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读后感1500字

时间:2022-07-30 17:54: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1500字(通用38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1500字(通用3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1500字(通用38篇)

  读后感1500字 篇1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当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予深深的同情,对当时的人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读后感1500字 篇2

  一直觉得,夜幕降临,喧嚣初静的睡前时光,应该是柔软而芬芳的。温暖的灯光,喜欢的书和抱枕,当然,还有心尖上的小家伙和偏爱的睡前读物。

  《猜猜我有多爱你》是儿子和我一起看的第一本绘本。所谓绘本,是针对低幼儿童所创作的一种文学作品,以色彩鲜艳、浅显易懂的图画为主要表现形式,文字大多为直白口语。这本蜚声世界的绘本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山姆·麦克布雷尼与绘画家安妮塔·婕朗创作的,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和他的母亲在睡前攀比自己有多爱对方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兔子用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或动作来比喻自己对妈妈的爱。可是无论小兔子怎么想、怎么说、怎么比喻、怎么形容,大兔子总是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他的双臂没有大兔子长,他的胳膊没有大兔子举得高,他倒立着脚趾不如大兔子够得远,甚至跳起来也不如大兔子高,最后小兔子想累了,看着月亮告诉大兔子:“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大兔子没有急着回答,他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从月亮上绕回来!多么绝妙的一句话,如此的朴素,一点不动声色,大兔子甚至是在把小兔子安置得妥妥贴贴之后才淡然的、近乎于自言自语的说了出来,根本没准备要小兔子或者哪一个人知道他的爱有多深远无尽,就像是珍藏着自己最钟爱的一个秘密,小心翼翼的甜蜜中有着无比骄傲与自豪,可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们心房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使我们无比的震撼了。

  在小的时候,总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父母的爱,还可以非常理直气壮的以为自己对父母的爱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当看到小兔子拼命往两边张开双臂说“我爱你有这么多”时,我不禁哑然失笑:爱,还可以这样来衡量吗?而书中的那只大兔子清楚知道双方爱的差距,却只是宠溺的陪着小兔子进行着睡前游戏,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他的小兔子也会拥有和他相同的理解和感情,拥有和他一样足够从月亮上绕回来的爱,会同样迅速流畅、顺理成章的回答一个又个小兔子的突发奇想。当小兔子长成了大兔子后,他的爱就又超过了小兔子。这就是生命与爱的传承,是一件神奇又易懂的事。养儿方知父母恩,只有自己成为了付出的那一方,才会惊觉,哦,原来不论自己有多以为的爱着父母,父母的无所不在的爱,远远大于我们所能给予的。爱,是一门学问,它需要我们用一生来学习,用一生来传授,用一生来表达。

  作为一本图画书,小孩子不会有和大人相同的理解和感情,他们只会对这两只兔子的故事有兴趣,他们会记住它们的爱的表达,记住小兔子的挖空心思、大兔子的深情灵感、小兔子的天真可爱、大兔子温馨诗意,记住那些比方,那些联想,那一句句巧妙、睿智的话和里面的温暖,所以在这本书里画家没有使用浓墨重彩,而是特意挑选了三种近乎苔藓色调的原色:土色、淡橄榄绿色和暗蓝色。土色画兔子、大树和栅栏,淡橄榄绿色画草和树叶,暗蓝色画天。因为这是一个爱意绵长的故事,淡粉的色彩恰到好处地冲淡了故事的甜腻。那一大一小两只兔子,也是画得相当拙朴,并没有精巧的外形和鲜艳的色彩,少许土色加上一个钢笔墨线勾画出的轮廓,就是他们的全部了。但这种神似却画活了两只母子情深的兔子,非常富于表现力,使我们能更深走进两只兔子的内心世界。

  小家伙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上睡前游戏而乐此不疲,他总是要兴致勃勃的把书中小兔子的动作都演示一遍,还临场发挥自创了许多比方,比如我爱你,有我丢的小皮球蹦得那么远;我爱你,有我拉线的小飞机飞得那么高;我爱你,有我发动的陀螺转得那么快……感谢这本书,让我们母子见识到了爱的千姿百态和无限可能,让我们的睡前时光定格在甜蜜温馨、满足幸福以及一切美好的词语里!如果这睡前的柔软时光能成为儿子走向成熟、面对挫折、接受考验、战胜挑战的力量源泉,我愿足矣。

  读后感1500字 篇3

  有人说,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觉得自己读《平凡的世界》仿佛也经历了这三重境界!

  第一次读《平凡的世界》,那还是在大学校园里。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它如此吸引我的原因,我想不外乎两种感情——亲切又激情。

  和孙家兄弟一样,我也是农民的孩子,自卑又自尊,平凡却又渴望不平凡,努力想让世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可是,现实与理想又是那样的遥远,情绪不免有些狂躁偏激,而又迷茫,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觉得这本书是为我而写的,他们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精神,让我热血沸腾!是的,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每个人都像天上的星星,能有名的星星毕竟少数,无需渴望你在他人眼中的亮度,尽管努力发光就好。“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平凡世界》就像一只熊熊燃烧的火把,照亮我前行的方向!让我懂得:人们总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

  第二次拿起《平凡的世界》,大概是参加工作六七年之后。工作平稳,内心热情不失平和,读出的味道和第一次大不一样,感受只有两个字——唯美!

  景色唯美!“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读着这样的句子,即使处在严冬里的人,也会不知不觉行走在春天里。作者的景物描写精致自然,不管是萧瑟还是充满希望的景色描写,都能带着读者水到渠成走进故事情节。

  精神唯美!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死于洪灾的省报记者田晓霞……,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

  爱情唯美!少安的农村爱情,淳朴务实;少平的现代爱情,浪漫凄美;田润叶的爱情,曲折美满;田润生的爱情,超凡脱俗……包罗万象的爱情,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滋味。

  读后感1500字 篇4

  很是有幸读到姜汝祥先生写的"请给我结果"这本书。书中对处理事情中的心态、行动、责任、执行给予了相当深度的表述。使我受益匪浅。

  一、在企业的运营中,员工接受企业的文化和理念,为实现企业的目标和价值而努力。

  企业希望员工理解公司的长期、中期、短期的目标,发挥员工的所长,共同的将目标实现。

  在双方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之前,是需要双方互相了解、认知、碰撞、溶合。将员工的力量溶入到企业之中,使企业之手能攥成一个拳头,向需要的地方打下去。而怎样才能使双方尽快的溶合呢?这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

  企业需要将员工当做自己的一部分,给予信任、支持。并站在员工的角度,去关心、了解员工,将员工想知道、想了解、想实现的想法和目标获知。根据企业的目标和能力,尽可能地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其实现目标和价值去搭建舞台。并找到企业目标和员工目标之间的共同点。使企业和员工站在共同的角度去看问题、想问题、去实现目标。双方可以通过良好的互动方式将企业文化、目标一起理解、讨论。给员工以想像的空间,让其思考自己在企业的位置、自己的目标、责任。及时的调整心态,去执行自己的任务。让其理解自己工作的价值。增加员工的成就感。

  员工需要认知到,只靠自己的力量去做事,那么他的力量是1倍。

  如果他和企业站在一起去做事,那么他的力量是以个人百倍、千倍的展现。那么他的目标、他的理想、目标就只需用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完成。而如何和企业站在一起呢?那么他需要去了解、关心企业,知道企业想做什么事、企业的做事方式、原则、企业的目标、理念。怎么将自己的目标和企业的目标更好的结合?自己处于企业的哪个位置、环节?企业需要自己哪方面的优势能力?企业需要我做的短期、中期、长期任务是什么?我怎么可以将我的任务完成的更好?我可以为企业带来的价值?我所做的是企业所想的吗?我所做的符合企业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吗?当员工认真思考过自……己怎样和企业的溶合问题后,并将潜移默化的溶入自己的工作当中时,他就和企业逐步成为一个整体了。

  当双方经过了解、认知后,需要有一个好的沟通。将认知的结果进行碰撞。使其达成有效的一致。双方将需要按照自己的约定去完成自己的责任和权利。

  二、怎样可以更好的承担自己的责任?给上司一个更好的结果?在同样的岗位上将事情做的更好?我觉得这是一个想将事情做好的员工需要思考的问题。

  同样,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在现代激烈的竞争当中,在一个时间段内多个企业、公司提出的类似的目标和需要达到的结果。但有的企业做的很好,达到了他的预期的结果,甚至超过预期。而有的企业没有达到他的预期值?经一些科研机构分析的结果是:成功的企业他们注重过程的实施。他们将大的目标分成了若干小的目标,对小的目标有切实的、可操作的解决办法。并流程化、制度化。使过程是可控的。像ISO、CMM、CMMI这些标准的制定,就是使过程量化。将目标—过程—结果可控。

  公司的目标一般都是经决策层制定后,传达给中层管理层,由中层管理层将工作细化,将目标量化成可操作的工作量,将其细化的计划,传达给执行层完成。中层管理层是对决策层和执行层起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可以说中层管理层对目标的能否按质按量完成起着决定作用。

  一个中层管理层需要怎么做才能将过程可控,给予任务一个好的结果呢?他应该在

  1、计划的可执行性

  2、任务的分配和责任的锁定

  3、标准的制定

  4、环境搭建

  5、对计划的监督和检查

  6、适度的授权和受权

  7、良好的积极的心态

  8、对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增加项目的抗风险性)

  读后感1500字 篇5

  《边城》这部书我很早就看过,但从这两天的重读效果看,当初似乎没看懂多少。

  湘西的小镇边城,美丽、纯净、朴实的代表和最佳写照,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友好产物,在一片如诗如画的美丽山水中间世世代代生长着的村民,似乎从精神到灵魂都融入了山的清新与水的淡雅,人们的生活没有收到外界现实环境的影响,人性也似乎没有受外界物质精神的束缚。在小说里,作者塑造了一群闪耀着人性美的理想人物,既不同于鲁迅笔下孤寂的斗士,也不是老舍文中无奈的贫民。庄严、美丽、虔诚、友善、诚信,以至于对于外界的物质文化的轻视和不屑,一切都充满了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却又善良的如此清雅自然。呐喊的狂人到了这里也会悠闲的漫步于边城的小巷;福海和祥子也会放下手中洋车的手柄,做在街边一边看着人来人往,一边抽袋烟。

  但细看之下,这个“世外桃源”似乎又不是完全的超凡脱俗。全书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这可能是沈先生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对人性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无论大佬、二佬、爷爷,甚至沈从文本人,所有人都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碾坊的出场,就是作为物资财富的代表出现在原本恬静的边城生活中,所有人都开始犹豫,开始迷茫;或者逃避,或者无奈。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了矛盾冲突后,所有人都没有解决的方法。结果,当生活中的各种情感都顺乎自然向前发展时,当每一位读者都开始从心底里期待那份美好的到来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似乎是可以避免的偶然,但又像是命运必然的安排。最终,小说中一切的美好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只留下孤零零的翠翠独自在河边孤零零的等待。一部极力张扬人性美的小说却以悲剧而告终,这不能不使读者陷入无边的怅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许多时代的人们都在追求人性化的社会,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的,也根本不会成功。社会需要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社会根本无法发展,人性虽然没有了欲望但也没有希望,理想最终只能剩下空想。所以,在沈从文先生所描写和追求的人性美社会中,有其无法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这是沈从文先生看得见,却无法改变的问题,也是《边城》中的迷茫。

  二佬傩送的出走是全书留下的一个悬念,作者只是,或者只能用时间和翠翠的等待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按照当时的社会,二佬的出走有什么结局?以鲁迅小说的思想,二佬的出走无疑是三种情况:死了;堕落;饱经风霜后无奈的回去。所以,作者追求美好社会,就好比祖父希望翠翠有好归宿,极度爱护,极度重视,但因为爱之深而总是莫名又无奈的产生偏差,似乎无论如何努力,最终无法达到目的,只能剩下遗憾。沈从文先生不是政治家、军事家,不是孙中山,不是毛泽东,他可以见到问题,但无法解决。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那种传统意义的人性美,在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冲突后,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我十分向往和感慨那种原生态的人性美,那种高尚纯洁精神文明,正是这个社会从形成到现在一直缺失的精神美。但同时又必须承认,社会在发展,物质在进步,一个非物质化、非社会化的意识形态难以发展下去。像祖父那样死去,像翠翠那样等待,像二佬那样出走,似乎只有这三条路去选。或许会得到拯救,或许只会留下一些痕迹。总之,如果无法改变这种情况,翠翠就只能在纸上等待,二佬也绝对不会回来。

  结尾处翠翠孤独、无奈的等待二佬回来,也可以视为作者的写照:无奈的等待着一个美好社会的真正到来。

  人性真正解放的日子,是人类不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读后感1500字 篇6

  我相信,无论是怎样样的人,必须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完美,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午时,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总是想着有大人在轮不到我们。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明白父母的艰辛是为了我们。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终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读后感1500字 篇7

  毛姆的小说,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之前觉得小说要读原版,不然不够原汁原味,于是买了月亮和六便士,但是并没有开始读。

  刀锋的笔触很自然,不与优美、幽默或冷峻等鲜明的特色挂钩。但是书中的人物倒是特色鲜明,而且会猜测究竟这些人在生活中有怎样的际遇和未来,是那种平淡却自有趣味的一种。这种感觉和拉里有点像。

  拉里全称是劳伦斯达雷尔,无父无母,由父亲的好朋友收养大,年少对飞行感兴趣,后来真的参军参加空战,目睹好友之死,回到美国,对于生活有了许多不同的认知,便也没有再循规蹈矩,追求一种正常或成功的生活。

  拉里都干什么啦?很显然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哲学书,神秘主义和宗教的书籍,还做了很多闲晃的事情,比如发呆、和各色人等聊天,下煤窑,农场做工,船员渡海,印度修行,可能后来还去了美国做汽车修理工或长途汽车司机。

  我在几个场合很能感同身受,比如拉里和伊莎贝尔摊牌的时候,伊莎贝尔是很喜欢拉里的,因为他很多地方符合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想往:包括对爱情的想象,认为拉里有潜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以及相信与拉里的婚姻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所以,拉里表示要认真闲晃的时候,伊莎贝尔应当就害怕了,这种前景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两个人都很好,也都很清醒和理性,既然是无法同行的人,分手确实是很好的选择。

  拉里后来遇到了不少别的女人,对于性和女人,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没有沉迷也没有拒绝,只是这是他对人生还有真理或者梵这究极本质的探索的一部分,或者说一段插曲。拉里对钱,认为是工具和负担,在去美国前和毛姆的交谈中,拉里确乎已经要散尽家财。

  拉里对于生活的态度,是一种非理性的,不追求通常意义现世幸福的态度,不随大流。对于生活,书中艾略特费心钻营,为了跻身上流社会汲汲营营,到死也没有放松,但是确乎死的很体面。伊丽莎白对于拉里仍然有想法,但是拉里心里自然是没有同样想法的。格林是个没有特色的好人,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也是个好的职业投资人,但是毛姆对他的描述约等于背景板。从现实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千丝万缕,究竟自己想要什么,经历何种生活,也都是无法立刻有一个清晰答案的,但是若干次选择,一段时间的积累,总会对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渐渐清晰的答案。

  我也曾经很痴迷一个问题,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拉里很认真跟随某哥老会长老,某印度教高人修行,研读了无数著作,并自费写书,我觉得拉里和自己和生活都和解了。拉里是一个勇敢而纯粹的人,没有沿袭某些固有挂念,传统,没有被某些欲望或野心驱使,只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理性或者灵魂,来感知世界和自身。我觉得拉里去美国的时候,已经40岁,是否已经完全明白了自己或者世界呢?我想是的,他无须再寻找,虽然他还会继续寻找。但是他走遍了那么多地方,见到了那么多人,想过了那么多问题,他感受到了一种灵性充满,天人合一的满足,也明白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不把生活的平凡看做难以承受的痛苦,,也没有认为吃不饱饭,疾病,或者贫穷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境遇,是一个纯然的勇敢的真挚的人。

  我有时候会想,我该怎么养育自己的子女,我一方面会认真希望,他或她会像拉里一样,用心感受,体会感悟生命,然后做好自己就好;另一方面会焦躁恐慌,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齿轮推动社会朝向某个既定目标前进,而自己只能走的快一点,再快一点。纵然明白担心无用,但是想想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总觉得生活不像一场光荣的冒险,而是漫长又短暂的征战。当然,生活并非只有一个面向,工作,金钱,婚姻,社交礼仪,自有其宝贵价值,是需要舒服且勇敢且坦然面对的。

  读后感1500字 篇8

  看完前半段,心里一直在后怕。从我有记忆开始,妈妈就一直在生病。经常躺在床上,一直吃很多的药;有一阵还很多人来探望她,在我们家乡,只有人病得很严重,快要过世的那种,就会有很多人来探望。那时爷爷带我去拜了很多庙,很多神仙。疼痛是无法用语音表达的,看到文字的描述时让我觉得心惊。很感谢老天爷没有带走我妈妈,让她陪着我们成长,尽管小时候我被她打惨了;很感谢妈妈那么坚强的对抗病魔,谢谢爸爸一直以为的守护,给了我们一个完整健康的家庭。这是我和弟弟今生最大的财富与幸福。

  其实我妈还是写得太谦虚了,在我心里,她一直都是很优秀很强大的。

  尽管身体不好,但是也一直做很多事,没有像写的那样家务重担都压在爷爷奶奶身上。

  学会了做裁缝,很会做衣服。那时候在家给别人做衣服和绣花。

  跟爸爸学会了开简单的药剂,配中药、打针,辅助爸爸的工作。

  饭菜做得很好,我们大家族里做菜做得最好吃;很遗憾我没学到。

  九几年的时候是个喂猪能手,那时候养猪也是一个经济来源。

  虽然小时候我被打惨了,但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生着病还很强,干啥事都能干好的妈妈。

  特别最近几年大发了。

  学会用手机发信息,学会用电脑,使用财务软件帮爸爸做合作医疗的记账,上QQ,和我们视频聊天,玩QQ空间,在空间上写那么长的日志,文笔不错哦。她只读了四年级不到,拼音不熟悉了,只能用笔画拼字。

  学会开车,5个月考到驾照。对于一个晕车严重,考理论路上吐了来回的她,我表示深深的惭愧,我还没过啊!

  她变得越来越强,跟她的性格越来越像。因为要强的性格,所以小时候对我特别严,希望我像她,无奈我那时只想玩,所以讨了很多打。小时候我跟她一点也不亲,在同一个屋檐底下生活见她就像老鼠见到猫,当然不是卡通片《猫和老鼠》里的老鼠那样。她打的次数太多,我一度认为我不是她生的;我一直粘着奶奶,想着奶奶要是过世的话我的死期估计也就到了。我想那时候生病的她肯定也很烦躁怎么生了个那么爱玩又不争气的我。但是从初中开始,我们开始懂得沟通。我考高中,为了给我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她每天晚上吃完饭去外面散步两个小时候再回来夜宵给我吃;那一年政治刚好转为开卷考试,她帮我在政治书上抄满了题目。我感受着她对我越来越深的爱与关怀,我们开始变得亲密,越来越多的话题。因为读的高中就在镇上,每一月才放一次假回家,三年里,每个周末她都带着在家做好的饭菜,煲好的汤送给我吃。她支持我所有有想法的决定,鼓励我尝试自己所想要做的事。现在的她变成了她一直中意的强大。她说她前面好多年都是一个性格好强却身体强不了的人,因为身体状态,因为我们,她收敛了强大的事业心,她放弃了一直以来的梦想。92年那年她想做服装市场,已经在株洲看好了店面;对于她想做的事,她聪明,有野心,有眼光,能吃苦,我相信她一定会成功的。但是突如其来的病魔袭击了她,好多年后她说,第几次开刀后她在病床上求老天爷,只要她好起来活下去,她就认命了老老实实安安心心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好好培养两个孩子。我开玩笑说,老天爷让少了千万富翁的妈妈,给我一个陪伴我们成长的妈妈。我觉得值。

  她说她以前想着抱怨老天不公平,年纪轻轻的,为什么要让这样的病魔来折磨她;现在她不这样想了。她觉得活到现在是最幸福的,她写的日志里字里行间充满了感恩与自省,她变得越来越温和,沉静。让人觉得温暖。

  我和很多朋友,同学,同事说起过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我最崇拜的人。她现在越来越好。

  妈妈,我因为你而感到自豪!你真棒!我爱你!愿你健康平安!

  以上为我一点点的读后感。

  读后感1500字 篇9

  九年级学业测试试卷现代文阅读记叙文部分是一篇小小说《不速之客》,读后颇受感动。

  文中的“父亲”在家门口发现了一只“像草结一样缩成一团的猫”,看着猫下垂的肚子,父亲动了恻隐之心,喂它吃了几条小鱼;这只猫就在“父亲”家的粮仓里安了家,不久生下了四只小猫。

  “父亲”曾经养过几次猫,结局不是失踪就是死亡,爱猫的父亲暗暗发誓不再养猫。所以他趁母猫不在家的时间将四只小猫送到了离家一里多地的旷野里。

  母猫回来后不见小猫开始焦急的寻找,它先是短促地叫,声音里充满了母亲的温柔,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母猫的叫声里就掺杂进了哭腔,它拉长声音呼唤,声音越来越嘶哑,越来越无助;它心有灵犀的跳到“父亲”的床头“哭诉”,“父亲”狠心装睡;失望的母猫冲出房子满村寻找小猫,边找边呼唤,声音凄惨至极;后来它纵身一跃,跳到村口的草垛上,望着广阔的田野,一动不动,眼神呆滞,此时偏偏下起了雨……

  第二天,“父亲”习惯性的推开粮仓的门,竟发现了被他送到旷野里的四只小猫,毛线般躺在母猫柔软的肚皮上,母猫的眼神疲惫而又欣慰。

  母猫的呼唤声最是感人,那声音,由短促到凄长,由圆润到嘶哑,由温柔到绝望,一声声直入心的最深处,让人心痛,让人泪花缤纷。那声音里有深深的母爱,有切切的焦虑,有漫漫的无助,有长长的绝望……

  母猫的神态最是吓人,“它纵身一跃,跳到村口的草垛上,望着广阔的田野,一动不动,眼神呆滞……”眼神呆滞的母猫一定绝望之极,它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出去一趟四个孩子竟然一下子不见了,“家里”没有,“主人”不理,叫又不应,望又不见,孩子们究竟到哪里去了,“我”这个母亲是怎么当的?自责的母猫渐渐绝望,眼神渐渐呆滞,像傻了一样。

  结局是美好的,小猫又回到妈妈的身边,四只毛线般的小猫蜷伏在妈妈温暖的肚皮上,画面温馨感人。

  母猫是如何在风雨里找到小猫的?它又是如何在风雨来将小猫一只只叼回“家”的?小说没写,留下了一个空白任读者想象。这个空白留得好,读者可以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形中增加了小说的张力,这个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给人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感。

  “父亲”为什么要将小猫送到旷野呢?小说交代得很简略,几句话交代了父亲曾经养过几次猫,但猫要么病死要么失踪,甚至被狠心人打死,伤过心的父亲决定不再养猫,所以才有了将小猫送出去的行为,才会在母猫“哭诉”是狠心装睡。

  当“父亲”看到蜷伏在母猫肚皮上的小猫时,父亲想起了过世的母亲。那一刻,“父亲”被母猫的母爱所打动,后面的故事,读者自己可以脑补出来——从那以后“父亲”和猫们和谐共处。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是我步行三公里一个人从外祖母家抱回来的。我像宝贝一样养着他,吃饭时我总是把最好吃的喂它;喂饱它就逗他玩,看它爬树,看它扑蝴蝶,看它玩线团,……甚至,晚上睡觉时还搂着它。它捉老鼠特别厉害,邻居家里有了老鼠就会把它借走。有一次,它又被借走了,走时活活泼泼的,被送回来时却奄奄一息了——邻居说它咬死了吃了耗子药的老鼠。我接过它,抱它在怀里,它温柔的望着我,眼神渐渐涣散,我一直抱着它,直到它完全闭上眼睛怎么唤也不睁眼,我才抱它去我家的田地里。我挖了一个小坑,用几块砖头砌了一个小池子,我将它放进去,用砖块盖好,恋恋不舍的覆上了土。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养过猫。

  我懂得小说中“父亲”的养猫时所受的“伤”,理解他的装睡。我也懂得母猫呼的唤,那是母亲对孩子爱的呼唤。

  但愿“小猫们”也能像母猫爱他们一样爱他们的母亲!

  读后感1500字 篇10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资料介绍,明白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取《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十分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杯具。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最后松口承认他们感情。但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感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感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感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感情”。

  第一段感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但是之后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能够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明白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能够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感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我想象中的感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感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下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感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务必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我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读后感1500字 篇11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淫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是小说中的中心人物,这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有时甚至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不平凡的人”,竟然去行凶杀人,“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正是这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主人公不断地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即关于“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观点)的肯定与否定之间。对于拉斯柯尔尼科夫来说,如果甘愿做逆来顺受的“平凡的人”,那么等待他的是马尔美拉陀夫的悲惨结局,如果去做一个不顾一切道德准则的“人类主宰者”,那就会与为非作歹的卑鄙之徒卢仁和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同流合污。他的人格中的主导面终于在白热化的搏斗中占了优势,并推动他最后否定自己的“理论”,向索尼娅靠拢。小说通过这一形象,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毒害,有力地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并且从客观上否定了建立在“超人”哲学基础上的无政府主义式的反抗,因为这种反抗决不可能给被压迫者带来新生活的转机。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

  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读后感1500字 篇12

  合上薄薄的这一本书,我深深地吸了气。闭上眼,书中的文字仍历历在目,书中的人物、风景也在心中鲜活起来。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就是《古都》。

  “川端康成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悲哀、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这是这本书的作者获诺奖的颁奖辞。对于川端康成的作品来说,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了。而他的这本代表作,更是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一种纯粹而细腻的美。

  小说主要讲述一对失散的姐妹——千重子和苗子失散多年后再次重逢的故事。千重子作为绸布店老板唯一的养女,倍受呵护,但她不娇气,也没有小姐架子,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也没有伤心、不满;相反地,她是一个温柔、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她孝顺养父母,善待朋友,对苗子更是真心呵护。千重子好像是一个孩子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那属于她的温暖与幸福。而苗子,这个从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姑娘,她勤奋、能干,有着一双千重子都羡慕与佩服的灵巧的手。她看似卑微谨慎,其实在她心里,那个孪生姐姐虽然失散多年,但仍是她最亲、最爱的人。

  书中的这一对姐妹,虽然外表相似,但性格迥异,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有着一颗善良、温柔的心,无论是御旅所相遇时的惊喜与惊讶,还是北山杉林遇雨时苗子为千重子挡雨,姐妹俩之间总存在着一种令人感到温暖默契。千重子和苗子,两个不同的人生,却有着一个相同的灵魂。

  若千重子是一株纤柔娇好的樱花,那苗子就是一场纷飞晶莹的雪,她们的相遇是偶然,分离是必然,命运在冥冥之中安排了一切——就如小说的结局,苗子为了不让姐姐因身世被别人嘲笑,毅然选择消失在千重子的世界。单纯而又善良的苗子,她不正如她们离别时所下的那一场温暖的雪吗?我曾想,为什么作者不能给她们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我很快明白,这样的结局,未尝不是一种美好。这个结局,像眼泪,苦涩而又晶莹,悲伤中带有一种治愈人心的力量。

  整本书无论从语言还是情节以至人物都简单、质朴。它不象别的小说一样有强烈的感情冲突,无论从头到尾都是淡淡的,娓妮道来般,如邻家阿婆缓缓的呢喃,如清晨古寺的阳光,又如春日的一场雨,冬末的一场雪。无论是千重子与真一关于幸福的看法,还是她与苗子关于灵魂的探讨,都发人深思,而又确实触及你的内心。书中关于灵魂,关于宿命的观点,总是在你看到的那一秒,直击你的内心。对于《古都》,我有一点很喜爱,那就是这本书中人物的塑造,小说中的每一个人,从千重子和苗子到其他角色,他们性格分明,但没有所谓的坏人,有的角色或许谈不上品格高尚,但所有的这些人,心中都有一颗善良的灵魂,例如丝绸布店夫妇,虽然将千重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偷走,但对千重子如亲生女儿般,给予她常人所没有的关怀。在这个仙境般的古都里,一切都是美的、好的。拥有纸窗格子的店铺、繁华的寺庙旧神社、如晚霞般绚烂的树林,以及一个个善良的人:绸布店夫妇、真一、秀男……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却又美的令人神往。或许这样一个古都在现实中永远不会存在,只是川端康成心中理想的乌托邦。它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般,是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中的美好。但那又何妨,即使只是梦中的仙境,它的美好仍能温暖人心,治愈内心的伤痛。

  千重子和苗子,相遇在樱花最灿烂的季节,而我与《古都》相逢于花落时节,我沉浸在这与世隔绝的美好中,探寻人生的哲理,亦在温暖的话语中,发现人性的美好。

  很想引用千重子一句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的独白:“也许幸运是短暂的,而孤单却是长久的。”在孤独和彷徨时,不妨捧起这样一本书,去领略一场绝美的“八重樱吹雪”的盛宴,然后在孤独与彷徨的黑房子里,发现那一线光亮,继续寻找幸福和光明的方向。

  读后感1500字 篇13

  高考后的假期漫长而悠闲,为了消磨时光遂向老师求书,她推荐的是她高中毕业时读的作品——《年轮》。

  初读此书,强烈的时代感扑面而来,使人仿佛沐浴在上世纪那巨变的数十年的同时,也难免与自己今天所处的时代产生疏离感。三年自然灾害、知青、北大荒,时间和空间上遥远的距离使人无法切身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角色,而只能以旁观者的视角如读历史般客观欣赏这部作品。然而当我彻底读完这本书,合上书页时,最初曾笃定的理性却所剩无几。隔着三代人、六十年的时光,依然能够被其中的情节和人物所深深打动与震撼。

  《年轮》与我们熟悉的《平凡的世界》都是同一代人追捧的经典,两本书的题材也很相似。所不同是,《年轮》与后者相比,故事发生的背景由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搬到了白山黑水间的东三省,且时间线的跨度要更长。书中的主人公王小嵩、徐克、吴振庆、郝梅、张萌等人经历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北大荒的知青岁月,知青返城与改革开放,从懵懂无知的小学生成长为成家立业的中年人。整本书如同一幕标准的中国剧,在漫长的岁月中截取了四个最有代表性的时间点展开叙述。众人的命运也在这四幕剧里发生戏剧般的变化,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如果说全书中谁的结局最值得羡慕,那便是郝梅。她曾经是众人中最不幸的那个,短暂幸福童年后父亲被打倒,远离家人,后又被丈夫抛弃,自杀未成而双目失明,拖着女儿返城后母女俩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然而她凭着绝不向命运低头的倔强性格得以在最黑暗的岁月里挣扎求生。终于,命运在多年苦难后云开见日,使她遇见了爱她的丈夫,而自己又通过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让她在解决温饱的同时,得以用文字补偿看不到这个世界的遗憾。命运之神曾置她于危崖,她却能如她的名字一样,报之以芬芳。

  除了书写小人物的奋斗,整本书中也有对时代背景、社会环境的反复渲染,读来令人感到气势磅礴,荡气回肠。通过众人童年时三位老师的命运,让我们得以一瞥那政治为纲年代种种混乱,通过郝梅笔下的一篇篇文章,我们又能感受到知青返城后的迷茫。“城市是最崇尚也是最检验个人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的所在了。一切亲情、友情、爱情,囿于其中,生动得近于亢奋,嬗变得近于刺激。摆布棋局本身的,却是一只无形的大手——它是时代,它是社会,它是城市生活的本身,它改变人的命运轨迹,如同儿童改变图画拼版一样任性……”

  梁晓声借郝梅之笔写出一代人对时代近乎负隅顽抗的矛盾心理,他们在“该上学的年龄失学,该工作的年龄待业,该谈恋爱的年龄还在找工作”,这一代人似乎就是因为种种错误而诞生,而他们的存在本身又成为了一个国家艰难转型的缩影,他们人生的种种不幸,亦是国家民族的遗憾,他们跌宕起伏的人生,也源自于国家在风云诡谲形势中前行。面对这样生不逢时的人生,年轻时的他们曾天真相信自己生逢其时,随着年岁增长,清醒后他们却发现自己早已深深陷入时代盘根错节的根系,难以分割。

  “时间能抹平许多东西,能使曾经海誓山盟的情人再见时关系冷淡,能使亲兄弟般的友爱变得似有似无,能使我们的心变得麻麻疤疤的,使我们常对自己感到惘然、沮丧。”王小嵩绝望时的悲叹道出了古今多少人对时间的无奈。光阴流水,逝者如斯。它不曾理会善男信女虔诚的祈祷,也不会因某人的好恶而改变,当人们生逢其时、春风得意时,它默默流逝;当人们生不逢时、怨天尤人时,它默默流逝。

  岁月的年轮一圈圈增长,公正的记载下黑暗与光明,而人类所能做的,只有忍耐与感恩。然后便是如顾城的那首诗一样:“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读后感1500字 篇14

  我相信,无论是怎样样的人,必须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完美,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午时,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总是想着有大人在轮不到我们。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明白父母的艰辛是为了我们。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终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读后感1500字 篇15

  很早以前,就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吃饭只是一种本能的生理需求,并不是生活的重要内容;在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比吃饭重要。

  于是,在生活中,吃饭的时间总是被压缩,马马虎虎吃饭也几乎成了许多伟人的标配,偶尔犯了一点错误,也总是会被说上这么一句“就知道吃吃吃”,更不要说会吃、好吃很容易被人嘲讽了。而那些天天下馆子、胡吃海喝、大摆宴席更是成为了一种社交的形式,喝成酒精肝、吃成胃下垂的,早就超出了“吃饭”本身,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因此,当我读到乡贤陆文夫先生的小说《美食家》时,刚开始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讲这样一个故事,要塑造朱先生这样一个饕鬄之徒。在我之前的思想观念中,这样的人是不务正业的,也是不识时务的,他那样的出身,处于那样一个时代,难道不应该好好“改造”、向贫下中农学习吗?

  随着年岁渐长,读书增多,慢慢懂得了一些生活的道理。其实啊,对凡夫俗子来说,吃饭就是人生的大事,能吃顿好饭、能好好吃饭,很多时候甚至是难以企及的愿望。陆文夫本人也是爱吃的,一杯黄酒,几个家常小菜,也曾让陆先生享受高朋满座的乐趣。他写这篇小说,某种意义上是在告诉人们,追求吃饭,吃好饭,这也是健康的、高尚的价值观。反之,饭都吃不上,又何来其他?

  无独有偶,阿城先生的名篇《棋王》中主人公“棋呆子”王一生也是个吃货,这一段吃相的描写,让人看着心疼:“吃得很快,喉节一缩一缩的,脸上绷满了筋。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儿和汤水油花儿用整个儿食指抹进嘴里。若饭粒儿落在衣服上,就马上一按,拈进嘴里。若一个没按住,饭粒儿由衣服上掉下地,他也立刻双脚不再移动,转了上身找,吃完以后,他把两只筷子吮净,拿水把饭盒冲满,先将上面一层油花吸净,然后就带着安全到达彼岸的神色小口小口的呷,他对吃是虔诚的,而且很精细。有时你会可怜那些饭被他吃得一个渣儿都不剩,真有点儿惨无人道。”

  对于一个身处饥饿年代的人来说,对于吃的追求是实在的,他说:“人要知足,顿顿饱就是福”。饱汉不知饿汉饥,这句话说得真好,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一个饥饿的人对吃的渴求和虔诚。然而,王一生又不仅仅是一个饭桶,一个纯粹的物质主义者,他痴迷于棋,并且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为贵”的传承者。在一个物质和精神均极其贫乏的年代,王一生对于吃、对于棋的虔诚恰恰表现出了一个民族坚韧的生命力。对他来说,对许多人来说,活着就是为了好好吃饭,好好下棋。

  前几年读到了靳以先生之女章小东的一本书,书名就叫“吃饭”。作者旅居海外,近距离地观察了海外华人的艰难生活,又有自身柴米油盐的艰辛体验,她以纪实的笔触创作了多部小说,描述了几代华人的“吃饭”问题。关于吃饭,章小东说,“人生起伏,无非吃饭”,“不管吃坏吃好,总归要吃饭”,“吃饭再辛苦,也要有尊严”。故事里的人们为了吃饭,为了吃好饭,漂洋过海,历经苦难,人世间的苦乐悲欢,就在锅碗瓢盆间表现得淋漓尽致。

  写到这里,想起了刘若英的那一首《当爱在靠近》,里面唱到“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日子再忙/也有人一起吃早餐”,特别地让人感慨。我已经很久没有家人一起吃早餐了,上班太早;我一周难得有几天和家人一起吃晚餐,几乎每天总要很晚下班回家;午餐更不要说了,上班族有几个人能在家吃午饭呢?

  我们天天忙碌,天天为了“吃饭”而奔波,然而好好吃饭的愿望,却总是难以实现。想起来,挺为自己悲哀的。

  读后感1500字 篇16

  这一周读完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我突然有种想去湘西看看的冲动。去看一看凤凰古城的绿瓦红砖、柳树黄狗和青苔白塔,去品一品那儿民风的朴实、纯真和自然。

  从前不知道什么是田园牧歌式小说,现在还是不明朗,但我知道的是,它很美,很美。边城之美不在壮阔,美在清秀;边城之美不在雕琢,美在天然。依山的茶峒,傍水的码头,停泊的篷船,无尽的翠竹,灵动的河流,见底的碎石,轻柔的山风边城美得朴实,美得惊心动魄!

  这是一座令人神往的庄园,这儿的景无一不是美的代名词;这是一群给人温暖的村民,这儿的人们无一不体现了善与爱;这是一片使人欢乐的土地,这儿的每一寸无一不透露出它的可爱。在这与世隔绝的村子里,翠翠和她的爷爷以为人渡船过日。

  翠翠是大自然的女儿。自然孕育着她,吸进了这天地的灵气,渲染了这世间的秀美。阳光的充足,故大地色的肌肤愈发淳朴;目之所及皆为青山绿水,故双眸清明如水晶。未经胭脂之染,却比淡妆浓抹要更胜一筹,山林是她真正自由的地方。爷爷是大自然的使者,自然造就了他一生的善意淳正之气。一生守着渡船,每天不停摆渡,于他而言,这是他对边城人的责任。即使如此,他从不多收客人的钱,兢兢业业,保证客人安全抵达。

  傩送二老在茶峒地方不是一个生疏的名字。他俊美开朗,身强体壮,为人善良。在当婚论嫁的年纪,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每当爷爷提起傩送,翠翠总会抿着嘴,涨红了脸,故作生气。傩送对翠翠如此欢喜,山的那头充溢着年轻男子的洪朗雄厚之音,为翠翠整夜地唱着爱的美妙歌曲。

  天空总是格外寂寥,夜晚总是格外漫长。如果没有他的笑,她的闹,那个五月端阳便只是一个普通暑天。斑斑驳驳的光影掠过波光粼粼的河面,翠翠在家边,取那小小竹子做的双管唢呐,听爷爷吹着曲子。有时,又同黄狗,躺在门前大岩石上荫处看天上的云。在这秀丽清美的山水画卷里,古城外面的世界都成它的陪衬,只此二人、一狗和一船却似过了一生。但是,一夜之间,一切都改变了

  凄美的苦难总是猝不及防。因为哥哥的意外去世,傩送没能回来。从此之后,再没人为翠翠唱着使灵魂托起的歌,也再没人能让翠翠涨红了脸,她只剩下了爷爷。总有杨花落尽的季节,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爷爷躺在了窄小的床板上,掺着一屋子的雨湿气,伴着轰轰然的雷响声,告诉翠翠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要怕。白日渐长,雷雨消逝。不知何时,在翠翠身边守着的腰背微驼白发满头的祖父,永远的睡着了翠翠痛哭了一夜,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再难寻回。

  世事难料,人生总会有遗憾。边城里的一段感情真挚却不平淡,最终还是未能尽善尽美,可是这世上又有多少人或事能不留遗憾呢?对于翠翠而言,她是不幸的,父母早逝只有祖父一个亲人陪伴,却又和白塔一起倒下;虽有真心相爱之人却又远走他乡,再也杳无音讯。可她又是幸运的,在这样的一处世外桃源里,还有一群可爱淳朴的乡亲们,时时处处呵护她。白塔修好,渡船撑起,日子似乎有回到了从前。

  盛夏的蝉鸣已过,仲春的一夜春风声早已停却。翠翠与二老的短暂之缘,在那层模糊的泛着白雾的纱网间,在那追不上赶不及的光阴里,打着转儿的溜走了。可是那相悦相惜的怦怦心跳声,总会被秋令时节的凉意传递到肌肤的每一处角落,总会因暮冬之季的寒风伴着腊梅阵阵,传诵到边城的每户人家里。

  不被世俗污染的古朴边城里,碧溪岨的渡船上,依然有一个清寂的身影,在执着的守望。千种翠意绵绵,万里送情悠悠。于是,她要等,她在等

  读后感1500字 篇17

  《将才》一书,告诉一名最一线最基层的员工通过后天对自己的不断塑造是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大将之才的。

  我自己对该书内容的总结如下:

  一茖员工如想成为将才,必须侑深谋远虑的战略(长远的规划),趁在自己年轻的时候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侑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毅力和进取心,侑耐得住寂寞把自己深深扎根下去汲取足够养分的能力,侑“随时开着学习的天线”的学习习惯,侑时刻倍感危机的压力,侑向目标进取源源不断的动力,侑客观平衡大格局大结构的思维,侑善于勤于整理及分析的习惯,侑谦卑和开放的心胸,侑大局观视野开阔主动且中立思考的习惯,侑主动积极的做事态度,侑达成事的大决心,侑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我认真的对照自己的总结去审视下自己,很惭愧的发现自己离一茖真正的将才还谬之千里。我來龙湾近2年,在龙湾前自己做的规划是:每项工作都成为县市公司的拔尖。围绕這茖目标這2年里,自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我工作的思路是這样的,把网络工作分为三部分:

  1、已操作熟练、规范成熟的常规工作及动作;

  2、工作中急需提升的短板;

  3、创新亮点工作。

  针对第一部分,我要求各茖管理员自己做该项工作的主管,安排好各项工作开展并自己做相关的决策,只需每周定期汇报情况即可。第二和第三部分才是我关注的重点,针对第二部分我建立了网络部重点工作周通报制度,周通报每周群发给部门的每一位员工,由我每周对工作短板进行提炼并提出具体要求后指定责任人进行落实,问题解决的办法则侑各茖责任人进行思考,过程中祂們是我的主管,可以要求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针对第三部分,目前做的不好,因为目前龙湾网络的创新工作及动作基本都是靠我去想出來分配下去的,员工的思考还不够多,大多数时候还是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缺少从问题根源思考的能力,那么第三部分的工作我接下來会不断的去引导祂們去思考,多引导祂們从问题根源着手去思考,多问几茖为什么多问几茖怎么办?争取能把自己的经验及思考问题的方法统统教给祂們。

  通过這次对自己从尙之下的审视,很惭愧的发现自己还欠缺稳扎稳打的作风,工作中还侑一些浮躁和急躁,还没侑向书中所描述的桧木那样深深扎根的深耕密植之势,却侑点向书中描述的豆芽菜那样急需过分的生长;还欠缺些客观平衡大格局大结构的思维,在处理事情和工作时没侑很好的站在更高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在制度和流程尙曾经纠结了那么久,没侑看制度和流程是确保一茖公司的经验可以长久的积累沉淀下來及确保公司可以一直走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尙。所以接下來我要做的就是,把自己深深的扎根在一线把一线的问题经过不断的整理、分析及思考,得出一茖系统长久的解决之道,从而可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当然自己更要多点中立性的思考及培养自己多点大局观的思维,遇事多换位思考。

  也对自己后续的职业规划做下修订:

  再用2年的时间把分公司网络的各项工作都在推一茖高度;培养出至少2茖网络部经理的后备人选;把每位管理员都培养成具备班组长的能力;培养起每位网络部员工从市场角度出发做网络工作的大局意识;建立起人人资管的工作氛围;将基础管理工作扎根在每位管理员心中;真正的树立工程质量为工程管理员的第一核心工作的范围;通过和代维公司一道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励体系强抓代维人员的责任心及技能从而实现代维尙一茖新台阶;建立一只符合县市公司实际成熟专业的全业务网络运维队伍;围绕县市公司网络工作编制各茖专业县市公司网络片新员工入职手册。

  读后感1500字 篇18

  读完一本著作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皮囊》读后感——不死的精神,欢迎大家分享。

  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依然信念坚定的要把房子盖起来,是对父亲生前的愿望的延续,也是和父亲爱情的一种象征。后来在父亲走后,母亲热衷去拜访各路神明朋友,可能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来看是有点自欺欺人的,然而那确实她对丈夫至深的爱和不舍,是说不出口的爱情,她想用另一种形式再看逝去的丈夫一眼,看她在另一个世界是不是过的安心平和,是不是没有了病痛的缠绕了,也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支撑自己的灵魂更坚韧一点。是怎么一位了不起的母亲,没有任何抱怨,从未放弃,用自己弱小的身躯一直照顾着父亲,并且微笑着。

  中风偏瘫的父亲每天坚持运动,他坚持着自己的坚信。在台风来的时候执着的也要出去,虽然他可能在某个时候内心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恢复,然而他想总要不被打败的灵魂,他想保持着自己残疾皮囊下傲立的精神。也是那个时候,作者以为他要做的是快速的工作赚钱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所以忙去奔波,疏忽着对父亲更多的陪伴,后来,父亲去世,他错过了见他一面的机会。

  张美丽被人中伤,排斥,她依然生活的活色生香。后来她被乡亲们讨伐,围剿,她哭着大声说她只是追求了爱情,其他什么也没有做,狠狠的往祠堂墙上撞了去。张美丽的悲哀是小镇闭塞落后的产物,她的勇敢和直接不被人接受,被小镇里的传统认为是放浪的,应该被打压的,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犯过错的,尤其是一个闭塞过的群体,不会因为一个人而讨伐自己的过去,所以多年过去了张美丽依然被人用各种言语描绘着。

  一个是看起来孤僻却内心宽广能看穿他内心的阿小,另一个是小镇过客穿着小少爷的皮鞋白色衬衫的阿小,有些对香港的欲望,也有与小镇无法融入的骄傲和孤单。两个阿小在一起,好像是作者自己看见身上的卑微和欲望,欲望赢了卑微,旺盛的欲望躁动起来。后来,香港阿小离开了,去了和他应该属于自己的地方,开始了他漫长的孤单。老家阿小拼命的模仿者香港阿小的样子,后来终于归顺命运,在小镇做了一个渔民。作者一个人踏入北京的求学路,开始所有的故事,怀念老家阿小的安逸和小圈子里的光彩,开始理解香港阿小拼命想念自己看见的孤单。那是长大以后的诚恳吧,原谅和接受自己曾经的卑微和欲望,认可小镇的简单朴实,敢于行走在城市间的底气吧。

  文展,像是一个精神领袖,拥有自己高洁的思想领域,像个英雄一样清晰的规划实施着自己的未来,启发着懵懂未知的作者找到自己的人生。大概,像神一样的领袖不允许错的吧,所以后来文展把他在城市里无法实现自我计划以及大城市同学的讥讽归责于自己的家乡,他沉沦在自己无处施展的计划里,成了一个无处安身的人。

  厚朴,活的热血,狂放,无所顾忌,如同他的乐队名字一样,希望自己就是世界,尝试一切可能性,改变世界。也就像他的名字hope,希望而已。骨子里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像是派对后最后留下来的人,虚弱后知后觉。厚朴的死,我仿佛看见了作者内心的压制,为了在大城市里生活,为了不像文展一样失败,他用力,克制,像沼泽一样看似平静却是不能探索到的深厚。

  人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人总要扒开皮囊看看灵魂吧。停下快速奔跑的脚步,思索真正的人生意义和灵魂里的需求,可能人只有在敢于停下来的时候才不被皮囊所累,而灵魂深处,我们都是想要回家的,想铭记那些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虽然一些人皮囊坍塌死亡,曾经活过的精神却是可以不朽的。

  读后感1500字 篇19

  边城是一个位于四川与湖南之间的一个小镇,这里山川秀美,地域偏远的原因这里的人们过着十分古朴。故事开始于一个碧溪上的一个美丽的女孩和一个善良的老人。这个小溪是川湘来往的必径之地,由于财力有限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渡船。老人就是这里管渡船的人。老人和外孙女翠翠就在这小溪上住着。老人十分的善良和正直,过渡的人经常给老人钱币作为酬谢,但老人都一一拒绝。还在小溪边设了专门给来往的人喝茶的地方,买来了烟草送给来往的人……

  故事一翠翠的爱情为主线。她的爱情开始于一个端午节上。茶峒的端午节上十分的热闹,人们中午都在河街上看龙舟赛,在翠翠十三岁那年的端午节上她认识了那个让她心动的男孩傩送,傩送是这个镇上船老大的二儿子,他很善于泅水,走远路。并且长相也很俊美,我想在那个时候他这样的男生应该是古镇所有女孩追求的对象吧。在水边那几句简短的对话标志着他们爱情的开始。翠翠好像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些。值得介绍的是傩送的父亲顺顺,他是个很豪爽的人,为人十分的大方,乐于助人。有一句话是来形容顺顺的:凡帮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故事的另外的一个主角是他的大儿子天保。他和弟弟同时爱上了翠翠,最后他识趣的推出了,但不幸的是他在行船是遇难了。从此,顺顺父子便对守渡老人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是恨?是责备?是自责?反正就是没办法面对老人。老人也终于在父子两人冷淡的态度下,凄凉的死去。而傩送也没办法原谅自己。一个人走了。翠翠则在小溪上默默等着。也许他明天就回来,也许他永远都不会回来……

  看完了这个故事,就是很喜欢里面的一些话,例如:这并不是人生的罪过。诗人们会在一件小事上写出一整本一整部的书,雕刻家在石头上雕得出骨血如生的人像,画家一撇红,一撇灰,画的出一幅一幅带有魔力的彩画,谁不是为了一个微笑的影子,或是一个皱眉的记号,方弄出那么些古怪的成绩。翠翠不能用文字,不能用石头,不能用颜色,把那点心头上的爱憎移到别的东西上去,却只让她的心,在一片荒。唐的事上驰骋。很喜欢这样的句子,不是因为它的华美,是一种不可言语的感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的明白了很多。记得以前看完这本书时觉得这个故事很无聊,明明可以在一起的,明明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事,干嘛要把它弄的这么复杂。现在也许可以明白了一点点,不是不爱,只是现实太残酷。不是不想在一起,是不能在一起。还记得这部小说的最后的一句话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突然很同情翠翠,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命运要这样的捉弄她,等一个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人,是一种怎样的痛,我没法理解。有时候我会怀疑翠翠和傩送之间的爱情到底是真是假?一个人可能因为初次见面的几句话而爱上彼此吗?对于我这样的女孩,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相信,感情可以来的这样的容易。我想能这样一见钟情的人恐怕是个奇迹吧,有句话说,上辈子的五百次回眸才换的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这样的感情上辈子得要多少次的擦肩而过?遇到了就不要错过,这就是我关于爱情的理解。

  这部小说打动我的除了翠翠和傩送凄美的爱情,还有那世外桃源古朴的民风。不仅是翠翠和她爷爷重义轻利,就连最有钱的顺顺也是愿意娶穷人家的女儿做儿媳。在这里的人们好像永远不为钱的多少而着急。比起现在社会的灯红酒绿,边城多了一些性格,它桀骜不驯,性格大方,活泼。现在的一些人越是拥有的多了越是感觉不幸福,也许就像有个笑话里讲的除了钱,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是多可悲的事。之所以有很多人羡慕边城美丽的风景和古朴的民风,其实有些事很简单,只是人们想的多了也便复杂了。

  读后感1500字 篇20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读后感1500字 篇21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这样没有结尾的节选,读起来有种时代,空间的距离感,文字铺就的是黑白单调画面,情感衍生的是动人,柔和的乐调,这是浸着文化,才情的边城,保守而朝气,不觉动心。很自然就想到这样一个复杂的开场,节日盛况的细述就是个铺垫,铺垫翠翠与傩送的邂逅,不过节日里的边城传统热闹,喜庆可爱,不是我们如今的虚设所能营造出的,那些琐碎生动的习俗放到现在看如此充实生动,趣味横生。

  翠翠那颗细致敏感的心犹如玛瑙的朴实,坚硬,剔透。固执的等待着祖父,初遇傩送时的慌乱,对祖父怄气,被说亲得羞涩……就是那一样一个鲜活的耿直,明媚的少女形象,抿嘴,笑,轻问,这样细微的神态,话语都透着少女的朝气,顽皮,可爱。是边城里跳跃的青春。傩送与翠翠邂逅及其中莫名的情愫让人感觉如山楂树之恋般纯情,美好。没有世俗与物质的牵绊,那些年轻人的情感都真切,清澈地沁人心脾。

  再看质朴,善良的祖父,好心的帮助,替他的老船夫和卖皮纸的过渡人,年迈的摆渡人,诚挚的对待每一个渡河人,而这相依为命的祖孙俩守着船,守着这幽幽亲情。

  看着这健康向上的边城,看着这清纯内敛的情愫,看着这质朴人性化的交往,人性美最为珍贵。于是,便有了一触倾心的内敛。

  读后感1500字 篇22

  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的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别,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余华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灵的起伏依旧在波动,久久不能停歇。《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有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也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人皆有生老病死,无论生或死,也只是破蛹到枯灭的过程罢了,也只是发酵、沉淀其后绽放的过程罢了,又或是余华所道:“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罢了”。

  但只要活着,就有意义,且,是生生不息的!这便是《活着》,文字描绘的一幅幅画面是鲜活却又是腐烂的,处处无不是在吃人的封建下,生命却能在废墟中迸发,眼前仿佛是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在露宿之境也可以百折不挠。那抹光亮,与天壤共存,共三光而永辉。

  黄昏中,随着老人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麦田间吹过的风混合着土地的香甜、河流的青涩、山川的磅礴……透着老人的一生。从吃喝嫖赌到晚年败坏家业,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为糊口而下地。在无数苦难的年代里,九死一生,原本的家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无药可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可竟会在那个饥慌的年代里,被豆子噎死……数不尽的苦难

  最终,泪水被老人那双历尽沧桑的、枯瘦的手掩埋,晚年与牛相依,孑然一身,天地苍茫苦无根。可依旧有光在发亮,在燃烧,终将点燃生命的萧条——福贵心中那份活着的意义。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中享受艰难,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正如蜡烛,在蜡炬滴泪的过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真挚、依赖,坚强。最后,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

  “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能享天伦之乐;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闯荡出一番作为,做尽人间好事;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在荆楚大地上病毒乍起之时,逆潮而上……

  而当代正值青春的青年,又如何活的出彩?青春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硕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当一个人的青春融汇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活着的意义,也便是为了在那最美好的青春无怨无悔,为生命剪烛,我们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忍受生命所赋予的责任同时,流光溢彩,耀眼生辉。

  或许我们很多人在看《活着》之前,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悲苦,看不到希望,还无力改变。很少有人会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活得舒心,但当我们看完《活着》这本书,我们会真的学会检讨自我,我们会发现,生命之余我们是幸福的。

  我们不必经历一个个亲人接连死亡的悲伤,也不用承受生命带给我们的沉重,我们只需要活着就可以。没有悲伤的活着,有所希望的活着便是一种幸福,这便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切身感受。

  这部作品悲壮而充满力量,绝望却依然满怀希望。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精神,却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活着。就如余华所言: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谛。

  读后感1500字 篇23

  简·爱――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和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经历。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了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于是简爱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但是舅父却去世了,她受了10多年的虐待生活,她舅母不喜欢她,把她还自己的孩子分隔开来,表哥经常虐待他。最后,简爱被送进了孤儿院,她本以为这是一个解放,但是却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惨景之中,她在孤儿院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院长是个冷酷的人,因此孤儿院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因为一次简爱的好朋友海伦在一次伤寒中去世才使得条件有所改善,从而受到了六年的教育。就在简爱从孤儿院出来的时候,她去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家庭中当教师,从此与罗切斯特开始了一段艰难的爱情。最后,简爱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我非常喜爱书中这句话:"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与你一样难舍难分。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习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很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足,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的通病,而简爱代表了一种高尚的情操,代表了善之极限。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即便找到了真爱,却又被无常的命运戏弄了,她不愿违背自己的原则去做一个情妇,哪怕她真的爱他。年龄上的差距,身份上的不对等,出身的悬殊,在简爱眼里都可弃之不顾,她爱的是一个与自己平等的灵魂,在爱面前,本来就不存在任何障碍,只要两心相悦。从简爱那里,我看到的是不同于以往任何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她的爱情故事太曲折、艰涩。她骨子里的那种刚强让人敬畏,同时也感到怜惜。原本是个没有人愿意多看一眼的灰姑娘,通过自己的不屈和抗争,终于赢来了自己的爱情。她欣赏的人理论上“漂亮、文雅、殷勤、有魅力”,但也明知自己配不上这些词汇。可简爱并非一无所有一无是处,她的优越感,是她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时间和经历。”所以,她敢于跨越世俗平等而自信地站在他面前。

  读完这篇小说,我觉得简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强人,一位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女性。她拥有尊严,她拥有自己的立场。她虽然经历不幸,但是却热爱生活,敢于追求,也并没有迷失自我纯真的本性。她虽然不漂亮,但善良、朴实、纯洁、高尚,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和伪善之辞。让我不禁联想到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其实这都一种伤害,没有人能抵抗真爱,那种纯粹的感情,但都是怕在付出,再受伤害,我也是一样对爱情真实的向往,对待人都会以真心换真心的态度去交往,我也会被伤害,会被说成幼稚,但我至少拥有过最真实的感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读后感1500字 篇24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

  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读后感1500字 篇25

  发表于1982年的《人生》将路遥带入文坛的同时,也将无数的争议赋予高加林这个人物形象,最多的是对于其爱情的讽刺:“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现代陈世美”等等。人们往往倾向于将高加林的结局称为悲剧,而我更愿意将其归于人生阶段的一种可能结果,一种理想与现实冲突碰撞后产生的现状。

  在我看来,文中的高加林和黄亚萍固然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代表,但两者的默契,不仅仅存在于先进的思维方面,同时也在身份地位上有着潜意识的认同。高加林坚信农民没有出路,而黄亚萍尽管爱着高加林却在本能上排斥农民的身份。这也就是高加林在得知被检举后立即向黄亚萍提出分手的原因。在爱情和尊严面前,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尊严。

  爱情与远方

  再回到爱情这个千古命题上,本书的主人公又要转换为巧珍。巧珍的爱是无条件的,她对于爱情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符合心意,所以无论是在追求还是得到抑或是永久性失去后,她都义无反顾地爱着加林,这种爱是超越文化界限的爱,纯粹,单一。相比于巧珍,高加林的爱则是模糊不清的。面对黄亚萍的表白,他无法确定,一方面是对巧珍的留恋,另一方面,是和黄亚萍灵魂的契合。而在我看来,这两种爱,都不是真正的爱。前者包含着万念俱灰时对农耕文明的认命,又有道德绑架式的顾虑;后者可能只是想法观念上一时的归宿感,而这简单的归宿感,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来源于知识分子无法避免的清高孤傲。那种对自身的肯定,渴望孤独而又希冀灵魂归依的矛盾将高加林和黄亚萍带到了一起。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他在黄亚萍身上看到了美好的未来。“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不得不说,高加林的爱情,更多的是带有理性思考站在自身命运角度考虑的一种人生方式。

  “当爱情和艺术遇合的时候,不是人物选择爱情,而是爱情选择人物。”巧珍无疑是为爱而生,为情而活的。而对于高加林,爱情不是他的唯一和全部,“他在功利主义思想支配下的爱情取舍,有他性格的合理性”而对此,“道德主义审判是无效的”。高加林对于爱情的复杂心理并没有夺走他对于道义的冷漠,他也知道什么样的爱情是可贵的,当他失去巧珍后,他也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一块金子。但是,对于情感的心知肚明远远敌不过他对于未知和远方的渴望。

  时代与希望

  而在真正的社会关系中,一件事情的产生和发展往往不只是个体的因果。《人生》的开篇,即是高加林失去民办教师的身份,取而代之的是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自此,关系网络的错综复杂始终和高加林的命运息息相关。有能力有才华却没有机会,是那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甘于平凡的高玉德和锐意进取却空有一腔热血的高加林。并在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使高加林这一辈人意识到只有通过走后门才能达到目的。而这,是致使高加林一切失败的根本原因。因为马占胜的阿谀逢迎,高加林进入了县委,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坦然接受,高加林在潜意识中认定自己就属于这里。之后对于黄亚萍的表白,他舍弃巧珍,一方面也是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黄亚萍的“施舍”,而不再感到最初的愧疚。真正罪恶的永远不是环境本身,而是一个特定氛围对于个体毁灭性的摧残。

  但是,高加林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我之所以不愿将其称之为悲剧,是因为这本身就孕育着希望。路遥很聪明,给最后一章的标题打了个括号“并非结局”。故事在这里就讲完了,而高加林的人生还远远没有结束,又或许是刚刚开始。重回故土的他,卸下了年轻时的自恃清高,抛却了不切实际的伟大妄想,从这一刻起,他才认识到土地之于他的意义,也正是从这一刻起,他才感受到乡民朴实的温暖,开始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农民,并在此刻呻吟“我的亲人哪……”

  读后感1500字 篇26

  《围城》以抗战为背景,以方鸿渐为主角,展示了他留学回来后几年内,寻找工作、恋爱结婚的经历。我因久仰其大名而读,但是读完之后,感觉自己可能只理解了不到1/10。暂且先记下,看看经过生活的磨砺之后,重读会不会有更多的感悟。

  一、关于人生和工作

  可能因为自己目前尚未走入社会,所以并未遇到很多工作上的困难,对于书中相关的描写也没有很有感触。但是通过读别人的读后感,认为以下观点还是非常有理的,暂且先记下:

  志大才疏、狂妄自大,多么精妙的总结!这也正是方鸿渐走向平庸的关键所在——因能力撑不起野心,故而常常感到不得志;不得志却又看不清自己的缺陷所在,故而只会发牢骚,却毫无改变现状的决心。

  实际上,现实就是现实,既不冰冷也不残酷,只有当一个人的野心与TA的能力差距太大时,现实才是“残酷”的。如果这个人发现现实残酷后,自暴自弃,既不甘心调整自己的期待,也不愿意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现实会变得更加残酷。

  但不管是调整期待的人还是突破局限的人,大概都不会被我们归入“平庸”的那个类型。反而是方鸿渐这样,既看不清自己又轻易向所谓的命运缴械投降的人,才最容易变得平庸。

  所以从人生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在不断地失败中认识到自己当前的能力,并及时调整短期内的期望;二是确定自己的长期目标或者人生追求的意义,并在遇到挫折后坚持不放弃长期目标,而是不断探索可能的路径,锻炼到达目标所需要的能力。

  二、关于恋爱和婚姻

  由于最近我经历了感情上的波折,也做出了一定的抉择,虽然目前来看我无法坚定的说出这个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或者说就没有所谓的正确和错误,但是《围城》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

  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对彼此都是有感情的,但是因为自尊或者矜持,在发生误会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解释,而是等待对方迈出第一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一拍两散。不过也有人说,幸好是这样,唐晓芙才避开了方鸿渐。但现实中如果两个正确的人因为矜持而不解开误会,导致分开,多年以后再相遇才知道当初的真相,岂不是徒增遗憾。

  而方鸿渐和孙小姐两人的恋爱和结婚后的种种变化,也让人感触良多。在暧昧时期,两人都非常倾心对方,交流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是由于外界的调侃等等,他们两个被迫迅速结婚。在婚后,必然需要拜访彼此的家庭,并参加一定的家庭活动,而由于之前从未接触或者深入的了解对方家庭,所以出现了很多分歧。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固有的观念或者习惯不同,方鸿渐非常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新式思想的孙小姐,孙小姐要强的姑母也无法接受平庸的方鸿渐;另一方面是由于双方家庭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的对象能对自己的孩子付出更多,所以会对其提出很多要求,这样“人人为己”的环境下,必然生出很多矛盾。

  而且让我觉得非常无力的一点是,虽然结婚后两人依然爱对方也希望体谅对方,但是在双方父母引起的矛盾出现时,大多无法好好交流达成一致,甚至会因为自己夹在中间而产生烦躁情绪,从而赌气说出违心且伤人的话。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婚姻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目前也无法指出如果遇见这类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或者更好的沟通。

  回到该书的题目,为什么叫《围城》,我读之前以为是“事情往往外表看起来很光鲜靓丽所以想参与,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其痛苦从而想逃离”。

  现在读完,却以为:

  方鸿渐是你也是我,他不讨厌,可他全无用处。前人经历的种种人生困境,我们都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避开,却都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投降,不可避免的陷入其中。这样随波逐流的人生便是围城。

  想来只有“永远保持独立思考,永远不会轻言放弃”才是跳出围城的好方法了。

  读后感1500字 篇27

  语文新课一开始就上《雷雨(选段)》,于是我便有了看《雷雨》的兴趣,从选段中就可以轻易地看出任务性格,以及各类矛盾冲突。整片文章情节非常吸引人。

  《雷雨》是一幕悲剧,以1925年前后的中国社会为背景,写了周、鲁两个家庭前后三十年的矛盾纠葛,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地主资产阶级专制、冷酷无情、虚伪制造的家庭秘密,是父母、子女、夫妻、情人、兄妹、兄弟间交织出情爱、血缘、阶级的复杂关系,构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最后有罪的、无辜的人都在狂飙恣肆的雷雨中一起走向了灭亡。《雷雨》作为经典之作,其成就首先表现在戏剧中的矛盾冲突上,布伦贝尔曾说过:“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雷雨》中的矛盾从头到尾就没有停止过。有周繁漪和周朴园之间的冲突、有周繁漪余周萍之间的矛盾、有鲁侍萍和周朴园之间的冲突等等,矛盾错综复杂,冲突特别尖锐。在《雷雨》的人物中,我重点介绍两个人物,也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人物:周朴园和周繁衍。周朴园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资本家,表面上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内心却无比奸诈和虚伪。为了娶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姐,大年三十弃侍萍于不顾,后来还假惺惺的处处表示自己对侍萍的怀念,其实心里早已对侍萍没有了感情,也许当时对侍萍产生了情,但这么多年过去了,经历了很多事情,周朴园早将侍萍遗忘,早就练就了一副虚伪的面具,为了赚黑心钱,不惜将工人淹死,从而从他们的体恤金中扣三百块钱来发财,而且周朴园在家完全是封建专制,家中的老老少少都必须听他的,什么都要按照他的意愿去做,正因为这样才塑造了繁漪这一个人物,下面开始谈繁漪。

  很多人都否定周繁漪这个角色,认为这个女人很可怕,像个鬼魂,阴魂不散,但我却不这样认为,相反,我很同情周繁漪,甚至喜欢周繁漪这个人物。正如作者所言:只有真正理解周繁漪的人才会喜欢这个角色。周繁漪是周朴园明媒正娶的妻子,却得不到周朴园的一点爱,相反是无情的封建专制,什么是不需言听计从,本来她的心已早死,却被周萍给点燃,有了幸福的味道。为了得到幸福,她不顾自己的名节,不顾自己是萍儿的后母,而对周萍做出种种出格的举动。但在周萍与繁漪发生了违背伦理的事情之后,却有啊惹上了年轻貌美的四凤。繁漪一次次的别打击,被丈夫抛弃,被自己所爱的人抛弃,这些就如同一把尖刀不断的刺入她的心脏,但她挺过来了,只为了让周萍回心转意,只为了能得到自己的幸福。而换来的却是周萍的冷眼相对,冷言相待。难道这样的一个女人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喜欢么?《雷雨》揭示了封建主义下大家庭的畸形与丑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揭示了旧家族、旧社会、旧制度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笔者:李天喆笔者性别:男阅读书籍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孩子提出家长也要写一篇读后感,他本人读了《雷雨》这出话剧本,我也就阅读这篇文章。说真的曹禺的《雷雨》这篇文章我也是在上中学的时候学习过,实际上记忆已不太清晰了,今天我认真地通读了一遍这篇文章,再次回味文章的内涵,文章将人物内心的思想、感情和意向深藏在普通的对话中,通过这一部家庭悲剧,也是反映当时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下的中国的一部社会悲剧;反映出封建社会下妇女地位的地下(不论是在富有家庭还是在贫穷的家庭中)。通过周繁漪对爱情的渴望、执着及幻灭,看到了30年代的妇女在这个时代的挣扎、反抗;从鲁侍萍自己遭到抛弃后,对于自己的女儿她也只是采取不到富人家当帮佣,认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不幸的命运,反映出那个时代妇女的软弱与愚昧。

  通过这样的认知,我认为当代女性也要有独立的人格、智慧,还要具备一定层度的文化素养等,才能过上快乐的日子。

  读后感1500字 篇28

  《简爱》这本书从上次记录到现在已经是过去10天了,今天翻到最后一页,有点生气了,很是欣赏作者的文采和人物心里的描写,生动而又震撼,可是却到了尾声。

  这本书就像网评说的那样耐人寻味,它不像别的文学作品,首尾不一,故事缺乏吸引力。而它,故事用了5个篇幅展现,却到了导读环节才提醒原来文章是有章节划分的,在我的观看过程中,我的心被笔者紧紧的抓住,关心故事主人公少年时期的遭遇的波澜起伏和逆反的心理情节变化,对于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感同身受,迫切的希望从故事的下个环节中看到主人公是怎样改变命运,或者说是被命运改变的,故事中总会有一丝丝希望照亮主人公善良的一面。进学校前的牧师为他指明一条上学路,进学校后遇见的好朋友,让她心灵受到安慰,遇见的老师关爱有家,把她从迷途中拉回,完成了她就读时期的、知识、善良、勇敢、诚实的心智塑造。在主人公毕业后,选择家庭教师,并开启了故事的第三个环节。因为她善良、好学、勇敢很快就备受罗切斯特家庭的喜欢,在为数不多的与男主人公接触后,产生了价值观、世界观的共识,在深入接触过程中,男主人公深深的爱上女主人公,并愿意放弃一切,不计较她是家庭牧师的身份、不在乎自己是已婚身份、更不在乎彼此之间的身份悬殊。再结婚现场,女主人公得知男主人公已婚,并有一个神经病妻子在家时,女主人公认为自己是男主人公的情妇,为此伤心透顶,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不辞而别。开启了第四段故事,身无分文的女主人公相信她是上帝是爱自己的,在没有钱财、食物、屋檐的情况下漂泊4天,遭遇很多次冷眼和拒绝,最终也是机缘巧合,来到了后来才知道的远房表哥家里,善良的表格是传教士,收留了她,一直等到她完全恢复。在此期间也为他安排了一个都是贫困农民家庭孩子的学校,只有很少的收入,却要面对大大小小几个孩子的教学工作。但是,好在有了自己的住所,一个小小的房子,也成为了她离开之后唯一的家。在这里,她乐观面对这里的一切,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为这些完全没有知识底蕴的孩子们传授着知识,短短的几个月里,她的行动得到了回报,孩子们进步了,学校的投资者们也看到了她的能力。这个时候她的远方表哥找到了她,告诉他,他的叔叔也就是女主人公的舅舅,在前两周离世,留下来一大笔财产。

  她欣喜若狂,不是因为财产,而是因为她有了2个姐姐和1个哥哥,而这些人就是救她的人,这就像是命中注定般巧合。她并没有因为有了钱财而抛弃一切,而是选择将财产分给几个表兄妹,为此彼此之间更是和睦了。在朝夕相处的几个月里,他的表哥是一位虔诚的基督传教士,一心想培养自己的表妹和他一起完成上帝交给他的传教使命,要求带着女主人公去印度,并以夫妻的名义。女主人公拒绝了,在她表哥的说教下,女主人公备受压力,也是出于对罗切斯特的思念,选择了,回到当初逃离的地方找男主人公,因为离开的几个月来一直了无音讯。

  第五个环节,回到了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的身边,当女主人公返回时,一个噩耗迎来,原来的庄园被大火烧尽,剩下的只是男主人公暴躁的脾气和残疾的身躯。女主人公很快找到了男主人公的栖息地,两人的再次相见让男主人公,高兴的像只小鸟。男主人公失去了以往的自信、刚毅和独立的形象,在女主人公面前变得自卑、不自信和邋遢,当女主人公看到这一切时,就已经决定他们会在相守一辈子,用笔者的语言来表达:“读者啊,我和他结婚了”。在故事的最后,文章被退后10年,男主人公一只眼睛能够模糊看清,能够独立行走,他们很是相爱,并有了彼此的孩子。

  文章的伊始的揪心、过程中的顽强、善良和最后洋溢着的幸福,感同身受,或许这就是文章的伟大之处吧。

  读后感1500字 篇29

  看完了这本书,我便被书中所描述的自由、舒适、悠闲学院给迷住了。我不止一次的想过,要是我的身边也有这样那个一所学院,我肯定会第一个成为它的学生。那新奇的电车教室,那自由的课程表,那伫立一排的树……

  小豆豆本是一个天性贪玩,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可是她做的事情一一都被大人们否认,责怪。大人们并没有很好的去引导她,没有轻声细语的告诉她哪里不对,为什么不可以那样做。如果她没有去到巴学园,想必她一定会在大人们的否认声中自卑的长大,对她的人生也会造成影响。在她去到巴学园的第一天,一个奇特的大人便获得了小豆豆的喜爱。原因很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大人那么耐心的听她讲话,以往她说话太多都是不被允许的。是的,想获得一个孩子的喜爱是很容易的,只要你对她有一点点的恩惠,她都会把真心奉献给你。正式如此,孩子也容易受到伤害,一点点的责骂都会让她陷入迷惘、困惑、不解当中。

  巴学园的宗旨是——大自然是最好的老师,孩子的天性是最自然、最生动的美。

  是啊,孩子们在巴学园中,没有人教他们需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安静,但他们确是在和大家一起生活的时候,学会了关心他人、博爱不自私。这是校长最成功的教学——让孩子的天性自然的流露,让他们感受大自然,倾听大自然,与大自然为师。

  对于校长来说,孩子们在微风中的一张张笑脸是最动人的,那是世界上最真挚的,最纯净的,最不容玷污的脸庞。

  在我们为作业多而烦恼时,不妨抬头看看窗外,鸟儿是否翻飞,树下是否阴凉,生命还在延续,自然是最好的老师,她会抚平你的忧虑,将最纯净的快乐给予你。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

  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读后感1500字 篇30

  哈姆雷特的作者威廉莎士比亚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见莎翁他本人对这部剧的喜爱与重视。作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自问世起便受到无数人的喜爱,无论是剧中本身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两人的爱情悲剧,甚至是他那句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千百年来都引发无数读者的强烈共鸣。从前我虽然对哈姆雷特这四个字如雷贯耳,对其中的情节也略知一二,但由于身边没有此书的完整译本或者有关电影,所以很长时间只是“名气很大,从未读过”。而这次借着96版哈姆雷特这部优秀的电影,我对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及情节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点感想。

  其实这部剧的起因就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阴谋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国王,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为妻,也因此这部剧在中国也译为《王子复仇记》。王子为谁复仇?当然是他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在剧中老哈姆雷特是借由灵魂再现这一种形式向哈姆雷特传达了自己的死因、凶手以及要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灵魂这一问题上的一种高度一致,想一想在我们的古典小说名著《西游记》中车迟国的国王也是阴谋被妖怪杀害而向唐僧托梦,水浒传宋江被害后也向吴用和花荣托梦,三国,红楼梦都有这样的情节。而他们的死则无一例外都是死得冤。试想如果老哈姆雷特不是国王,不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

  地位,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会死的如此之冤吗?我想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也会小很多。同样如果哈姆雷特不是王子,不是王储,而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会承受如此大的悲伤与痛苦去复仇吗?而且我个人认为哈姆雷特内心最伤心的也许还不完全是他父亲的突然去世,而是父亲去世还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与自己的亲叔叔结了婚,对于他自己来说既要承受父亲的死,又要接受母亲已成为别人的妻子,而继父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叔叔!!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中西方历史一个惊人的相似点即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君主们鲜有能够善终的,有不计其数的人都可以说是死于非命。无论是我国的历朝历代的那些帝王将相,还是西方如英国,法国等都是如此。被杀的固然冤,但杀人的又有几个得以善终。杀与被杀,治与被治循环往复,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欧封建社会都是如此。权力这个东西很难说就一定不好,毕竟有不少伟人就曾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社会进步,国家强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为了攫取权力而不择手段,在得到权力之后又发动战争,使国家陷入困境,人民陷入苦难。而与此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就比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悲剧。在剧中奥菲利亚是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父亲也是丹麦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而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线也是剧中的副线。本来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可以说是美好而纯洁的,但随着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决意复仇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爱情就变得充满荆棘和危险,以至最后走向毁灭。而在这当中,由于哈姆雷特误杀了奥菲利亚的父亲之时,这一切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奥菲利亚开始变得绝望、疯狂、胡言乱语以至于最后的自杀。而造成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她对哈姆雷特的失望以及父亲之死的绝望。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克劳狄斯的弑兄篡位。而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国王克劳狄斯最后也因自己所设计的毒计而被哈姆雷特所杀,而哈姆雷特的母亲与奥菲利亚的哥哥也因国王的毒计而死。可以说,在这出剧中所登场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于非命。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对权力的迷恋。真可谓是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而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对“权力”这个东西也要小心。不要让类似于哈姆雷特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现。

  读后感1500字 篇31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选择和告别。

  呱呱落地时,告别的是母亲温暖的子宫;异地求学时,告别的是无比熟悉的家乡;坚守正义时,告别的是人性的丑陋与邪恶。当哈姆雷特举起了想要复仇的剑时,他便与过去的天真纯洁做了彻底的告别。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在彷徨和无奈中选择了独自前行,也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当生命被仇恨裹挟,当命运遭遇背叛,当他善良单纯的灵魂在幽暗的宫殿里受尽煎熬时,哈姆雷特选择找回真相,选择不顾一切,选择殊死斗争。在杀父仇人面前,哈姆雷特是清醒的;在屈辱生存和复仇的夹缝中,他也是清醒的。

  他也曾是天真少年。在“这个上帝创造出的世界”面前,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心机,灵魂一尘不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悲痛到怀疑人生,所以当叔叔在宫廷里摆上盛大的婚礼时,他会身着黑色丧服,似鬼魅般出现在一片暖色调的喧嚣中。在见到父王鬼魂后,他得知了真相,又在戏中戏中证实了叔叔的罪大恶极,如此沉重的打击更加加剧了他对宫廷乃至整个社会的失望和迷惘。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的愤怒使他扬起了手中的利剑,但人性的善良让他又倍感彷徨。是复仇,还是去谅解?他似乎没有做出选择。

  这样一个被罪恶充满的世界里,让他这样一个自身也不能免于罪的人去复仇,是不可能实现所谓正义的,哪怕只是世俗意义上的正义。虽然他知道,出于荣誉和伦理,他必须复仇。一再显现的鬼魂也不允许他无限拖延下去,但他心里从未把杀死克劳迪亚的行为与正义联系起来,甚至对复仇的使命感到恐惧和憎恶。复仇是无法逃避的命运,却是无意义的。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切都不会再回归从前。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对死亡又怀着绝对的畏惧,这个无法逃避的难题背后,使更多难解的隐喻。由于他找不到一种坚定的正义信念支撑自己,才导致他对未来的看法变得极度悲观,最终还是在毒剑和毒酒的刺痛下做了最后的抉择。

  皇后乔特鲁德的悲剧性在于她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身不由己。老国王被暗杀她本无罪,作为女人,她面临着两种抉择,在被黑暗包围的宫闱中孤独守寡,随时有被陷害的危险;或是寻找新的依靠,重新在象牙塔顶尖站稳脚跟。而作为一个母亲,为保儿子哈姆雷特周全和他的王位继承权,她就只有一个选择——在男性社会里委曲求全百般迁就。她对哈姆雷特的柔情是真挚的,她真切地希望儿子能留在自己身边,她为儿子的突然疯癫而心急如焚。当克劳狄斯劝她放下毒酒时,她却从容地说:“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这句带着悔恨与对儿子歉意的回答不禁让人有些心疼。柔弱而勇敢的皇后,面对哈姆雷特的斥责和侮辱,面对自身的道德空虚,无言以对的背后是难以启齿的悔恨。她的人生不是在决定自己的喜或悲,而是在无数种不幸中,被动地选择了一种阐述的方式。

  奥菲丽娅的选择最让人惋惜,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社会地位的不均,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庸品。她们没有自我,没有理性,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尽管奥菲丽娅和哈姆雷特彼此深爱,但她从来都没有做出过自由选择。任何事情都要汇报给父亲和哥哥,还要听从父亲安排来欺骗心爱的人。这个未经风霜的少女受不住情人的疯和父亲的死这一连串打击,于是也含着痛和遗憾回归了大自然,带着诗意死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选择的游戏。一群对抗命运的人,始终逃不过命运的铁拳,没有什么能够被改变,这种发自内心的嘲讽般的无奈,依存于所有人身上,也许这才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处,只有当死神的阳光投射在他们冰凉的尸体上,那一刻,便是真正的理想和解脱。

  命运既可以让你拥有阳光般的温柔,也能够使你像魔鬼一样狰狞可怖。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清自己,看清脚下,做好选择,过好余生。

  读后感1500字 篇32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一次婚宴上,一位中年男士认出了他中学的老师,于是上前毕恭毕敬的说:“老师,您好!您还认得我吗?”

  老师说:“对不起,我实在记不起来。”

  学生说:“老师您再想想,我是当年在课堂上偷同学手表的那个学生。”

  老师看着面前的这位学生,还是摇了摇头说:“我真的认不出你了。”

  学生继续说:“当时您叫全班同学都面向墙壁站着,再用手帕蒙上自己的眼睛,然后您一个个的搜查我们的口袋。当您从我口袋里搜出手表时,我想我一定会受到您的严厉的训斥并予以严肃处理的,从此以后我在班里是再也抬不起头了,这将给我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耻辱和创伤……但是事情并没有如我想像的那样,您把手表归还给失主后,就叫我们坐回原来的座位上继续上课。一直到我毕业离开学校那一天,偷手表的事从来没有被提起过。这使我从此感恩老师,奋发学习,终于获得博士学位,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学生感激地说:“老师,现在您应该记起我了吧?”

  老师微微一笑说道:“噢,记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可是,我怎么会知道是你呢?因为了同学之间能保持良好关系,互相尊重,为了不影响我对班上每一个同学的印象,当时我也是蒙上自己的眼睛来搜口袋的呀。”

  学生听完,眼泪夺框而岀,他紧紧的把老师抱在怀里,一句话也说不岀来,彼此就这样默默拥抱着……给人容身的空间,给人转身的台阶,给人改过的机会,这不仅是老师的善良和智慧,更是一种崇高的慈悲境界和人格魅力。

  面对犯错的学生,老师以何种态度对待,以哪种方式处理,将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读了《蒙眼》,被这位充满智慧、宽容慈爱老师的处理方式所感动。

  故事里的主人公,终生一直铭记老师,因为自己在学生时期偷拿了同学的手表,更终生感谢老师出乎意料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自己的自尊,让自己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故事里的老师,怕偷手表的同学被他人歧视,让大家蒙上眼睛,这是一种宽容慈爱,更是一种最高明的教育智慧;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维护了学生的自尊,更是拯救了学生的灵魂,成就了这位学生,使这位学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没有污点而走得更远。

  老师,教书育人,不仅传授知识,还有塑造学生灵魂的责任。

  陶行知先生说:“教育工作中的百分之一的废品,就会使国家遭受严重的损失。”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德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学生是一个接受教育的个体,犯了错是情理之中。

  若老师把犯错学生的行为定位在道德败坏上,一味追责,揪住不放,纵使学生会赔礼道歉,也只是迫于老师的压力而已,也许心灵并未受到触动,更有甚者会怀恨在心,一错再错。

  如果老师用宽容慈爱的处理方式,小心呵护着学生的自尊心,学生自然会领悟到老师的一片良苦用心,从内心深处产生愧疚感,从而自觉认识到错误并痛改前非。

  同样,如果老师因其宽容慈爱的处理方式赢得了学生的尊敬,那么他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必定会高大起来。或许在以后的学习中,该老师的课堂就会更加井然有序,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学生奉为至宝。“亲其师,信其道”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

  宽容不是纵容,宽容是给人容身的空间,是给人转身的台阶,给人改过的机会;宽容是老师用博大的胸怀去感染、引领、号召和唤醒学生。宽容和唤醒是基于人性上的更高层级的教育,不仅需要老师的经验、能力、善良和智慧,更需要的是崇高的慈悲境界和人格魅力。

  老师是唤醒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宽容慈爱之心去唤醒犯错学生,就赢得了整个世界。老师是如此,作为学生、家长、一个社会人,何曾不是这样?!

  读后感1500字 篇33

  每一段伟大的路上最初者都布满荆棘,每一个先贤都曾被视为移山的愚公,古谚有云“只有通往地狱的路,才铺满善意的鲜花”,困境难道不是抵达梦想的必由之路吗?

  我翻开《红岩》再次把它合上时,我脑海中思绪万分。书的第十五章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江姐受刑”和“李竹青讲述江姐身世”两个生动形象的画面。文中写道:江姐被押到渣滓洞里来,日夜拷问的次数,已经无从计算了。因为大家知道,为了保卫党的机密,江姐忍受了多少摧残,获得了多少同志的尊敬。经过绝食斗争,敌人被迫接受了条件,不敢继续迫害了,然而现在却在渣滓洞对江姐依然进行严刑拷打,很显然,这是敌人的报复。夜,在深沉的痛苦、担心与激动中,一刻一刻地挨过。星光黯淡了,已经是雄鸡报晓时刻。在那斑斑血迹的墙壁上,映着江姐的身影消失了。大概她从倒吊着的屋梁上,被松了下来……江姐不仅为党,也为大家受苦,这使得每个人都感到了敬佩而又十分痛苦。

  读到这我的心中一团团烈火燃烧起来。反动派抓捕了江姐,对她实行了残酷的严刑拷打。就是为了逼她说出共产党的实情。他们居然用竹签刺穿江姐的双手。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可是最重要的东西啊!我想:“这些反动派现在对共产党所作的一切,日后他们必遭报应!”对于他们反动派的做法我认为,这是可恶又可恨的,不过江姐却以自己的身躯抵挡了痛苦。在反动派的逼迫下她意志坚定,英勇无畏。她知道说出后对共产党的影响非常大,一但说出,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说江姐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敬佩。

  在我们中印边缘的无数边疆战士们也和江姐一样,拥有着不畏惧的品质和坚强的意志。日夜保家卫国。从不抱怨,一直默默地付出,而在一次战斗中有4名战士牺牲了,1名受了重伤。我们可以知道,这些戍边战士他们大多离开故土来到他乡每日都忍受着痛苦的训练,他们曾浸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曾在烈日下高喊流汗。他们不畏惧严寒酷暑,坚强的意志是他们奔向成功也是他们最希望得到的目标。可是我们现在的小孩有些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喜欢和他人攀比,爱慕虚荣。我们应该学习这些戍边战士和江姐的品质,努力学习,做好我们自己该做的事情,长大之后要有目标梦想,要让自己的一生实现生命价值!

  除了我们要有勇敢和坚强的意志以外,还要自信乐观,敢于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挫折与困难。

  文中还有一个画面就是“李竹清讲述江姐身世”。江姐一出生就失去了父亲,8岁时她与母亲逃荒到重庆,不过母亲接受不了江姐父亲被捕的事实投湖自尽。就这样江姐成了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但她非常勇敢。她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带给她的挫折,她10岁时去袜厂做了童工来养活自己。她从不抱怨生活对她的不公,而是默默努力。渐渐她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丈夫彭咏梧。后来与丈夫一同入党成为党员,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依然心中有党,对反动派对她做出的酷刑毫不畏惧勇敢执着,没有说出党的秘密与实情。

  读了江姐的身世。我能感受到江姐的自信、乐观和勇敢。她从未伤心难过。她或许把自己看作一个小大人、一个独立的个体,她眼中看到的是未来的她,一个拥有坚强意志敢于面对困难,甚至会为党付出生命的党员!因为她坚信:“再长的噩梦,也总有被晨曦撕碎的时候。”她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的心态属实让人敬佩。正是她的坚强勇敢和自信乐观使她共产党后期工作中顺利进行!

  读了这一章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会飞的鸟,都是曾经勇敢跳下悬崖的;五彩缤纷的鲜花,一定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只有风雨中的种子才能生根发芽;而成长,那必须是拥有坚强勇敢和自信乐观!所有苦难与背负尽头,都是行云流水般的此时光阴!

  读后感1500字 篇34

  读完本书,最大的感触就是“实在”。作者不会给你画一些“25岁当总裁”“30岁前成为千万富翁”之类的大饼;也没有“世界因你而不同”“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人生可以走直线”等鼓动性十足的观念,作者告诉我们的只是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技巧,看得见摸得着,谁都可以做。

  其实,所谓的“成功捷径”往往来自于最笨的方法、最笨的人,而最笨的人用最笨的方法取得成功,其秘诀就在于专注。从兵到士到将到帅,这个过程是一步都不能省略的。正如作者所说:“将才不需要万中选一的天赋异禀,但也绝对没有速成的方程式,它需要的是从基层开始,经过长时间的淬炼,才能培养扎实的能力与丰富的经验。若是一味冀求速成,长歪的树长不高;短暂的成功也只是一闪即逝的流星,无法获致长久的功业。”

  本书最适合毕业后初入职场的年轻人阅读,作者认为毕业后的五年,是年轻人“蹲马步”的时间。马步蹲稳了,才能有长久的发展。五年的马步蹲得稳,以后的人生就将少奋斗五年。

  跨国公司内部EMBA教材流入社会

  在网上搜索“杜书伍”、“联强国际”,发现链接中频繁出现“联强EMBA”的关键词。

  联强不过是一家企业,并非北大、清华、交大、台大等名校,何以与EMBA相关联呢?仔细一读,原来是联强国际这家跨国企业长期以来培训员工的内部教程。

  企业是最好的大学,企业家是最好的管理学教授。联强国际作为亚洲第一大、全球第三大高科技通路集团,不仅营运据点遍布全球26个国家、141个城市,全球营运规模超过1000亿人民币,而且管理和培养人才上有独特之处。其总裁杜书伍更是以“人才教父”享誉台湾企业界。

  作为一位喜欢观察与思考的企业家,杜书伍发现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其共通的规律;洞悉其运作原理,就可以事半功倍。如果能让更多的管理者和员工都掌握这些做事业的观念和方法,对企业的发展不是大有裨益吗?

  在他看来,领导就是要“观念领导”。当公司快速发展到一定的平台后,他干脆当起“老师”,每天早上八点到九点召集干部“上课”。

  讲课的内容有些是针对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容易产生的迷惑,有些是减少部门摩擦的小观念,有些是普遍存在企业制度运作的盲点,皆为经营企业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题目都很小,贴近职场。是在自己的工作环境中,最接近、最能转化使用的方法和技巧。

  他在联强内部一有机会就讲,一而再再而三的讲,一讲就是十几年,直到同仁认知、认同到内化为止。这些讲述的主题,被大家称之为“联强EMBA”。

  而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张,无法一一面授时,有愈来愈多的同仁无法直接听到杜书伍讲的课,容易造成认知的隔阂,于是他尝试改用书写的方式记录这些观念认知,并透过电子邮件寄发给内部员工。

  然而,公司内部邮件常常会被有意和无意转发和流失。

  先是在联强国际客户流传,获得了巨大的反响。后大量文章被转载到互联网上,读者更广泛普及到各行各业意想不到的对象。台湾和大陆许多企业、大学、政府机构纷纷邀请杜书伍先生演讲,当询问邀约缘由时,对方竟能随口说出某一篇联强EMBA的标题。对于这套原本作为内部训练用的文章竟不可思议的引发不同型态组织的共鸣,成为许多组织内部培训的内部教材,被广泛转发和打印,完全出乎杜书伍的意外。

  与其零散在客户和网络上流传,不如系统整理,给更多的读者更方便阅读,于是就有了《将才:让年轻人少奋斗5年》这本书,杜书伍先生承担了一个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正如他所言,透过文字带来影响,说不定就此改变某个人的职涯,或让某家企业从此降低基层运作的成本。“公开这些是带点理想性”。

  读后感1500字 篇35

  在第一次与我们本科生导师王老师见面时,谈到最后,他给我们文献班的七个男生布置了寒假的任务,就是读完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对于《汉志》的主要内容,我早已了解,可让我羞愧的是,作为本专业的学生,我还没有完整的读过一遍。本有打算一读的意愿,再加上导师的提醒,我决定弥补这个遗憾,于是我决心认真地体会其中的趣味。否则,就忝列门墙了。

  一、抄书之乐

  由于《汉书·艺文志》的篇幅并不长,只是根据刘歆《七略》增删改撰而成的,是《七略》的节略本,而内容又特别重要。因此,我决心把它抄一遍。抄书是最简单最枯燥的读书方法,但梁启超认为是这种方法“笨是笨极了,苦是苦极了,但真正做学问的人总离不了这条路。”我赞同梁先生的看法,其实我觉得苦是相对的,苦中必有甜,苦中必有乐。我按照“总序、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的顺序,每天抄一部分,决不囫囵吞枣,仔细地体会。虽然那长长的书目有时候看起来是冗长而又乏味的,但我还是没有放过一部,因为这些书大部分都亡佚了,我们只能看到它们的名字,却无法看到它的全貌,抄书的过程中,我经常扼腕而叹,我们的传统文化,世世代代流传下来,是多么艰苦而荣光的过程。战火是书的大敌,乱世是书之季世。先秦的典籍已寥寥无几,多亏了刘向刘歆父子和班固,让我们在今天还能了解先秦学术的源流。让我们感念先人们的哲思,让我们穿越时空,向他们致敬。

  抄书的过程是机械的,但思考却是源头活水,抄书能增强记忆,加深印象,当抄完时,我觉得自己得到了一次坚韧精神的洗礼,而不光是书的内容的洗礼。对于这种篇幅不长但又十分重要的书,在闲暇之时,在阅读之间,不妨抄一遍。其中的乐趣,自能体会,回味亦无穷尽。

  二、班固的严谨

  虽然只是对《七略》的增删,但班固是严谨的,他根据当时书的流布,他又对书的篇目做出了一定的改动,这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说《古文尚书》本有五十八篇,但在东汉时亡佚一篇,因此,在班固自己注的是“为五十七篇”。班固之严谨,由此可见一斑。还有,在“诸子略”中,对于每一家的源流,只是说“盖出于某某之官”,可见,他只是在推测。对于诸子之学是否“王于学官”的问题,学术界尚无定论。一个“盖”字,使用得是多么地精当,我不得不感叹班固作为学问家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在今天看来,是多么地难能可贵,值得我们深思一番。

  在每一略的最后,班固都会对进行提纲挈领的学术源流考证,详细阐述该学问的嬗变师承关系,进行学术性总结,这总结实际上就是先秦的学术史,价值极大。

  通过书录,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今古文之争,对于当时孔壁出的古文经,他都标明“某古文经”,而对于当时已经立于学官的今文经只说“经”多少篇,以作区别。由此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当时的学术派系,这看似简单,却给了我们后人多大的方便啊。他的严谨,给了我们清晰的视野,班固,谢谢你!

  三、回味亦无穷

  对于书的具体内容,我就不必赘述。最后谈一些感想。对于汉书十志来说,《汉志》可谓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设想,如果没有它,我们又会少多少对先秦文化的了解呢?如果没有它,我们又会花多长时间来考镜源流呢?但是有多少文史专业的学生,只是肤浅地知道它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六部分,而没有深入地了解它的根本的内容呢?这样一本的必读之书,在今天才完整地读完,实在太迟了。

  没有读过,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就没有话语权。作为一名师大历史系的学生,我我们实在是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做学问非一日之功,如若浅尝辄止,定当断无成就可言。对于基本史料的把握,是我们的基本功,而不必去依赖孤本秘籍。打好基本功,读好正史,我们一定会收益无穷的。

  读后感1500字 篇36

  妈妈是采取了“时间机器”在这里却找不到旅客的返程。

  ——题记

  第一次读《目送》,是在初中时的语文卷子上,似乎可以给我自己留下的印象管理只是为了那句“所谓父女母子进行一场,只不过发展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他们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时只不过是一个略有增加一些没有伤感,却从未实现真正的去想过它的含义。

  后来,我读“目送”,那就有点情绪,但也有点伤感。

  翻开那本书,我第一眼能够看到的是扉页“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其他兄弟们”,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人生社会百态,尽在掌握其中吧。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跟在她后面,害怕被她甩在后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妈妈的手开始变得倔强,拼命地想逃避,想长大。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不想让妈妈走在她的前面,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妈妈也不在后面,好像在看着一样的安逸。后来,我们大步向前,有时忘记了回头看,仿佛我的命运就是这样跟着妈妈的身影,我渐渐长大了身影,还告诉她,不要再追了。

  很多人在离开之后都会继续旅行。

  家,是什么。家是小时候我们放学心心念念的地方,那里发展有着这些数不尽的零食、玩具、和欢笑;家是十几岁孩子年龄时想着通过外面的世界会更加具有美好,然后他们渴望自己远离的地方;家也是你长大后真正开始留恋的地方,因为你知道,无论你在外面工作经历了什么,那里学习总是一个有着任何一桌热气腾腾的饭在等着你回来,还有就是那一颗颗渴望你归来的心。

  “天还没亮就起床做早餐,把热的豆浆放在桌上,一定要看他喝了才安心。如果下雨,青少年就不会带雨伞,因为雨伞损坏了形象,所以你几乎恳求他带雨伞。孩子在哪里,家在哪里”父母眼中的家是我们,但我们慢慢长大,远离这个家,在父母的身后一次又一次,他们渴望你回头,只有一只眼睛,才能安心。

  家,也会变质。我们中国一路发展成长,一路可以得到,也一路失去着。家里自己的人会一个个走掉,会走的很远很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需要我们国家会想念过去,似乎人们生活中充满了回忆,却又不得不转过头来独自一人公司继续努力前行。成长环境亦是如此。

  牵挂你的人会慷慨行为给予你的时光和思想情感。

  ”她穿着黑色的白领衣服,像个中学女生”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我总是感到一种失落。“我是你的雨儿啊”,妈妈的记忆越来越差,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雨儿,妈妈还是一眨眼就忘了。即使记忆不那么清晰,她还是心里想念她的幼儿,女儿是她最想念的人。

  有人说<守望>这本书太散了,里面有73篇随笔,但我觉得这73篇随笔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散入生活的,分不开其中的任何一篇。我记得那个在孟买的铁轨旁做风筝的人的善良,金门上到处都是地雷,可怜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球。这些文章都是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的一幅画啊!

  我忽的想起杨绛先生的一本书,《我们仨》,那是一个一本自己充满爱的书,杨绛和龙应台作者笔下的爱略有了解不同,前者写的是一家都是三口的点滴,而后者是描述着生活环境中平平淡淡的工作事例,有亲情有爱情,还有就是友情。我以为学生他们的情感是一样的,可仔细品读后才发觉,杨绛写的是过去和怀念,而龙应台经历所写的是现在与珍惜。

  时光这台大机器进行不停地运转,我们却无法让它倒转或停止,所以需要我们国家只能自己做的是活在中国当下,珍惜好眼前的事物,珍惜对你好世界的人。

  读后感1500字 篇37

  春秋时期,诸侯纷争,生于这个时代的孔子而立之年创办私学,周游列国热心救世,言行为后世留下典范。汉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得文景之治,宋初宰相赵普得之半部《论语》治天下。孔子一生钟情于政治,投身于政治,天命之年居鲁国中都宰,路无拾遗,都邑大治,孔子所传之道皆经世致用。

  论语开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纵观《论语》二十篇,君子的内涵无外乎“仁、义、礼、智、信”,而唯独把求学放在首位,可见学习地位之重。《论语·阳货》有云:“性本相近,习相远也。”太初有道,万物始于混沌,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两小儿辩日孔子尚不能决也,可见修身之道,贵在勤学!修身之道,仅于求学乎?“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君子的王道既非韩非的以法治国,也非庄周的无为而治,正如孔子之仁,以德教化,以仁立国,天下归心!在孔子眼中,重学归仁只是君子修身的基本要求。“颜渊问仁,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可见身为君子,还需谨慎言行,重行礼教,不能误入歧途而失君子之道。“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不仅要有高尚的品德,还需有不为外界所惑的坚定内心。“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孔子心中君子的境界,不仅要重学归仁,克己复礼,有道而正,更重要的是保持这种高尚的品格。君子之道,广施仁义也,若十里之众欣欣向荣,必以礼乐而教化之,仁者居正,则君子之道正矣!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莫非勤学以礼,固守正道只为寄情于山水乎?答案恰恰相反,作为一个治理国家的君子,天下祥和安宁,百姓安居乐业,何不流连山水,“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而这也是孔子思想的最高境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孔子所提修身之道皆为明德于民,以身作则,教化四方。季康曾问政于孔,“日:‘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治理政事,如若主张杀戮,施以暴政,必然加速其灭亡,若能主张仁政,以德治国,则“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如欲天下大治,海晏河清,君子仅以仁治民,以德治国恐为时尚早。“何为则民服,举直错诸枉,则民服。”民如水君如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治国之道还应命令法纪,加强四方治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君子治国应当高瞻远瞩,深谋远虑,造福苍生,得万民之心,则天下可大治矣。“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君子从修身之始敏而好学,克己复礼,至执政之时以仁治民,以德治国,最终皆为天下苍生!若君子顺天而行,广施仁政,以德教之,明德于民,则孔子心中的太平盛世指日可待,“正如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孔子所处的时代,烽火四起,诸侯割据,孔子选择政治作为自己的人生归宿更是一种必然,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记载,“出则入仕为官,入则著书立学”,孔子生平,莫过于此。所谓时势造英雄,自孔子起,中华民族有了自己独特的政治文化。相比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苏格拉底追寻真理并以身殉道,柏拉图著书立学并提出理想国主张,虽处于不同文化不同环境,却有异曲同工之妙。细品《论语》,部分观点难免有所瑕疵,如《为学·第二》记载,“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殊不知,万事万物皆在变化,真理总是经过不断地否定发展并完善。

  两千多年的时间若白驹过隙,中原数易其主历朝更替,变化的是不同时代解读孔子角度的差异,不变的是孔子的思想在历史长河烙下深深的烙印。

  读后感1500字 篇38

  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

  ——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外国名著是排斥的,觉得他们很难理解,而且名字还难记。寒假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终于翻开了《简爱》,这一翻,世界便给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很多人喜欢《简爱》是因为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之间超越了门第、年龄和世俗偏见的真挚爱情。但是我喜欢《简爱》主要是被主人公的的性恪深深的折服。

  简的性格胜在坚强独立、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在我以往了解的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似乎长得越漂亮的人运气也越好,拥有的好东西也越多。就比如说撒娇,漂亮人撒娇是锦上又添花,而不漂亮的人撒娇就只是丑人多作怪了。但是她说:“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令人拍案叫绝。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有着思考和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

  简的性格胜在顽强勇敢,不妥协、不放弃。简·爱其实是一个从小命运多舛的女孩子,从小寄人篱下,受到排挤、欺凌、冷落、惩罚的小简爱,从小心里便对舅妈和这个家庭的人充满了恨意。在那个家里,她不是主人,也不是仆人,而是被女仆称为“吃白饭的外人”,那个家里除了女仆贝茜对她有点怜悯之外,其余人都对她不好。所以当简爱离开舅舅家,要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她对舅妈说出了自己内心仇恨的话语:“我很高兴你不是我亲人。我这辈子不会再喊你一声舅妈。我长大以后永远不会来看你。如果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你对我怎么样,我要说,我一想起你就恶心得不行,你对我残忍得不行。”我特别喜欢她说的这番话,觉得特别解气,我喜欢这样的快人快语。因为世界很多时候正如简·爱所说的一样,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你看,说得多么大快人心。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

  但简·爱又是十分善良的,她觉得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或许这是因为她同年伙伴的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所以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一直细心的照顾她……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泰戈尔说过话“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我想《简·爱》是要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也想告诉我们,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只有自己加倍努力,做好真正的自己。这样,幸福的大门就会向你敞开!简爱是不幸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心没有死,她没有放弃自己,放弃梦想,她在奋斗,她在反抗,她在用尽全力来扭转命运。是的,她做到了,她找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们更是幸运的,各方面条件远远胜于简爱;那么,我应该比简·爱更努力,做一个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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