三是农转非的或迁往外地的一律按退保处理,退发个人账户;四是凡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其代缴(或补缴)的养老保险费。

  5、财政专户管理。将老农保积累的基金全额转入中农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6、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加大宣传中农保的好处,淡化处理老农保的不利影响,建立新政策的信誉。

  7、加强基础管理。2007年在XX市统一安排下,我县中农保采取了计算机系统管理,农民缴费由银行代扣代缴,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个人账户查询直接凭《对账薄》到银行查询,待遇领取统一采取信息系统审批,全面推行阳关政务。全新的管理方式和服务理念的改变,推动了中农保发展,同时逐渐消除了人们对老农保产生的影响。

  实践证明,通过上述努力,我县老农保与中农保政策衔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新、老制度平稳顺利过渡。

  (二)中农保与新农保的衔接。

  2009年12月,我县被列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后,我县2007年建立的地方中农保制度又顺理成章自动转入试点后的新农保管理。由于我县从保险制度到管理规程与国家出台的新农保制度大体一致,只要将参加中农保制度的'参保人按试点后的新农保制度管理,享受试点后的新农保待遇即可。

  中农保与新农保转换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领取年龄问题。老农保与中农保都存在55周岁领取人员,新农保统一要求60周岁领取。我们的做法是:

  1、从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起,养老金领取年龄统一为60周岁的次月起。

  2、对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愿意缴费继续参保的,停发养老金,结算个人账户领取余额转入新农保,待60周岁时重新计发养老金;愿意领取的,采取5年过渡期的办法,继续领取养老金,不再缴费,60周岁前基础养老金全部由县政府承担。

  3、进一步增设惠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与中农保相比又进一步增设了惠民政策,一是增加参保补贴,我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低补贴50元,最高补贴180元;二是增加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到80元;三是建立了补缴XX县财政补贴政策;四是建立丧葬补助费制度,丧葬费1000元,补助费为死亡人员生前4个月的养老金。新农保体现了比中农保更加优惠的政策,因此新老制度总体转换平稳。

  (三)新农保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

  由于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基本一致,我县合并实施后的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仅仅增加了一些缴费档次,扩大了参保范围,更换了名称而已,具体缴费方式、筹资模式、管理规程完全一致,新、老制度转换顺理成章,真正是无缝对接。

  (四)信息系统衔接。

  我县1992年实施老农保制度,1995年应用了原民政部老农保管理信息系统。2007年实行中农保以后,由市局统一开发了中农保信息管理系统。2009年12月,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后,省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上线,我县及时将中农保信息转入省系统管理。由于农保管理人数较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因此,每次制度调整时,根据新制度及时完善更新信息系统也是做好新老制度衔接的关键。

  三、几点体会

  我县在新、老农保制度转换过程中,能够做到平稳有序,得到了绝大多数参保农保的理解和支持。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一是要充分维护好老农保参保人的利益,这是政策衔接的前提。老农保和老农保参保人员是时代的产物,是我们现在新制度的铺路石,在新老制度的转换过程中,对老农保待遇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对老农保参保人进出,自由选择,留有余地。二是以更加惠民制度推动新老政策衔接,这是做好政策衔接的关键,新政策不仅要换汤,更要换好药,要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新制度的好处,要逐渐消除老制度给群众造成的伤害和影响。三是要切实加强各项基础管理,以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推进新老制度衔接,要全面强化档案等基础管理,积极开展行业达标活动,尤其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卡推进的力度,更好地服务参保人,更好地维护好参保人的利益,这才是我们做好新老制度衔接的根本保证。

  市位于湖南南端,现辖9县2区,188个乡镇,5313个村(村区),总人口598万,其中农业人口505万,占总人口的84.5%;绝对贫困人口36.8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7.3%。有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3个,经济欠发达,农村贫困面大,且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厅要求,我市自03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经过近五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在全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今年上半年通过扩面,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1.5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月发放低保金860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

  一、 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狠抓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推动有力。市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市局于4月份下发了《关于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民发[2008]17号)和《关于印发08年省为民办实事有关民政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民发[2008]22号),4月上旬我市在XX县专门召开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对全市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县区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区民政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乡镇、村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工作进展较快,顺利完成了省厅要求6月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二是试点探路,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我市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05年开始在XX县、新田试点,06年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八个县区的部分乡镇,07年4月,又在零陵珠山镇进行再试点,为全面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以“确定对象民主化、业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环节透明化”为主要特征的“珠山模式”,在全市得到普遍推行。随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永政发[2007]2号)和《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为全市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县区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市里参照城市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珠山模式”,草拟了《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业务管理规范。全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档案和工作台账。二是实行全户施保。部分原来存在一户保一人的县区,在今年扩面过程中都进行了纠正。三是资金发放逐步规范。全市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社会化打卡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领取证上分别标注清楚。由于严格实施规范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较好,低保审批合格率达到93%。

  四是逐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网络平台。市社会救助处内设农村救助科,十一县区中已有十个县区更名为社会救助局,内设农村低保股。有的乡镇设民政事务办,明确了1-3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同时,将社会救助工作延伸到基层村,设立社会救助申报点,实行统一挂牌;村里普遍设立了民政联络员,名单报乡镇备案或由乡镇政府统一下文确认,县区民政局每年从本级配套的农村低保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联络员工资发放,解决了以往村级民政工作无人做事的问题。

  五是突出重点,推行制度创新。第一,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重点,创新民主评困制度。首先对民主评议人员构成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村民主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应达到20-30人,使民主评议能真正体现民意。其次是评议方式上公开透明,公开民主推荐,公开集中评议,当场计票公布评议结果;再次是县区严格把关,确保评议不走过场。第二,以强化申报审批责任为重点,建立了《申报审批责任卡》制度,从村里受理低保申请到县局复核审批的每个环节,逐级都有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将按卡追责到人。第三,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对村干部纳入低保建立了特殊的监督机制。宁远、双牌制订了“现任村干部家庭纳入保障需单独说明的制度”,既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出现,又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而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

  二、下段工作的大体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下半年将通过动态管理,将“三类对象”、“五种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至年底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25万人左右,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5%,保障比例最高的县保障人数将达到农业人口的6%。

  二是逐步推行规范管理。通过近期对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情况看,我市农村低保在规范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下段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在年底前正式出台《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加大农村社会救助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通过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将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医疗费减免、法律援助等优惠政策措施逐步延伸到农村低保,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整体救助水平。

  四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努力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相比,人均救助水平低,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同时,请省厅在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解决我市农村低保资金短缺的困难。

  永州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基层机构队伍薄弱、保障资金不足、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不高、各项农村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的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牢基础,破解难题,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促进和谐永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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