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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财务审计思考

时间:2022-10-01 01:21:02 财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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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财务审计思考

  财务审计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竣工验收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虽然不会对整个工程的财务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它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交通工程财务审计思考

  交通工程财务审计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交通工具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中的一种先进的交通工具,更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当前,我国已有许多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于快速的发展。

  而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大的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财务审计问题。

  因此,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资金的审计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对于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意义重大,而这些应在财务审计中进行审计的资金不仅包括资本金,也包括商业银行的借款。

  财务审计人员必须要对资金的真实、完整、准确、截止日期及在会计报表中的表达与披露是否正确进行审查核实。

  其中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金额是否正确会影响到工程投资成本。

  例如,如果某个建设单位每月月底银行存款都表现出很大的余额,就说明资金额度过于充沛,这样不仅浪费了资金,同时也使得利息支出不断增加,进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工程价款的审计

  对于工程价款的审计主要是工程款项的支付。

  近年来,多数大型工程项目一般都是实行招标,通常情况下,合同价格是包死价,因而财务工作中一般依据合同执行。

  因此,财务审计中应对财务部门是否依据合同规定付款进行重点审查,看其是否存在超工程进度进行付款的现象。

  另外,财务审计工作者还要审查是否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付款,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很大一部分虚假工程付款过程中,经常会发现财务付款的凭证所附附件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不全面,所以,此阶段的工程就应该是财务审计过程的重点。

  由此可见,财务审计工作者要加强对施工企业所开发票是按照付款额还是按照投资完成额开票的审查。

  有些地方税务局在开具发票方面有明确的规定,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建业的营业税,如果按投资额开票,就会使得建设单位代垫一部分的税款,从而间接增加工程成本。

  另外,在合同执行中,难免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引起合同的变更。

  因此,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应建立完善的变更审批制度和报批流程,控制合同变更,所有变更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报批,从而减少合同的随意变更现象。

  合同变更成立与否需经过技术和商务经济上的评估,并严格依照合同和变更方案确定合同变更费用。

  合同变更项目的批准作为其纳入计量支付和结算的必要条件,保证了所有变更项目必须按规定报批。

  完善的合同条件是控制变更的基础,合同应对变更的条件进行明确界定,并规定变更费用的确定原则。

  评标时应对投标报价中隐含的可能导致索赔的报价或条件进行澄清,稳定明晰合同条件。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设备投资的审计

  设备投资中在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及工具与器具明细分类核算是否正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程,建材的投资往往很高,几乎在整个工程投资中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因而应特别注意概算外建材是否有挤占项目投资的现象。

  而在财务上,所有核算中明细科目的设置,都应以概算为依据。

  每一个系统内的建材在概算项目表上都是分别列示,并且是一一对应的,从而为下面的竣工决算提供便利的服务,核实财务付款的建材设备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概算一致。

  有的财务人员可能不是十分了解电力基建项目中一些特殊的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可能会搞错装置性材料与施工单位应自己承担的材料,造成工程决算时工程造价的高估。

  另外,有时财务帐上往往没有随机备品的记录。

  但这些随机备品是要同基建仓库的物资一同移交生产,要具体查看有无随机备品移交记录。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其他费用的审计问题

  (一)三项费用这里的三项费用指的是前期工程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和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往往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来对基建单位三项费进行严格的管理,而建设单位对于三项费用不会出现严重的出入与问题,但在待摊费用的其他明细科目上可能有实属三项费用的费用发生。

  由此可见,财务审计人员应认真地核对概算项目与财务支出明细是否对应,有无挤占概算项目或虚列概算项目。

  比如,一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可能在待摊费用其他投资下面设置赶工措施费等一些项目,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其所列费用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真实,是否合法。

  (二)人工费基建项目投资中人工费发生,根据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都为职工薪酬。

  在归集结转人工费时,按照《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有的形成建设单位管理费、有的形成生产准备费,有的形成设备投资等等。

  如果发生的人工费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核算,就难以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拆迁补偿费用对于新成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在其他投资项目中,可能不会发生数额较大的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然而对于那些成立时间比较长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来说,它们在改建与扩建上,该费用就是非常重要的。

  财务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该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着虚报工程量、增加旧有设施数量、改变拆迁补偿等情况。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人员还应对财务付款是否依照合同严格执行,以及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看其有无过于简单或者缺乏实质内容的现象。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费用计量的划分

  城市交通工程在施工之前,各项准备费用的发生,需要对其基建期和生产期进行清晰的划分,即区分开资金的费用化以及资本化的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下,有这样的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由此可见,正确确定工程造价影响着项目投产后的折旧费用计量。

  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施工阶段的审计

  财务审计的重点环节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审计工作者应对整个工程施工是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从而使得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成本有所下降,节约资金。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使用国产机电设备,这样有利于节省投资;推广先进施工工艺,从而有效节省施工成本。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审计中竣工验收阶段的审计

  财务审计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竣工验收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虽然不会对整个工程的财务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它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最终的财务很可能会产生比较大的差异。

  因此,在竣工验收阶段也应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直接参与到竣工验收工作中,从而使竣工决算时间大大缩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利于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工程审计的实施,严格审查竣工阶段的各种签证,以及工程造价,实现财务审计的最终目标。

  八、结语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有着迫切的需求,同时对其质量也有着严格地要求,而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蓬勃发展的同时,财务审计中也凸显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针对当前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财务审计工作,从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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