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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10-28 14:15:25 报告 我要投稿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40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 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2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位和个人随意改变用地规划、扩大土地用途或非法占有土地,造成土地严重浪费流失。

  (五)法制教育亟待加强。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法制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法律观念严重缺失,保护国土资源意识淡漠,遵纪守法不够自律,藐视国家法律尊严,助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因而加强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三、参考建议

  政协委员充分肯定全市国土部门工作,就进一步搞好国土执法监管、打击违法用地、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法制教育等工作,提出五方面16条参考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土地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网格监管作用。

  1、要着力解决全市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应全盘考虑,积极协调省编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必要的执法力量,更好适应形势发展需求。按照中央精神“从现在起不增加行政编制”的要求,借鉴广州、深圳等地经验做法,参照国家公务员相关政策,招录聘用专职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变目前执法力量薄弱、超负荷工作现状,确保执法人员配置更加合理、更加有力、更加均衡。

  2、要把监管全市基本农田耕地作为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县、乡三级土地巡查网格化管理,明确巡查重心,集中执法力量,严格巡查制度,全面拉网排查,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有效预防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造宅基地问题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农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要把建设用地作为重要监管目标,对全市容易发生土地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两线、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黄金地段、片区建设工程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加强监督,认真普查,做到排查巡查人到位、监督管理不失职,铁面执法不徇情、铁腕问责严追究,从严控制城乡建设非法用地,保证用地手续齐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二)严格依法按照规划编制用地,合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认真履行规划用地监管职责。

  4、要按照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标准,树立“规划全覆盖、城乡一张图”的新理念,全面考虑全市建设用地现状,高效推进“五规合一”建设发达城市群的步伐,以高标准规划为引领,提升省会城市综合功能,为协调推进建设新城、改造老城、开发古城、绿化山城、建大县城的“五城”联动建设项目,提供更好的规划环境和用地指标。

  5、要按照中央最新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改善民生住房问题,优先编制规划民生工程和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对非法占用民生住房建设用地行为,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力求城乡规划“无缝对接、同步发展,实惠百姓、群众满意”。

  6、要针对全市建设用地供应紧张的现实矛盾,综合利用闲置土地,摸清市县土地存量,整合可利用土地资源,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办法,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坚决落实“谁用地谁补偿谁复垦”的政策,保证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不越红线”。

  7、要依法打击未批先建和明知不能审批却乱占土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护耕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政策,自查自纠在土地审批等环节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规划审批用地全程跟踪监管,严格规范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推动城乡规划用地向法制化迈进。

  (三)创新执法联合联动模式,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采取行政和法治手段,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8、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国土资源“预防为主、查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全市土地执法难、查处难等问题,应创新土地执法方式,通过市政府组织协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全市国土、规划、发改、住建、建管、监察、城管、公安等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构建“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一体化新格局。

  9、要着力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应用高科技卫星遥感监测、监管农村集体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加大“卫片”执法力度,实时监控土地动态,为土地执法提供详实、全新的参考数据,努力构建“技术装备先进、执法手段全新”的国土综合保障体系。

  10、要加强执法机关办案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实移送、移交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并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行为,打击要重、处罚要严,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四)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把土地审批关口,全面整顿规范市场用地秩序。

  11、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原则,严格履行土地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事项的建设单位挂牌警示,对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用地单位表彰奖励,对严重违法用地单位注销审批事项,增强政府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

  12、要建立城乡土地使用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国土会商、情况互通、信息披露、行政听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判解决全市用地突出问题。

  13、要对未经立项、规划、用地、建设许可等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土地审批、土地权属登记申请,严把建设用地预报、预审、审批关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依法规范用地市场秩序。

  (五)牢固树立保护国土资源的国策观念,切实增强全民节约用地意识和法制意识。

  14、要增强全社会保护国土资源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提高全民保护国土资源重要性认识,营造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15、要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落实保护耕地政策,严格控制耕地转非耕地,尤其是开发商和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切实增强“保护耕地为民造福、节约用地利国利民”的国土意识,自觉遵守国家保护土地的法律法规。

  16、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有说服力的法制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为镜,公开曝光违法用地“黑名单”,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高度认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建议在全市举办“保护土地,人人有责”图片宣传教育巡回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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