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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26 11:35:1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下面小编为有需要的读者推荐一份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感谢阅读!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试行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县城户籍幼儿原则上按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安排就近幼儿园入园。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幼儿园接受能力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积极稳妥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学前教育招生的政策条件,县城各幼儿园挖掘潜力,尽最大可能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加强教育部门、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3.规范有序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县城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年满36个月的足龄幼儿(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根据以下条件入园:

  ①户籍在县城的幼儿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按相对就近原则入园。

  ②外县市在我县县城经商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县城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幼儿园的招生能力,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园。

  三、招生幼儿园及规模

  实验幼儿园:西部6个班、东部4个班

  机关幼儿园:东部2个班、西部5个班

  群力幼儿园:5个班

  新苗幼儿园:东部4个班、西部2个班

  掘港镇幼儿园:3个班

  计划招收31个班,每班初定30人。

  (如招生压力过大,可考虑机关幼儿园西部增加2个班。)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县城户籍适龄幼儿

  1.集中预约登记。幼儿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中预约报名登记,填写信息登记表。集中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⑴地点:宾山小学(东门进)

  ⑵区域及时间安排:

  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锦绣居委会、农场村委会、新光村、北场村、掘西村、五总村、碧霞居委会、民主居委会、新建居委会、范堤居委会、三元居委会、友好居委会、通海居委会

  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盐垣居委会、宾东村、港南村、三桥村、六总村(1—27组)、古池居委会、灯塔居委会、余荡村、青园居委会、青园村、芳泉村、野营角村、虹桥村(16—27组)

  ⑶家长需提交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交付入住手续)、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派位。县教育局组成工作组会同幼儿园对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户籍或房产证及家长意愿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派位。

  3.报名注册。各幼儿园将派位名单通知幼儿家长。

  7月19日,家长携幼儿至幼儿园报名注册,办理入园手续。

  (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对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及少数县城户籍未报名登记的幼儿,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青少年宫集中登记。8月初,县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首批招生情况协调安排入园,家长携幼儿到指定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⑴户口簿;

  ⑵居住证(达6个月以上);

  ⑶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⑷就业证明材料:经商人员须提交2014年12月底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须提交2014年底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手续、2015年1月和4月的工资发放凭证。

  五、预约登记及派位工作安排

  1.预约登记。县城5所幼儿园每园派2位行政人员,2人一组共分5个小组,根据各村居幼儿人数,每个小组负责接待几个居委会(村)适龄幼儿家长报名登记,核查材料。教育局普教科、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并维护秩序。掘港镇派出所至少派5名社区民警至现场维持秩序。分工如下:

日期

一组

二组

三组

四组

五组

7月15日

三元居委会

友好居委会

碧霞居委会

民主居委会

通海

居委会

锦绣居委会、

农场村委会、

新光村、北场村、掘西村、五总村

新建居委会、

范堤居委会、

五总村

7月16日

盐垣居委会、

宾东村、港南村、三桥村、

六总村1~27组

虹桥村16~27组、

芳泉村、

青园村、

野营角村

古池

居委会

青园居委会

灯塔居委会、

余荡村

7月21日

外县市在县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登记

  登记流程:工作人员发放《信息登记表》及登记须知—→家长填写《信息登记表》—→家长将填写的《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登记处核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原件退回家长。

  2.材料核查。主要核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核查程序如下:

  ⑴家长提交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⑵审核人审核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家长是否签字。

  户口簿。主要核查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本户籍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户号是否一致。复印件要有主页、户主、适龄幼儿及父母等页。幼儿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房产证。主要核查居住地、房屋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房屋用途等。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主要核查出生年月以及父母姓名。

  外来流动人员居住证。主要核查外来流动人员身份及合法居住手续、与幼儿之间关系等。

  外来流动人员经商务工材料。主要核查经商务工单位地址、合法用工关系等。

  ⑶每组根据户籍所在区域(村居)按家长提交《信息登记表》及材料的先后顺序编号。审核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要留存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在信息登记表上签字。材料复印件附在信息登记表后并用订书机装订。

  ⑷汇总信息核查情况,按区域及编号录入幼儿信息,《信息登记表》与录入信息表顺序一致。录入字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房产证、居住证);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家长意愿一、二、三。

  3.审核派位。县教育局组成工作组,按照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根据户籍或房产证,结合家长意愿,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派位,派位名单发各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县城幼儿园招生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工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学前教育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在县政府领导、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宏观调控下,做好县城幼儿园招生工作。

  2.因县城幼儿园供需矛盾突出,参照义务教育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县内非县城户籍幼儿在城区入园。

  3.考虑县机关幼儿园办园实际,今年幼儿园东部拟招2个班60人,待少年宫幼儿园投入使用后再进行分流。幼儿园西部秋季投入使用后,可满足部分中班、大班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学期结束前,实验幼儿园、掘港镇幼儿园、新苗幼儿园等在征求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可分流部分幼儿至机关幼儿园西部就读,适当减轻目前学额超标的压力。

  4.成立县城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如东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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