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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论文

时间:2022-10-09 03:05:58 档案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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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论文

  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论文【1】

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论文

  [摘 要]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决定档案的存毁,还决定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做好档案鉴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档案鉴定应坚持一定的鉴定原则和鉴定标准,在进行档案鉴定时,应以档案价值鉴定原则、依据和标准为参照,规范档案鉴定工作,提高档案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分析

  在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消除主观因素的干扰,需要建立起一种制约与平衡机制,这就是档案鉴定原则体系。

  各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成为制定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实施鉴定行为的指南和“纠偏”法则。

  当然,这一法则本身也是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的。

  一、档案价值特性的关系

  档案价值有何特性,对此认识也经历了“实用性”→“记忆性+实用性”的历史性转变。

  档案价值“实用性”,就是把档案仅仅视为一个历史经验基因库,这一认识建立于粗放型经验管理阶段的实践基础。

  在全宗理论(来源思想)产生以前,人们大多是从借鉴历史经验、查找办事凭证等实用角度来感知档案价值的,并对档案价值的感知也仅停留于实践经验表层,尚未形成明确的档案价值鉴定概念。

  这种基于实用感觉的潜在的价值鉴别意识,却不自觉地帮助人们把档案整理从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实现了对档案整理认识的飞跃,产生了档案整理的事由原则。

  档案价值“记忆性+实用性”,则把档案视为一个历史思想基因库,这一认识建立于精细化智能管理阶段的实践基础。

  全宗理论出现以后,人们发现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又具体反映在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历史沿革、职能活动的有机联系之中,而不是反映于一个个独立的社会事件。

  因此,作为记录社会发展过程的档案,从宏观上来看,应该以一个组织机构为一个最大管理单位(即全宗),通过反映每一个组织机构的来龙去脉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历史全貌,而不应以一个独立的社会事件为一个最大管理单位,因为一个个独立的社会事件只能维护社会的一个个历史片段,难以维护社会的历史全貌;从微观上来看,应该以一项具体业务(问题)为一个全宗内最小管理单位,通过反映一项项具体业务(问题)的来龙去脉来维护整个组织机构的历史全貌。

  基于此,人们先在档案整理,后在档案鉴定中,选择来源思想作为宏观策略,选择事由思想的合理成分作为微观战术,逐渐脱离了档案价值“实用性”的片面认识,形成了档案价值“记忆性+实用性”的全面认识。

  二、关于鉴定原则的总体描述

  (一)主体原则

  主体原则表明,鉴定绝不仅仅是对档案自身属性下判断,具有深刻意义上,它首先包含着对主体本身以及需要的分析。

  在档案价值客体及客体属性既定的情况下,鉴定的关键问题是要弄清主体及主体需要。

  这就有赖于对社会活动历史和现实的科学认识。

  一个阶级、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机关及其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社会活动过程究竟需要什么和能够实现什么,常常有一个以不自觉到自觉的认识过程,这也是科学的档案价值社会鉴定标准逐渐形成和完善的过程。

  主体原则还意味着要尊重档案价值的主体性、独特性和多样性。

  科学的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并不是提供一套适用于一切客体、所有时代、一切人的绝对普遍的、永恒不变的单一标准,而是牢牢把握一定价值主体的现实的具体特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承认因主体的多样性而存在的档案价值的多样,这种鉴定标准是客观的;反之,就会使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带有片面性。

  总之,主体原则要求在制定鉴定标准和开展鉴定活动时,要把主体需要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把某种主体需要放在整个社会需要当中去分析、衡量和评价,以便把真正符合国家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档案保存下来,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综合原则

  综合原则也可称全面性原则,这是建立在档案价值多维性基础上的原则,即必须实行多视角、多层次鉴定标准的辩证综合。

  综合原则要求在档案价值鉴定及其标准中,具有全面性和整体性,反对片面和剖裂,由于鉴定是一种主体性的价值意识活动,主体内部的差别能够造成同样都符合部分现实的意见彼此对立,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有理,不是一个理”的情况。

  对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情况,不应有“仁”的取“智”或舍“智”而取“仁”,正确的结论只能是综合两者。

  这种综合必须以两者的统一为根据来进行。

  (三)效益原则

  在鉴定活动中遵循效益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鉴定档案价值必须以一定档案价值关系中现实的或必然的客观结果为依据,以实践为最高标准形式。

  这时效益原则就表现为实效原则,即注重实际效益的原则。

  实效原则要求在鉴定中,特别是对档案的社会利用性的鉴定中,要注重实绩、实践的结果和发展需要,要反对脱离实际的、空想的鉴定活动和鉴定标准。

  讲究实效,也意味着追求最佳结果。

  每一种效益都有一种量的优化形态,即指获得效益成果与付出之间的最高比值。

  最深刻而普遍的社会效益性质和最佳的效益比例的统一,是实效原则科学化的表现和标志。

  第二,在鉴定时以适当注意档案保存的成本,这时的效益原则表现为经济效益原则。

  保存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档案潜在的现实的价值,但并非只要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档案都要保存下来。

  保存档案有时必须考虑在经济上是否合算。

  即只有当档案发挥作用所带来的利益超过因保存档案后付出的代价时,才具有保存价值,否则,人们保存档案就很可能得不偿失,要为保存过多过滥的档案而不胜负担。

  三、结论

  总而言之,档案价值鉴定是一个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掺杂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对此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制定档案价值鉴定的依据,具体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避免在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产生狭隘的“为我”倾向。

  参考文献:

  [1]李清华.浅谈档案价值的鉴定[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2]朱同发,朱赣生.浅议档案价值再鉴定工作[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7(5).

  [3]李焕军.档案价值的鉴定——一项前提性工作[J].兰台世界,2002(5).

  鉴定档案价值的原则论文【2】

  摘 要: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判定档案价值的原则。

  关键词:鉴定档案 价值 原则

  档案鉴定:根据文件的档案价值来决定如何对其进行最后处置的基本职能,也称为评价、审查、选择或选留。

  我国鉴定档案价值的原则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

  1、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去衡量档案价值原则

  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去衡量档案价值,是鉴定工作部的指导思想,也是档案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

  档案是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宝贵的历史财富,而它的形成、存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档案事业中,档案的鉴定工作决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和小团休的利益为准则来定夺,必须站在全体人民的立场上,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去研究档案的内容实质及其他各种因素,充分估计档案对整个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

  2、全面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原则

  档案鉴定工作原则中的全面观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2.1、全面地分析文件的各方面特征,从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文本、外形等方面综合判定档案价值

  不同的文件构成的要素不尽相同,大量文件是因其内容重要而具有较高价值的,而在分析内容时通常应结合文件的来源、形成时间等因素才能获得比较正确的认识。

  此外,也有的文件是因时间久远、因载体特殊、因有名人手迹等而“身价倍增”,因此,在分析档案价值时要全面兼顾档案的内外诸特征,不可片面根据某一特征下结论。

  2.2、全面地把握被鉴定档案与其他档案的联系

  档案的产生和存在不是孤立的,一个机关、一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之间具有密切的有机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因此,不能孤立地判断单份文件的保存价值,只有在一定范围内将有关档案材料联系起来,才能准确理解其中每一件(卷)档案的内容和用途,从而对档案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

  2.3、全面地预测社会对档案利用的需要

  社会对档案的需要是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档案也具有满足社会需要的各种价值形态。

  其一机关不需要利用的档案,其他机关可能需要利用。

  现实生活中不需要查考的档案,可能是后人珍贵的史料。

  对某一方面毫无意义的档案,可能对其他方面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

  例如:波兰的档案学者卡林斯基论的“职能鉴定论”提出按照机关在政府机关体系中的职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档案文件的价值。

  美国档案学者谢伦伯格提出的“文件双重从价值论”不仅成为本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基础,而且自己出因此被誉为“美国档案鉴定之父”他认为“公共文件具有两种不同的价值:一是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即第一价值;二是对其他机关与私人利用者的从属价值,即第二价值。”所以在鉴定档案价值时,既要考虑本机关的需要,也要考虑社会其他方面的需要。

  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也要考虑长远的需要。

  3、历史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原则

  鉴定档案的价值特别是需要把握它是历史的沉积物这一特点,它的形成总是同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的,当时是怎样进行活动的,档案就是怎记录的。

  因此,分析档案的价值必须把档案放在它所形成的历史环境中,去具体分析档案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档案文件的相互关系,并结合现实需要和未来需要考虑档案价值。

  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用眼光去看待以往的档案。

  例如:德国档案学者迈斯奈尔提出的“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

  他强调在鉴定工作中采用正确方法的重要性,坚决反对凭直觉进行鉴定。

  大量经验证明,离开当时的背景,对档案的某些内容就可能难以充分理解,以致忽略甚至错误地判别其有价值。

  对于历史上形成的某些内容不正确的文件,也不可轻易地弃毁,应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加以分析,以维护历史的本来面貌。

  总之,鉴定档案要尊重历史,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科学地甄别档案价值,以求“今世赖之以知古”。

  4、发展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原则

  保管档案是一项维护历史的行为,同时也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工作。

  我们鉴定和保存好档案,既功在当代,又惠及子孙,所以鉴定档案的价值不能近视眼,而应瞻前顾后。

  由于档案的价值有时效性和扩展性的特点,现在有用的档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来可能没有作用。

  现在尚未用上的档案,将来可能有用处。

  因此,判断档案的价值和作用,要有发展的眼光,既要乍到当前的作用,也要看到将来的需要。

  总之,鉴定档案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预测档案对未来的长远意义。

  以期“后世赖之以知今”。

  5、效益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原则

  既然档案鉴定的结果是决定档案的存毁和保管期,那么在鉴定工作中就不能不考虑社会的保存能力和保存效益问题。

  所谓效益的观点是指在分析档案价值时要考虑到收益与付出之比,只有当档案发挥的作用超过保存档案所付出的代价时才判定其具有保存价值。

  美国档案学家菲利普・鲍尔认为:“价值一定要同费用放在一起权衡”,他指出:“一种严格而实在的费用核算是所有例行鉴定工作的必要条件”。

  英国档案学者迈克尔・库克也指出“在最后决定之前,必须进一步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费用,越是保管期长的档案所需要费用越高。

  正如美国档案工作者布里奇弗德指出的:“为了把财力和承担的义务平衡起来,档案工作者要把费用和所保存文件的价值比较,得出非正式的费用效益率”。

  档案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则是人们对档案价值的认识和评价,带有很强的主观性。

  为了使这种主观认识活动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保证鉴定工作的质量,必须建立明确的档案鉴定标准。

  档案价值鉴定标准以客观存在的档案价值构成为依据,具有明显的客观性。

  坚持按照客观性的鉴定标准来认识和评价档案价值,可提高档案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可靠性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冯惠玲.《档案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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