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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特征及预防

时间:2020-12-05 17:33:14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职务犯罪的特征及预防

  摘要: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突出的问题,所以对其预防,越来越成为政府执政治国的重要内容以及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论述了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内外因对职务犯罪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公职人员特别是公务员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关键词:职务犯罪 公职犯罪

  职务犯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组织章程等从事公职的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q,或者由于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理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总称。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可以说是最严重的贪腐腐朽形式。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职务犯罪,已成为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采取有效的战略和对策来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政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就是通常所说的公职人员,尤其是公务员行列,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掌握着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及大众所赋予的权力,由于这种权力很容易使权力拥有者心理上无视法律,凌驾于社会法律之上以权谋s心理的产生,从而导致职务犯罪。从总体上看,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有:(1)该罪由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职的人员构成。(2)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由故意构成,也有个别(少数)的职务犯罪由过失构成,还有的职务犯罪既可由故意又可由过失构成。(3)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滥用职q实施的犯罪、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对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务活动管理职能的侵犯。

  二、外因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

  (一)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

  环境是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特别是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发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职务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第二、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第三、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

  (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

  第一、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开通了方便之门。

  第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这一社会矛盾,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第三、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加速了公职人员在犯罪道路的行进速度。

  三、内因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当犯罪可能比从事其他可供选择的合法行为带来更大的利益,而只须付出较小代价时,那么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犯罪。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腐贿赂、渎职和“侵权”等职务犯罪也不例外。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催化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总结起来,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十种:一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二是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三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四是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五是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六是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七是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八是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九是捞了就跑的投机心理;十是破罐破摔的对抗心理。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往往是复杂多变的,甚至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如何看待职务犯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须考虑人的特性。人并不是天生的罪犯,人生理遗传的先天因素在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发展过程中是不起决定作用的。人并非圣贤,不可能个个都具有崇高的觉悟和坚强的意志力,公职人员也难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抵挡住诱惑。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我们要通过理论和实践不断的升华和总结,找出其规律总结其共性,积极探索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

  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

  预防职务犯罪,是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举措。预防职务犯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预防职务犯罪,是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预防职务犯罪,是治理腐朽的治本之策,符合世界反腐朽潮流。我们要顺应世界反腐朽潮流之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看待问题,善于借鉴世界适应我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反贪腐贿赂斗争的实践,扎实有效地把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参考文献:

  [1]孙雄.犯罪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张远煌.犯罪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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