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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总结

时间:2021-01-08 15:01:1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推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和发展,近期,我们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对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对产地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调查,结合平时研究和掌握的资料对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的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今后要结合鲜活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加快推进“十二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总结

  一、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形势的基本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坚持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分类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3606家,占地面积64.86万亩,从业人员达到262.38万人,投资规模1101.97亿元,市场年交易额13422.5亿元。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范围广。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全国从综合市场到专业市场、从种植业到养殖业到特色产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范围基本覆盖了各农业产品。目前在全国360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综合性市场1367家,占37.9%;专业市场达2342家,占64.9%。其中粮油市场212家、蔬菜市场992家、水果市场390家、畜禽市场320家、水产品市场182家、特色产品(含花卉、食用菌等)市场246家,批发市场经营范围涵盖了种养业各产品。

  (二)产地市场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调查显示,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含产销结合市场,下同)2627家,占农产品批发市场的 72.8 %,其中规模以上的产地批发市场1037个,占产地批发市场的40%。产地批发市场实现年交易额6709.23亿元,占市场年交易总额的50%,带动农户 1.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主要特点:

  一是蔬菜市场是产地市场的主要代表。调查显示,大多数蔬菜产地批发市场设立较早,占市场比重大,运行机制较为健全,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目前,全国蔬菜产地批发市场689个,占产地市场近三分之一,带动蔬菜种植1.58亿亩,相当于全国蔬菜面积的60%。产地市场集中分布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占全国的80.6%。其中东部地区330个,山东占57%;中部地区217个,河南占44%。经营品种除了蔬菜外,还有季节性水果和其它农产品,常年经营,交易活跃。亿元以上的蔬菜产地市场286个,年交易额13123.2亿元,成为产地批发市场的主要代表,形成了“产地市场——运销商——销地市场”的大流通模式,是向大中城市和外省市供应蔬菜瓜果的重要源头。

  二是水果产地市场优势区域集中度明显。在国家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的带动下,具有品种特色的水果产地市场正在快速成长,集中度明显提高。目前全国产地水果批发市场发展到184家,占全国水果市场总数的47%。产地市场主要分布于渤海湾的山东、辽宁、河北和西北黄土高原的陕西、甘肃苹果优势产区,这些地区以苹果为主的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84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的46%;长江上中游、赣南湘南桂北、浙南闽西粤东三大柑橘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47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近30%。一些优质水果产业带发展如山东栖霞、浙江黄岩、江西赣州等地产业带发展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引导密不可分。

  三是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全国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7个,占全国畜产品批发市场的'68.5%。从分布看,产地市场大多分布于畜牧业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82个,占产地市场的40%;西部地区65个,占产地市场的31%。大多数畜禽市场以活畜、禽和肉类交易为主。与果蔬产品相比,畜产品多数实行屠宰企业一体化流通,如新疆XX县古勒鲁克农村畜禽交易市场、内蒙XX旗丰绿畜产品交易市场、广东XX市白沙江南禽畜批发市场都实行活禽+屠宰+销售+企业加工为的一体化的流通模式。

  四是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交易活跃。全国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黄渤海水产品捕捞和养殖带以及江苏、安徽、江西等长江中下游淡水养殖带。目前全国水产品产地市场100个,其中沿海的江苏、浙江、山东、海南产地批发市场59个,占全国产地市场近60%,由于水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产地市场交易活跃,市场辐射面广,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市场达到60个,从业人员3.8万人,年成交额625.87亿元。

  (三)产销市场结合趋于紧密。各地根据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特点,培育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农产品市场。全国有产地市场2347个、销地市场1005个、产销结合市场280个,其中江苏苏州南环桥、广州江南果菜市场、山东维尔康肉类批发市场等发展快、规模大、机制活,成为销地市场的代表;江苏扬州联谊、山东寿光、青岛丁家庄、湖北麻城等市场结合其促进农业生产和满足城乡消费需要的特点,担当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的双重角色;江苏东台华东山羊市场、山东青岛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河北XX市金凤禽蛋农贸批发市场、新疆XX市华凌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因地、因时制宜,投资小,辐射面大,是产地市场的典型。

  (四)市场辐射能力逐步增强。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江苏XX县水产批发市场、武进夏溪花木市场、华东苗禽市场投资企业、苏州众诚鸭业有限公司分别成为全国最大的螃蟹专业市场,华东地区最大的花木交易市场,全国最大的苗鸭产销集散地。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下属的蔬菜批发市场日成交量1200吨,水产批发市场日成交量200吨,鲜肉批发市场日成交生猪1500头,畜禽批发市场日成交40000 羽,干货批发市场日交易品种2000种,是XX市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二、当前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虽然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存在功能不够强、规模不够大、政府引导和扶持跟不上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近年来,随着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优势区域鲜活农产品集中度稳步上升。目前全国优势区域苹果、柑橘集中度达到50%以上,水产品集中度达到80%以上。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后,客观上要求建立集散能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和冷藏能力大的保鲜库。但目前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销地市场发展比较充分,目前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销地批发市场558个,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产地市场年交易额在1亿元的只有346个,发展相对落后。目前全国1个县不足1个产地批发市场,而东部占50%左右、中部占30%、西部只占 20%。特是中西部蔬菜、水果主产区,常年蔬菜产量占全国的40%、水果占45%,而年交易额上亿元的产地蔬菜市场只占25%,水果市场占30%,畜禽市场占不到全国的4%,生产和市场建设重倚轻的矛盾十分明显,这是导致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滞销卖难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产地批发市场及集散地基础设施薄弱。总体看,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以小型为主,年交易额1—5亿元的占到30%,亿元以下的占58%,且多数市场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强。在被调查的西部10省(区)376个产地批发市场中,占地面积在20亩以下的小市场占到 52%,占地面积在2亩以下占到5%,交易额在5亿元以下的占到78%,80%的市场缺乏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信息或质量检测设施,许多产地批发市场的场地没有硬化,缺乏遮阳挡雨的设施,甚至连上、下水道都没有,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市场交易方式陈旧,交易效率低。目前,大多数产地批发市场仍沿用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处于自发、紊乱状态,难以形成公开、公正的交易价格,影响交易安全,还往往导致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现象发生。据调查,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不到 20%,90%左右的农产品通过对手交易销售,只有不到10%的市场全部或部分采用了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交易效率低。调查显示,42%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农户卖给个体商贩,只有不到3%的农户通过订单销售。这些情况使得我国农产品一般要经过3-4级流通环节,既降低了流通效率,也增加了流通成本,不利于农民增收,对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低,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由于农民个体户或农村经纪人是目前承担农产品运销的主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大多数经销商的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缺乏有实力、信誉好、规范化的大批发商、代理商组织,因此不能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条。而且,运销商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买断关系,这样既不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讨价能力,又不能使农民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

  (五)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较快,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尽管我国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现有的一些管理规定散见于《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但要么缺少配套措施,要么贯彻执行不理想,有的内容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特别是缺乏专门针对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问题非常突出,这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混乱无序,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难以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良性互动机制。而在发达国家,如日本专门制定有《批发市场法》,并和其他法律一起对批发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

  我国已进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国内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农业更加对外开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以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大背景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步伐,完善市场功能,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产地批发市场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必要的储藏保鲜设施和产后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备,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一)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功能。一是在鲜活农产品优势产区新建或改扩建产地批发市场。在蔬菜、水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在20万亩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畜产品、水产品生产集中度较高、商品率达70%以上、商品量达10万吨以上且没有交易场所的地区建立产地批发市场。对已有市场但基础设施差、集散功能弱的实施升级改造,重点考虑对既是鲜活农产品优势产业带的产地批发市场又是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加强市场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等系统的改造建设和交易棚厅的改扩建,切实改善市场交易环境。二是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功能拓展。在批发市场提供交易场所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拓展价格信息汇集、产品质量控制等功能,鼓励市场开展加工配送、质量监管、规范包装、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公共服务等。三是加大产地批发市场辐射效应。指导各地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经营领域和建设区域,处理好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传统市场和新型业态之间的关系,注意不同类型市场功能上的衔接和配合,发挥市场体系群体效能。

  (二)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减少产后损失。当前,我国鲜活农产品特别是果蔬保鲜、冷藏冷链物流产业应用范围窄、发展滞后,果蔬采用低温物流只有10%-20%(每年果蔬产后损失高达25%—30%),冷链物流肉类只有10%,水产品只有20%,而发达国家果蔬保鲜物流占总产量的80%,果蔬菜损失率在5%以下。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重点:一是支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市场储藏货物仓库、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逐步解决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过程的冷链“断链”现象;二是支持优势产区和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鲜活农产品产后预冷保鲜、冷藏冷冻、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使主产区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冷藏冷冻及储运能力明显提高。

  (三)支持配套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施建设和市场交易环境改善。强化农产品产后的商品化处理。配套清洗分装主要建设:产品清洗设施、分选操作台、自动分选机、水果打蜡设施、包装设施等。市场交易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水电道路系统改造、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建设和卫生保洁设施完善。

  (四)支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建设。引导、扶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购置必要的冷藏保鲜和冷冻运输等设备,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进行农产品加工、分选包装、储藏和运销。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物流带动能力。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措施及建议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产地冷链物流作为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共投入。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建设应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实行分级规划与管理。部一级负责对具有全国性或区域影响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统一规划与布局,当前重点是组织编制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十二五”建设专项规划(2011— 2015),理清市场建设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农产品生产规模及其商品流量流向、地理区位和交通状况、消费群体规模和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正确处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的关系,经过科学论证,形成布局合理、统一有序、流通顺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为争取国家建设项目做好必要准备。省级负责制定辖区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严格防止受局部利益驱动盲目布点,搞重复建设、无序竞争,造成“有场无市”,浪费人财物和土地资源。

  (二)争取各方支持批发市场建设。一是协调中国农业银行落实与我部签署的《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二是积极争取亚行贷款进行批发市场建设。2009年拟选择安徽、宁夏、江西、重庆、山东、辽宁等6个省市为备选试点省,项目总投资21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5亿美元。三是研究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扶持政策。参与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研究科学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帮助农产品流通企业减轻增值税负担;研究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使用税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等问题。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对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公益性设施建设给予直接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支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检测系统、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帮助完善和提升市场功能,增强流通效率。

  二是对市场其他设施和优势产区、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运输、冷链和保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主要用于市场土地平整硬化、水电路配套、交易厅棚建设、储藏保鲜库土建工程等,建议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予以支持,以引导鼓励利用信贷资金。

  三是将鲜活农产品物流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专项中增加农产品物流设施相关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洗、分选和装卸设施设备,农用运输设备、畜产品分割设备等,帮助增强物流技术装备水平。

  四是将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抓紧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批发市场的公益或准公益性质,对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行情波动、风险控制、上市商品组织等做出界定,并及早列入立法计划,解决法律缺失和空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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