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08-24 17:45:4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

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20xx年6月21日,县政府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转办件(第21批D41000020xx06190061号)后,西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内容

  周口市西华县址坊镇陈村西边有五个厂,面粉厂、豆芽厂、塑料颗粒厂、粉碎铁颗粒厂、砖厂。这些厂的废水都排入厂西边的东沟渠,导致诉求人养的鱼死亡,导致鱼死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粉碎铁颗粒厂,该厂想要赔偿诉求人几千块钱,本钱都不够。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回复正在处理中。

  二、调查情况

  1、面粉厂情况

  经查,面粉厂外排废水导致诉求人鱼死亡不属实。面粉厂为:河南麦道面粉有限公司,地址:西华县址坊镇陈村行政村,法人:李东春,营业执照:914116225637142268,经营范围:小麦粉(通用、专用)生产、销售,20xx年12月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20xx】255号。该厂于20xx年2月投入生产,20xx年4月验收,验收文号:周环验[20xx]第20号。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该公司建设有旱厕+沉淀池、套袋式除尘器、隔声罩、消音器。该公司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气安装有套袋式除尘器,并正常使用。

  2、 豆芽厂情况

  经查,豆芽厂外排废水导致诉求人鱼死亡不属实。豆芽厂为: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豫南芽菜分公司,地址:西华县址坊镇陈村行政村,法人:宋德松,营业执照:914116220855828039,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的研究、销售,20xx年11月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20xx】305号。该厂于20xx年12月投入生产,20xx年5月验收,验收文号:周环验20xx第(36)号。建设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沉淀池、活性炭吸附、集水池。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西侧灌溉沟。经第三方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公司检测,该公司外排水达标排放。

  3、砖厂情况

  经查,砖厂外排废水导致诉求人鱼死亡不属实。砖厂为:西华县鑫汇新型建材厂,地址:西华县址坊镇陈村村北一公里,法人:白梅,营业执照:92411622MA41W1L22Y,经营范围: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加工销售,20xx年12月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20xx】328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该厂属旧窑改造项目,20xx年5月由轮窑改为隧道窑,20xx年5月进行试生产,脱硫装置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过程中,已向周口市环保局递交联网申请,经检查发现数据不稳定现象。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部分地面未硬化,厂区北侧围挡不全,没有安装喷淋设备。

  4、铁厂情况

  经查,铁厂外排废水导致诉求人鱼死亡不属实。该厂实际为“西华县伟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废铁压块,不涉及粉碎,无外排水。该厂位于西华县址坊镇西工业区西段路北,法人:王伟峰,建于20xx年7月,占地21334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压块机1台和切割机1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2MA446HR5X6,于20xx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文号为(西环审〔20xx〕20号)。20xx年6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尘设施建设不完善,场区内卫生条件较差,路面积尘严重,处于停产状态。

  5、颗粒厂情况

  经查,颗粒厂涉及外排废水部分属实,导致诉求人鱼死亡部分不属实。该厂为址坊镇陈村刘玉锋所经营的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并非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加工作坊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该厂位于西华县址坊镇陈村,占地约1亩,负责人:刘玉锋,于20xx年11月租赁场房开始建设,于20xx年11月建成后投入生产,建有1条塑料片漂洗生产线,产品为塑料片,主要设备漂槽机1台;生产工艺为购入塑料片——漂洗——成品。

  20xx年6月4日22时,执法人员对址坊镇陈村刘玉锋所经营的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建设有5立方沉淀池,设置有外排口,漂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后有部分废水排入东风渠,流向柳塔河方向。在东风渠与柳塔河交汇处有一水闸常年关闭,因闸门年久失修,有少量水流进柳塔河。

  6、经查,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回复正在处理中部分不属实。在第14批D41000020xx06130104号交办件中群众所反映的.内容显示诉求人为漯河市示范区黑龙潭镇人,西华县环保部门未接到过举报。

  三、整改情况

  1、“西华县鑫汇新型建材厂”围挡不全,路面未全硬化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待其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联网通过验收后进行生产;

  2、“西华县伟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因该公司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护设施防治扬尘污染,西华县环境保护局已对其作出了“三万元”的处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3、址坊镇陈村刘玉锋所经营的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已于20xx年6月5日凌晨4时对该厂进行了依法取缔。执法人员在东风渠与柳塔河交界处提取了水样,检测报告为正常;现场检查柳塔河内水面无异味、无死亡鱼虾漂浮,并由相关证人证言和漯河市黑龙潭镇坡阳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为证。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第14批D41000020xx06130104号基本一致、与第3批D41000020xx06030077号部分一致,以上两批案件已办结,责任追究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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