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

时间:2021-01-25 12:29:3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一本好书是需要我们细细阅读的,在大家还没有看过罪与罚这本小说,可以先阅读这篇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1】

  从在书架上拿到这本书起,我就开始好奇这个大部头会给我带来些什么。

  从网上搜集来的资料看,绝对经典,但稍稍浮躁就读不下去。

  于是挑选了流畅的翻译版本,甚至也没有再借其他的书,只为专注欣赏。

  然而第二天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以后,却是气都舍不得喘的连看了200页,直看的我像念书那会儿考完数学那样脸发烧。

  一个出格的故事,一场反复漫长的心理辩论。

  人们嘻笑怒骂,在作者眼里都是为推翻或证明一个看似疯狂的理论:人分两类,一类优异且不寻常,不受社会法律和道德约束,一类低等而逆来顺受,只是繁衍的材料。

  前一种人,为了达到伟大的目的,可以坚决的扫除一切障碍,不管扫除障碍需要流多少血,或让别人付出多少代价。

  书里高傲、敏感、聪明的主人公为了寻求答案,杀害了“一只社会的虱子”,从此心绪不宁、寝食难安。

  这种心理上的折磨,正是大家解读出的罚。

  然而甚至在他终于决定去自首的前一刻,他也并未存悔过之意,而是向妹妹确认自己是否依然高傲。

  也即是说,使他伤心难过的并不是他犯下的罪行,而是依据他自己的理论,知道他自己也是普通人而成不了拿破仑的结果伤害了他的自尊心。

  且看他对于自己将面临的惩罚作出的内心独白:“我倒很想知道,难道在未来的十五年或者二十年之内,我的心会变得那么谦卑,我居然会在人们面前变得诚惶诚恐,感激涕零,每说一句话都把自己叫做强盗吗?是的,正是这样,正是这样!这就是他们现在要把我送到那儿去的目的,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你瞧,他们一个个招摇过市,其实他们每个人就其本性来说都是坏蛋和强盗;甚至更糟——是白痴!如果使我免于流放,他们就会一个个义愤填膺,气极欲狂!啊,我多么恨他们大家啊!”他看不起这个世界,却无法把自己与之区别开来,这种想法使他痛苦万分。

  关于罪行的定义,书中也用另一个人物暗示,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有时并不需要直接暴力,强势强权的所有者可以利用财富和权力剥夺“下等人”的一切。

  难道让人痛苦就不是罪?难道精神上的死亡不比肉体的死亡更可怕?所以潜在的罪行大大存在,可惜正因为其间接性和隐秘性让人忽视了它们的存在。

  可是这些潜在罪行的危害呢?怕是比显性的罪行更甚!

  然而像本书主人公一样怀着高尚报负的罪人或者“不平凡者”就所剩无几了吧?可是仔细想来,书中主人公也不过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学费,即使是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说到底也是为一己私利,并不见得比那个荒婬的最后自杀的家伙高尚到哪里去。

  就算是他所崇拜的伟大的拿破仑,也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并非为了人类的进步吧。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作者让书中的两个罪人——显性的和隐性的——最后都选择了投案或自杀的原因所在。

  如何去评判别人的道德,如何确保自己的道德范畴就一定更加高尚因此更有理由为所欲为呢?

  昨天正好在杂志上看了关于《死亡日记》的一篇介绍。

  话外一句,原来这是画《棋魂》那家伙的作品。

  说是得了死亡笔记的人可以掌握人的生死,于是出现了一个高材生预备清理世界,造福人生。

  同样也是老生常谈的PlayGod,非常危险的行为,和本书的主人公一样。

  本来一直想不明白结尾处的一段话:“如今他似乎也不能自觉的解决任何问题;他只能感受罢了。

  生活代替了推理。

  现在看来,这是否正是我们应该持的态度呢?

  然而同时想到的另一种极端的看法是,为什么人猎杀动物来获得衣食不是罪行,而通过杀人来获取利益就是犯罪了呢?权势者奴役贫穷者,是不是和人类通过饲养、种植来维持温 饱同出一辙呢?如果说人比其他的生物高级,那么通过“吞食”高级生物中的弱者来生存和发展,是不是在食物链上又长出了一截,因而显得更加高级而成为一种进步了呢?况且所谓的犯罪,不过是触犯了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罢了,所以犯罪与其说是一种恶,不如说是挑战和威胁了统治者的利。

  你杀了他的人民,他统治谁啊?

  这里又说到另一种极端的看法,也是最近听来的。

  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就是说先要拿起屠刀,然后才能放下,放下就成佛了。

  就好像是大商贩们先是血淋淋的原始积累,然后再搞慈善捐款,于是成佛了。

  成佛后,所有的罪都被原谅,一笔勾销。

  而连屠刀都不敢拿起的普通小老百姓,就只好念念阿弥陀佛,保佑屠刀不要伤到自个儿。

  呔,真是想想都觉得灰暗的理论。

  说来说去,还是道德最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求心安的一套标准,而良心这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然而真正的、无法逃脱的惩罚却与它十指相扣,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那么道德是怎么产生的呢?是人类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适应现实的一种主流思想么?就好比从前打大雁不是恶,现在却是连小朋友都要责难的猎杀保护动物、破坏大自然行为。

  不过这只能说明道德内涵的变迁,并不能解释它的由来。

  可惜不知道原始人心中的禁忌有哪些,不然就可以方便的得出结论:道德是基因的一个特征,也就是说,道德这种素质是人生来就具备的。

  不过这样的判断倒也是有舆论支持的,没良心的人被骂“禽兽 不如”就是一证。

  但也难保某些禽兽 的基因里就不含这种道德因子了,例如殉情的天鹅。

  居然说到生物学上,自己也有点意外了。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观点是关于爱情的,这是主人公为阻止他妹妹的一场功利婚姻提出的。

  那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必要的两个条件是:看重和尊重。

  所谓看重,也就是在乎。

  在乎他,心里有他,才能为他着想,体谅他关心他。

  而尊重,是不但要爱他的优点,更要包容和接受他的缺陷,只有这样,才能在风雨路上不离不弃,互敬互爱。

  一本让人思考的好书,准备接着进行《卡拉马佐夫兄弟》了。

  《罪与罚》读后感【2】

  引言

  《罪与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重要代表作,这部作品以主人公拉斯科尼科夫杀人之罪与罚为中心线索,对“杀人”的合理性、“杀人”者的归宿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当时的重要现实问题,以及罪与罚、善与恶等哲学命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而《水浒传》,这部描写农民起义的中国小说,也就“杀人”的动机、“杀人”者的命运经行过阐释。

  同样是“杀人”,《罪与罚》中的分析与《水浒传》有惊人的相似,也有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拟就两部作品中“杀人”的动机、杀人者命运的异同进行浅要地讨论,借以管窥中俄不同的传统文化取向。

  一、“不平凡”人与“替天行道”

  在《罪与罚》中,主人公拉斯科尼科夫是个交 不起学费的大学生,他衣衫褴褛、走投无路,但仍渴望摆脱贫穷,挤入上流社会。

  在对现实苦难的思考中,他得出这样一种理论:人可以分为平凡和不平凡两类,前者在世上任人宰割,后者可以为所欲为。

  他进而认为: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对旧的社会伦理秩序的亵渎和叛逆,而社会变革的领导者也必然是谋杀旧秩序的“罪犯”,这些罪犯同时也成为了创造人类历史的“行动者”。

  拉斯柯尔尼科夫希望成为拿破仑式的不平凡者,在这种欲求的推使下,他杀了放高利息贷款的老太婆。

  正如他自己所说,他“不是为了金钱,为了饥饿而杀人”,促使他杀人的真正原因不是物质欲望 ,而是一种文化精神需求。

  他杀人的另一个原因是劫富济贫、主持正义,在杀人实验实施的一个半月以前,拉斯柯尼科夫听到了一大学生关于杀死放高利息贷款的老太婆的谈话,这与他的想法完全一样。

  “‘杀死她,拿走她的钱,然后借助她的钱好让自己为全人类和公众事业服务:你认为怎样?——几千桩好事不能抵消一件小小的罪行吗?用一条人命来换取几千个生命,使之免于腐烂和朽败,用一个人的死来换取一百人的生——这是很简单的算术啊!’”

  对拉斯柯尼科夫来说,放高利息贷款的老太婆把困境中只能靠抵押变卖为生的穷人逼至绝路,是社会非正义的象征。

  老太婆是吸人血的虱子、寄生虫。

  由此,杀了嗜血的寄生者就是救世,消除这种非正义就是一种维护正义。

  而且,那个被结束的生命是无关紧要的,而由此来的好处却惠及大多数人。

  在这种功利主义伦理理论影响之下,杀人也就理直气壮了。

  然而仔细想来漂亮的理论不过是犯罪行动的外衣,拉斯科尼科夫的杀人行为主要还是由贫穷和社会不公促成的,那一套理论不过是用以安慰自己的借口,以使自己有别于谋财害命的杀人凶手。

  因而与其说拉斯科尼科夫杀人是为了成为“不平凡”的人,还不如说是他的杀人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在《水浒传》中个人施行的有计划的杀人行为主要是复仇杀人,这个“仇”可以是自己的“仇”,比如林冲的复仇是因为高衙内父子的苦苦相逼;也可以是别人的“仇”,比如鲁智深打死镇关西是因为金翠莲受尽镇关西的压迫。

  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是就出手。

  《水浒传》中的这类杀人行为主要是对邪恶势力以及压迫欺辱的反抗,杀人者对这种阶级复仇表现得十分坦然,并认为这种杀人是“替天行道”、“铲奸除恶”。

  然而,“替天行道”只是口号,梁山好汉们复仇杀人很少想“道”的问题,不过是义愤难平,图一时之快而已。

  “替天行道”也不过是好汉们拉帮结伙的招牌,一方面用以安慰入伙的正义之士,让他们觉得自己和真正的强盗是有区别的;另一方面为好汉们杀人抢劫进行理论美化。

  所以,无论是拉斯科尼科夫的为成为“不平凡”人而杀人,还是施耐庵笔下的“义气烈汉”为“替天行道”而杀人,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理论是自欺欺人的借口。

  当然,就理论本身而言,差异还是有的。

  “不平凡人”理论似乎与尼采的“超人”思想有些许一致,但《罪与罚》创作于“超人”思想发表之前,想来陀思妥耶夫斯基不会是受到尼采的影响。

  从历史方面看,拉斯柯尼科夫根据的或许是拿破仑式的超人思想。

  在《罪与罚》问世的前一年(1865年),波拿巴三世宣扬拿破仑主义的《尤利凯撒传》一书的俄文版分别在巴黎和彼得堡发行。

  该书序言写道,有两种逻辑和法律,第一种用以判决普通人,第二种特殊的,用以判决“英雄”和“世界天才”。

  小说中拉斯柯尼科夫凭着超人有权杀人这一思想,与这种拿破仑主义思潮的冲击不无关系。

  而《水浒传》中的对“替天行道”最权威的解释出现在第四十二回,九天玄女向宋江 授“天书”时说的那句话:

  汝可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驱邪归正。

  “天行道”的观念在,儒道两家的文献资料中都有记载,但作者之所以让九天玄女这个道教人物给“天书”,或许是因为作者更倾向与道教关于“天行道”的诠释。

  “道”在原始道教中指维护社会、自然健康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照这一规律行事,就会天下太平、风调雨顺;逆“道”而行,社会、自然就会混乱。

  而这里的“全忠仗义”、“辅国安民”却又是儒家思想。

  儒家的“道”当是仁义、忠孝之道,这于道教的诠释并无抵触,在儒家看来“仁义、忠孝”就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由此可见,《水浒传》中的杀人理论来自于儒道两家的理论。

  二、救赎与道德

  拉斯科尼科夫在杀人之后,并没有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反而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虽然他坚信杀人的理由是正确的充分的,但他还是无法摆脱剥夺他人生命的`罪恶感。

  最终他在道德的感召下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选择了自首。

  然而自首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自己的理论,他仍然坚信自己的理论是成立的。

  他的自首应该说是出于他对周围爱他的人和他所爱的人的一种回馈,这些人包括他的母亲、妹妹和索尼雅,这样的选择是善对恶的一种感召。

  这里作者为拉斯科尔尼科夫设计了两种情境:一是杀人后为逃避惩罚而陷入内心无休止的矛盾痛苦之中;另一种是主动接受惩罚从而使心灵获得平静,这使他和索尼雅在精神上达到一致。

  很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后一种更有意义。

  故事的最后,作者让拉斯科尼科夫拿起了一直没有看过的《新约》,从这一细节,可以看出,作者是站在传统人道主义立场的,他主张的是一种宗教式的忍受苦难的精神。

  反观《水浒传》,好汉们在复仇之后,并没有因为杀了一两个人而精神崩溃,也没有任何皈依宗教的意思。

  与拉斯科尼科夫不同,好汉们认为自己的复仇行为是对压迫者的反抗、是无可非议的正义行为,他们不仅没有罪恶感,反而还有些许自豪和骄傲。

  这些好汉没有宗教的思想包袱,而且从传统道德上讲,这种复仇也是不违反道德礼法,《礼记曲礼》云:“父之仇,弗共与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从当时法律上讲,杀人行为是应该受到严惩的,杀人者在这种情况下,想的更多的是逃命,而不是象拉斯科尼科夫那样思考是自杀还是自首。

  在中国,道德的力量往往要甚过法律,在审判武松的过程中,陽谷县令没有首先虑及其杀人之不可赦,却念武松“是个有义的汉子”,可见执法者在道德上也是认同这种复仇的。

  虽然,拉斯科尼科夫与武松等好汉的自首都得到了发配流放的命运,但他们的精神状态是不同的,前者仍纠缠于是归属平凡的人群,还是追求强悍的生命意志的思考。

  而后者,在心灵上是平静的,甚至是愉悦的。

  造成《罪与罚》与《水浒传》中杀人者不同心理状态的主要原因在于各自所处主流社会的信仰不同。

  拉斯科尼科夫虽然有着超人思想,推崇伟人福音,但他无法摆脱宗教思想的影响。

  在东正教信仰里,只有上帝才配审判人类的罪孽。

  拉斯科尼科夫作为一个凡人竟想越俎代庖,替上帝行道,这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受到主流人群宽容和理解的。

  即便是拉斯科尼科夫自己,也因为自己的思想与宗教价值观的抵触而苦恼以致精神崩溃。

  在中国儒家学说中,虽然天是客体,人是主体,人道要符合天道,但人是宇宙的核心,只有人才能实现天道的运功。

  因此,中国传统价值观是一种以人的道德性为核心,以内在超越为特征的人本主义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观,在这种价值观中,人的道德修养被放在“天人合一”的首要位置,道德便是善,便是一切。

  因此,水浒英雄们的杀人是有道德的,包括执法者在内的广大人群在道德观念上是赞同英雄们的杀人行为的。

  在这种思想观念下,杀人者没有思想包袱也就可以理解了。

  另外,在东正教思想体系中,有“受难”这一主题,即通过“受难”减轻罪恶。

  拉斯科尼科夫最终选择自首,恐怕是想通过在西伯利亚受难来使自己获得救赎。

  而水浒英雄很少有老老实实选择“受难”的,大部分人都抗拒命令,跑到梁山逍遥快活去了。

  当然,林冲是个例外,他选择了认罪伏法,老老实实地服刑,但从他“受难”时的一系列遭遇看,作者传达给读者这样一个信息:“受难”无法使自己获得救赎,反而会让压迫者更加猖獗和肆无忌惮。

  尾声

  《罪与罚》与《水浒传》中杀人者们宣称的杀人理由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从他们不同的杀人心态可以看出,古代中国与俄国社会对于道德底线的认定标准是大不相同的。

  在《罪与罚》中,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替上帝行道是违反道德的;而《水浒传》中区别道德与非道德的界限是“善”,只要是为了“善”,即便用“恶”来实现“善”,也是符合道德的。

  在这两种不同的道德标准,杀人者经历着不同的思想历程,或矛盾痛苦,或逍遥快活。

  但是,无论杀人者的头脑是复杂还是简单、是矛盾还是逍遥,都无法撇清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杀人行为都是因为义愤难平而进行的情感发泄。

  区别仅仅在于,中国的文化精神更有利于杀人者排遣罪恶感。

  参考资料

  1.《罪与罚》陀思妥耶夫斯基著岳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从《罪与罚》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艺术龚觅国外文学(季刊)1999年3期(总第67期)

  3.苦难与救赎———评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创作心理何晓鹏外语学刊2004年第4期

  4.“罪与罚”主题价值内涵的变迁李倩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2期

  5.《水浒传》施耐庵罗贯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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