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出租车司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时间:2020-10-18 08:04:4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出租车司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为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我市良好形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我承诺今后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出租车司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根据市、局、处下发的创建方案,认真履责,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从我做起,提倡生活和行为文明;

  三、从创建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做起,把良好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自觉监督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文明习惯;

  四、从小事做起,加强社会公德,自觉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五、(一)严格遵守《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和《济宁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服从城区出租车管理部门管理,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二)自觉增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行车规定,不超员、不超速、不强行超车和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认真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和二级维护工作,时刻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四、自觉提高守法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意识。

  1、优质服务、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乘车环境。

  2、营运时按规定着装并携带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按照规定放置《服务资格证》和配带《驾驶即时证明》,保证做到车容车貌整洁、标志标识齐全。

  3、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拒载、不甩客、不宰客、不强行招揽乘客,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无故绕道。

  4、严格执行运价标准,规范使用计程计价器,节假日、雨雪天不擅自停运和涨价。

  5、遵守交通规则,不乱调头、乱鸣笛、乱停乱放、抢道抢停,做到文明行车。

  6、遵守法律、法规,不扰乱出租客运市场和社会公共秩序。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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