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特许经营代理合同

时间:2022-10-08 08:34:1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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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特许经营区域代理合同

特许经营代理合同范本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___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

  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餐饮连锁。

  第六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 甲方: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开设加盟店之前,至少已经开设了1家直营店;

  二、乙方在本区域内开设的加盟店数量第一年不得少于10家。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

  (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月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四章 培训

  第十三条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第十四条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

  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六条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详见附1 特许经营合同)

  第五章 支持

  第十八条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篇二:餐饮公司特许经营区域代理合同

  特许人:南京山和水餐饮公司餐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 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呱呱叫干锅主题餐厅”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呱呱叫干锅主题餐厅”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呱呱叫干锅主题餐厅”。

  第六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

  内全部店数%;

  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 家直营店;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

  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月日。

  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十三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

  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四条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  。

  第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一、每年  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 支持

  第十九条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人员帮助

  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元/天的标准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 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调配及协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 天(除因甲方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协助乙方工作,支  持时间为 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办法为:乙方每月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日前按照乙方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

  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

  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调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  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 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二、协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

  二、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一条  工作指令

  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  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附件

  篇三:餐饮特许区域代理合同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临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说”***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

  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说”为代表的特许经营项目,并将该项目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六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七条特许加盟代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1份。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2016年  月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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