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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清洁工程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05 08:09:58 报告 我要投稿

乡村清洁工程情况报告

  一、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简介

乡村清洁工程情况报告

  (一)宣传教化开路。一是开展大讨论。每年开展一个全县性的主题大讨论活动,先后总结了大众公共观、生态环境观等“十大观念”,提出了“城镇客厅理论”、“农村公园理论”,即把城镇当作客厅来呵护,把村庄当作公园来建设,在大讨论中深化了干部群众的认识。二是实施大教化。组织百人宣讲团深入乡村开展“新观念面对面”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健康、健康生活”等系列大型群众文娱活动和基本常识演讲赛、抢答赛等活动,促使“三创四化”“洁净行动”等理念和规范进村入户,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大规劝。坚持县级领导带头,每月开展上街下乡入户文明规劝活动,纠正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扔垃圾、商户占道经营等行为。

  (二)市场模式运作。一是引进专业公司。将主街道和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牛皮癣”治理、灭鼠除害、绿化养护、路灯维护等统统推向市场,乡镇镇区和部分村都实施市场化保洁服务。二是放权激活乡镇。下放土地经营权,对乡镇税收超收部分全额返还。三是适度市场融资。通过做大城建投、做强国资投、做活旅游投,有效保障和加快了城镇建设。

  (三)实施精细管理。针对农村环境卫生难问题,实践探索了农村垃圾“四分”处理模式。一是分区包干。将村级卫生区划分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公共区由村集体聘用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晒坪、水沟、绿化区等由农户负责。二是分类减量。积极推行“一窖两池四个筐”模式,即每户建有1个有机肥积肥窖、1个焚烧池、备有纸张、塑料、玻璃、金属4个废品回收筐,每个自然村建有1个特殊废品收集池。要求可回收的尽量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能堆肥的堆肥,不能堆肥的及时分散焚烧,少量有毒有害物品集中统一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存量,大约只留下了15%的垃圾需要转运处理。三是分级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乡村洁净行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500万元用于支持镇区创建,500万元按每村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村;各乡镇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对重点村、中心村、贫困村给予适当支持;各镇区居民和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形成财政补贴、部门支持、乡镇配套、村组自筹的多元投入模式。四是分期考核。县考核乡镇,并抽检到村;镇考核村,并抽查到组;村考核到组,并延伸到户。考核结果都进行公示。

  (四)完善机制制度。一是对县直单位推行结对共建活动。二是对乡村推行“重奖重罚”机制。对每季考核排前两名的乡镇,在享受县财政资金扶助的基础上,奖励3-7万元;对村和组也给予1000-3000、100-200元不等的考核奖惩。三是对干部推行绩酬挂钩机制。将各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与洁净行动与干部绩酬挂钩。四是对村级推行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各行政村以支村两委成员为主,乡镇办点干部参加,每月定期集中联合办公不少于2天,解决村级卫生工作难题。五是对户主建立“大评小奖”机制。对各农户采用“大评比、小奖励”的办法进行激励,按清洁、较清洁和不清洁评定等次,评比结果张贴到户,对清洁户给予小额物资奖励。六是对社会实行举报投诉奖罚制度。设立专线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责任人和举报人给予罚款和奖励。

  二、市20XX年乡村清洁工程试点方案

  借鉴县等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域范围。31个乡镇政府和圩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107线、S320线等国省县主干道沿线村,垃圾送到焚烧炉焚烧的村。具体村(居委会)名单由市新村办和乡镇共同商定,共150余个。

  (二)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各试点村(居委会)实现“十无”:无乱倒乱丢垃圾和堆积物,无垃圾漂浮物,无乱挂物,无乱贴乱涂乱画,无乱排乱鸣,无裸露泥土,无危旧房,无旱厕,无乱搭乱建,无乱摆乱晒。达到“六有”:有整洁的生活环境,有完善的卫生设施,有专门的保洁人员,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长效的考核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是实施垃圾分类、分阶段处理。可回收的尽量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能堆肥的堆肥,不能堆肥的及时分散焚烧,少量有毒有害物品集中统一处理。二是是科学处理农村污水。要严格禁止企业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污水,各家各户生活污水应经污水收集池和过滤网过滤后才能排入农田或水塘。三是加大危旧房拆除、改厕、房前屋后绿化硬化的力度。路边的危旧房和旱厕必须拆除,改建屋内“三格式”厕所,路边和房前屋后该绿化的要绿化,该硬化的要硬化,以绿化为主、硬化为辅。

  (四)实施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村民讨论和制定“卫生公约”,印发卫生知识宣传资料;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卫生知识竞赛和卫生大扫除,充分发挥其在家中的劝导作用;定期开展进村入户文明规劝活动,当场纠正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垃圾不分类处理等行为,促使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二是完善设施阶段。每户农家至少要配置3个垃圾桶,1个装厨余垃圾,1个装可焚烧的垃圾,1个装要填埋的垃圾。自然村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农户居住分布情况合理布局建设垃圾池,各试点村均要有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各乡镇至少要建一座垃圾焚烧炉和一个垃圾填埋场。三是集中整治阶段。严格按照“十无”、“六有”的要求,对各试点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各项包干责任制度。四是考核验收阶段。由市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各试点村进行考核验收,排出名次,兑现奖惩。五是巩固提高阶段。根据各乡镇、各试点村考核验收的情况,对照卫生整治的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乡村环境卫生清扫长效机制,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书记、市长牵头的乡村清洁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办(市新村办)。各乡镇、各试点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真正做到专班专人专抓。各试点村(居委会)是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纪委、组织、宣传、财政、发改、住建、环保、国土、教育、农业、林业、交通、科技、爱卫、能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参与卫生整治的职能。二是加大宣传。要运用会议、标语、横幅、公布栏、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营造乡村卫生整治良好氛围。大力宣讲成功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推介正面典型和曝光落后的单位和地方,增强震慑力。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清洁卫生教育。各乡镇、村(居委会)也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自觉性。三是加大投入。市财政要加大投入。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费用由市财政解决(整地基的费用由乡镇解决),20XX年全市计划新建垃圾填埋场31个,按每个填埋场2万元的标准,共需62万元。试点村建垃圾池由市财政按100元/立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初步统计共200万元。市财政根据各试点村(居委会)人数拨付卫生管理经费,用于购置卫生设施和支付保洁员的工资,10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拨0.5万元,1000人以上(包括1000人)至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拨1万元,3000人以上(包括3000人)的村每年拨1.5万元,初步统计共150万元左右。市财政要安排乡村卫生整治奖励经费50.6万元。以上这些费用共计462.6万元。农业、环保、交通、爱卫、能源等职能部门的项目投入,要向试点村(居委会)倾斜。

  4、组建专业队伍。各乡镇垃圾焚烧炉和填埋场都要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各试点村(居委会)要有专门的保洁员。焚烧炉、填埋场管理员和村保洁员的工资,从市下拨的管理经费中解决,不够部分乡、村自筹。乡、村要组建专门的废物回收队伍,并对运行成效好的回收队伍进行奖励。

  5、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卫生清洁理事会。各试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卫生清洁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在筹资、检查督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村民自己管好本村的环境卫生。二是采取分区包干责任制。将试点村(居委会)卫生区划分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公共区由村集体聘用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晒坪、水沟、绿化区等由农户负责。三是进行分期考核。市考核乡镇,并抽检到试点村;乡镇考核试点村,并抽查到组;村考核组,并延伸到户,考核结果都进行公示。每季度大规模检查一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和部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参加。对乡镇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0个,市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2000元的奖励;对村(居委会)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市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对后进的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平时抽查发现问题要在全年考核分中酌情予以扣分,抽查发现焚烧炉熄火的市财政将扣当月管理费并必须在5天内重新点火,抽查发现焚烧炉边或填埋场边有垃圾堆积的,并视情况扣除部分管理经费。各乡镇、各试点村(居委会)也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多种多样的“卫生户”、“文明户”等评比活动,给予10-20元的小额物资奖励,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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