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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1-02-03 10:35:38 本科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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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作为会计核算的最后一道关口,为防范资金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首先阐述了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几年来工作开展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工作实践中的瓶颈,最后从统一监督标准、开发综合系统、构建大监督机制、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四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事后监督 会计 风险。

  人民银行分支行事后监督部门自成立以来,经过各方努力,在制度健全、监督方式创新、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发挥了防范资金风险的作用。随着新业务核算系统的上线运行,以及会计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如何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有效性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事后监督工作为央行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监督制度日益健全,为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保驾护航。各地事后监督部门从健全制度入手,不断夯实监督基础,以制度规范工作,基本建立了涵盖岗位职责、工作管理、业务监督一体化的事后监督制度体系,且都能够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事后监督部门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制度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严格执行监督人员日常监督、科长抽查再监督和处长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三级监督模式,真正把风险防范措施落到了实处。

  2. 监督方式及手段不断完善,监督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监督。即加强对重要业务、特殊业务、大额业务以及关键时点如年终决算日、岗位轮换日的监督。二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监督。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对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非现场监督的盲点。三是开发监督系统,提高监督的技术含量。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开发了《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有效解决了国库业务监督不到位和效率低下问题;有的针对保管的会计档案种类多、调阅量大且调阅频繁等情况,开发了《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3.更加注重了协调合作,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中,各地事后监督部门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理念,积极加强与被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形成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一是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会计核算监督情况,研究和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核算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对日常工作中需要与核算部门统一思想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被监督部门座谈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4. 调查研究的力度不断加大,培训形式丰富多样。

  一是围绕监督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重点关注新形势下各类核算业务的改革变化,制度建设和风险控制,并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除常规采取组织学习、现场观摩、向其他兄弟行学习外,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利用内联网资源,开辟处(室)栏目;有的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

  二、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 侧重合规性监督,风险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事后监督工作还较多停留在合规性监督层面,即对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业务的凭证、账表等逐一进行勾对、整理、装订、编号和归档,较多地注重微观差错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也只是就问题谈建议,忽视了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判断,对风险的潜在发生更没有起到警示作用,缺乏能够帮助被监督部门提前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核算业务中潜在风险问题的有效信息。目前,虽然有的银行通过分析业务流程,开展了风险评估,但也只是定性分析与归类,没有采取定量手段对风险加以计量,且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也没有形成具体的操作措施。

  2. 监督手段落后,监督质量和效果不到位。现有的事后监督系统只是针对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而国库业务、发行业务和外币清算业务至今还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监督系统,监督只是采取人工比对(牛长青,2006)。事后监督的手段跟不上前台核算手段的变化,即前台核算已经实现电子化,而监督仍采用手工化,两种手段的悬殊差异造成监督耗费时间长、准确性差、监督效率低,对有些电子账务的监督更是束手无策。例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时,信息化程度很高,但事后监督工作仍处在手工监督,对参数的监督、计算机合成的会计凭证监督较难。此外,事后监督缺乏科学的分析工具、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大都只以纠错为主,有效监督尚难保证。

  3.管理制度缺失,同级监督协调难。被监督部门对事后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以种种理由申辩,造成一些问题协商解决比较困难;对提出的风险隐患,反映不积极。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制度的缺失,现有总行下发的文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而有关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几乎为零,这在某种程度上往往造成被监督部门错误地认为事后监督人员没有权利提出一些有关制度和操作方面的问题。管理制度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是现有制度的设计没有针对会计核算的不同环节从系统或整体来考虑,把会计控制系统相互关联的整体人为错误地分割为单独的每一个节点,造成了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处理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缺乏强有力的处置手段,其监督效力大打折扣。

  4. 监督成果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监督资源浪费。

  一是被监督部门认识不一,导致事后监督成果利用成效不佳。如很少主动分析差错产生的原因,对事后监督部门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不力,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未一一排查,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二是内部监督之间脱钩,导致事后监督成果利用范围狭窄。尽管事后监督成果具有独立性、及时性以及全面性等特点,是会计检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无法比拟的,但事后监督成果的利用仍限于事后监督部门本身、主管领导和被监督部门,监督成果利用范围的局限性造成了监督成本增加,监督资源浪费。三是由于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各地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很少,使得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监督成果和先进的监督经验、做法难以被推广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