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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镇统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12 04:14:5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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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镇统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基础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系统最基础的工作之一,是反映农村经济发展及各种数据搜集的源头,是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基础,更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保证源头数据准确可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新时期,乡镇统计工作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小康建设过程中担负的责任更为重大。然而,xx市乡镇统计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要求?源头数据质量又怎样呢?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乡镇统计机构建设与当前肩负的工作任务不尽适应,人员素质与质量要求有差距,统计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强化乡镇统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镇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农村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乡镇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统计调查资料的准确、全面,从而关系到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因此,切实加强新时期乡镇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将是我国统计事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既可以促进农村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又能牢牢把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信息服务,对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对整个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乡镇统计工作现状

  1、乡镇统计人员已配备到位。XX年,xx市17个乡镇区中均成了统计信息中心,以取代过去的统计办公室,共配备统计人员68人,每个乡镇3-4人。从文化程度看,大专及以上59人,高中及中专9人;按配备资格分,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65人,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3人。

  2、乡镇统计办公全部达标。据统计调查,xx市所有乡镇区都有专门办公室一到两间,办公设施齐全,共拥有微机21台,数据整理基本实现自动化。

  3、乡镇统计办公经费没有保障。目前,xx市所属的17个乡镇区统计机构全年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统计部门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长远的、隐性的,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所以在多数领导的心目中,统计部门作用是有限的,地位是不高的。再加之地方财政状况困难,县级统计部门都只能解决有限的工作经费,乡镇统计机构的工作经费根本就无从谈起,进不了乡镇财政预算;少数乡镇统计人员报送报表的差旅费和必要的电话费都无法保证,统计人员的福利待遇就可想而知了。

  4、文化程度虽较高,但业务素质较差。目前,xx市17个乡镇统计人员中,虽然都是大中专毕业生,但具有统计职称者寥寥无几,统计专业水平偏低,很难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统计事业发展历程来看,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统计工作现状与八、九十年代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再上一个台阶仍有很大难度。当前乡镇统计工作难以更好开展,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少,任务重,统计队伍不稳定,工作难尽力。乡镇统计员执行乡镇综合统计功能,履行各种统计调查职责,其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然而,该市乡镇统计机构仅配备3-4名人员,与其担负的工作相比,差距很大,极不对等。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统计对象数量急速增加,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量愈来愈大;二是由于乡镇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统计员一人兼数职的现象比较普遍,专心做本职工作的精力与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三是乡镇统计工作责任大、要求高、待遇低,其他工作岗位要么省心省力,要么有利可图,而统计一无所有,没有摊上的绕道走,摊上的设法逃,大部分乡镇统计员一年一换,有的甚至一年几换,乡镇统计人员变动频繁。而县级统计部门对乡镇统计人员不管人员编制,不管经费,所以乡镇在调换统计人员时根本不与统计局协商,几乎每年都是一张张新面孔或业务生疏的新手,这就势必影响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连贯性,影响到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迟报、漏报现象难以避免,进而影响到县级统计部门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造成统计数据质量的下降。

  2、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保证统计工作的健康开展。普法是基础。一是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排除对统计数据的行政干预,要敢于依法保护统计机构的完整性和统计队伍的稳定性。二是行政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法律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不论在报表上报时,还是在统计数据的发布与开发中,都要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标准,以统计方法制度为准绳,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坚持执法。把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统计基础长期得不到改善、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乡镇作为统计执法的重点,严查深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统计工作的根本改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充分利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xx”普法、各种会议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统计法》。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大统计体制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切实规范基层统计调查行为,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改革现行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稳固的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大力提高乡镇统计整体工作水平,统计方法制度能否更贴切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有实质的意义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稳定队伍,完善机构,巩固职能地位。

  4、要把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作为统计执法和统计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确保乡镇基层统计工作数出有门,报出有据,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实情,真正使统计工作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温度计。要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制度和审核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实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业绩挂钩。同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数据评估制度,实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全方位加大审核和评估力度。

  5、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从法律上对乡镇统计工作予以保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统计机构的设置中,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是应当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该市乡镇一级均设立了统计信息统计中心,并明确了人员,但均附属于经济发展办公室,人、财、物不独立,工作中掣肘现象严重,专人不专、处境尴尬,难以理直气壮的对辖区内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管理,建议相关机构进行调研,从立法角度切实加强和提高乡镇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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