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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12 16:45:03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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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自20xx年下半年启动以来,经过三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推进,普遍实行了以人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展顺利,有的工作还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任务还很重,必须继续努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

  到去年底,我市事业单位以人员聘用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全市已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1684个,共45521人,分别占拟改革数的91.1%和90.1%。事业单位补员公招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职员聘用制度、合同鉴证制度、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各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未聘人员得到妥善分流安置,初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为人才开发和事业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前期基础工作扎实,思想组织准备充分

  一是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市人事局分别于20xx年下半年和20xx年在绵竹市和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了人员聘用制试点,对改革的步骤、方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了经验。

  二是健全机构,形成合力。20xx年11月,我市成立了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也先后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组织和人事部门宏观指导,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组织领导分工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协调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方案,完善措施。20xx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XX市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15个配套文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具体政策,使改革有了较强的操作性。

  四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7月底,我市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级各部门也层层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学习会、座谈会等,广泛进行宣传学习,形成了浓厚的改革氛围。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推进改革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双聘合一”。坚持人事聘用与岗位聘用相统一的改革思路,专门出台有关办法,按照以编定岗、以事设岗的原则,规定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层级比例。目前,市本级和绵竹、什邡、中江的事业单位已设置各类岗位321xx个,其中领导岗位1176个,一般管理岗位4302个,专业技术岗位23469个,工勤岗位3157个。

  二是规范人员聘用制度,推行竞争上岗。我市出台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办法,取消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标控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率先实行职员聘用制,取消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公务员职务相对应的职务设置,建立职员岗位等级序列,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出台了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办法,规定在聘用工作中,打破身份界限,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推行“阳光操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定岗后一律签订制式的聘用合同书,按照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三是实行公开招聘制度,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聘用制度,是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较早实行的一项举措。20xx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当年4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机关新进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考和聘用制度。之后又制定公开招聘的实施办法,使这项工作进入规范化轨道。四年来,全市事业单位1546名新进人员实行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四是立足内部消化,妥善分流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是改革的难点。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以改革为由,把未聘人员随意推向社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落实多种分流途径,切实保护未聘人员的合法权益,4679名分流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

  (三)配套改革同步展开,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开展“四定”工作,取消行政级别。针对部分事业单位职能不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编制部门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先行对全市拟改革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结构进行了重新核定。同时,彻底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取消了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和规模,明确了领导岗位的职员等级。“四定”工作为岗位设置和人员分类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增强了事业单位的市场主体意识。

  二是推进领导人员竞聘上岗,实现全员聘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否纳入聘用制改革的范围,是普通工作人员在改革一开始就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顺利推进改革的关键。我市出台了《XX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所有改革单位的领导人员可采取直接聘任、公开选聘或竞争聘任的方式确定人选,按管理权限批准后,由行政主管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满后不能续聘的,待遇按新岗位确定。从而消除了长期以来领导人员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升不能降的弊端,特别是公开竞聘领导岗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是探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激励机制。我市出台了《XX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方法。部分单位结合聘用制改革进行了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着力突破传统的工资管理模式,试行搞活活工资及奖金、工资总额包干或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办法,有效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人员聘用制改革的效果。

  四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确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凡纳入实行聘用制范围的事业单位,实行全员社会保险。随后,我市又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制度,建立了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去年底,全市已办理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达39988人。

  尽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很大,但我们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使改革比较顺利地为职工所接受,为社会所认可,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省人事厅于20xx年10月在我市召开了片区现场会推广我市做法,20xx年12月召开的全省人事工作会议交流了我市经验,《中国人事报》报道了我市试行职员聘用制度的做法。

  二、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三年入轨、两年规范”的要求,今后两年,是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继续规范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阶段。我们将围绕“确保全员入轨,规范运行机制,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宏观管理,初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这一目标展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入轨扫尾工作,健全全员聘用制度

  1、尚未实行聘用制改革的事业单位,必须限期完成入轨工作。申请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未获批准的,应立即进行改革;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在近期内不能实施的,应先进行改革;由于其他原因未改革的事业单位,应限期完成入轨工作;新成立或从企业接受的事业单位,应直接实行聘用制管理。对不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除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停办有关人事手续外,还应提请党委、政府督察部门予以督察,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所有实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必须全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的主要领导人员,应根据市委有关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其他人员,一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应签订而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原固定制人员,应按待聘人员管理,并按规定降低其工资待遇。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人事部门应不予核定或调整工资。

  3、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工勤岗位,应纳入聘用制管理。在机关工勤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有利于统一人事管理制度,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我市在20xx年3月就出台文件,规定新参加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的机关工勤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机关工勤人员也都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因此,市、县机关原有固定制工勤人员,应在时机成熟后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规范岗位管理办法,健全岗位聘用机制

  1、坚持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岗位数额和规定聘用人员。深入研究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能需要和业务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各类岗位结构和等级层次结构比例办法,逐步实现岗位设置科学化。对已经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擅自设岗,不能把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聘用上岗。如因编制调整、职能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坚持竞争上岗为主的聘用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或聘用合同期满进行岗位调整,原则上应组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采取双向选择办法确定上岗人选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民意测验,满意率达不到60%的不得上岗。所有上岗人选必须进行任前公示,并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备案后,方可公布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不允许先聘用后报批。

  3、坚持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改革思路,健全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机制。在取消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实行职员聘用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职员等级资格制度,推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职业化和管理人员资格制、专业化;按照评聘分开的规定,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竞争上岗的聘用制度,健全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制度,择优聘用上岗人员。

  4、坚持按岗定酬、薪随岗变的原则,实现人员工资待遇能升能降正常化。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或等级变化后重新确定工资待遇的政策规定,切实发挥工资待遇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首次实行聘用制管理时,部分高职低聘人员按规定保留三年原职务等级工资待遇,三年期满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继续保留;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按实际聘用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三)完善聘用合同规定,健全聘期管理机制

  1、建立聘期目标责任制,把岗位职责内容具体化。实行目标管理,是确保工作人员履行聘用合同的有效手段。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应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及岗位职责要求,制定聘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分解指标,一般工作人员应逐年制定工作目标,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相应职权范围、待遇兑现和责任追究办法,报上级批准后,作为聘期和年度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并作为聘期和年度考核中实绩考核的衡量标准。

  2、完善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考核与奖惩,是督促聘期目标责任落实的主要措施。事业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分解责任目标内容,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并采取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保证考核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与考核相配套的奖惩措施,把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奖金分配以及合同续聘、解聘等切身利益挂钩,真正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3、规范聘用合同管理,维护聘用合同合法性、权威性。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建立人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应充分认识聘用合同的法定地位作用,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的管理办法。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同签订、变更、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要本着依法办事、平等协商的精神确定附加条款、妥善处理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巩固配套改革成果,推进改革不断深入

  1、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分配激励机制。分配制度改革,是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最直接的部分。下一步,国家将在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应认真总结近几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做好全面改革的准备。目前,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意见,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把事业单位的内部分配搞活。

  2、改进现有用人模式,探索灵活用人机制。现行的编制管理、固定用人的办法,对于控制事业单位规模和财政负担,是必要的;但它又不能很好地适应一些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引进人才的需要,有的单位采取聘用临时人员的办法来缓解矛盾,由于管理不规范而产生新问题。因此,有必要考虑改变单一的固定用人模式,探索灵活用人的新办法。比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一般岗位,可以试行新进人员不占编制、实行社会化管理;可以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办法,鼓励“人才共有、智力共享”,促进人才资源的科学化配置。

  3、健全人事代理制度,推进人员管理社会化。在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及时、规范、有效地办理人事手续,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降低人事工作成本;在用人制度改革后,人事代理又是对分流人员和编外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基本形式。目前,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规范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办法。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当好事业单位的“编外人事处”。

  4、完善宏观调控办法,构建新型人事管理模式。人事部门应当按照依法管理的原则,研究完善实行人员聘用制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特点,健全人员计划、岗位结构比例、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机制;研究完善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依法办事的程序,保障事业单位在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用人自主权;研究完善人事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措施,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继续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制度和机构建设,及时办理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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