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时间:2020-12-08 10:15:5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一】

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到2020年,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1.设立科学家工作室。为积极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支持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努力造就世界级科技大师及创新团队。

  2.造就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养和支持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引领相关行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

  3.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向科技型企业,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4.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50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通过给予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地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任务,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5.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难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人才特区。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与科技、教育规划相衔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工作的紧密结合。

  2.坚持与重大任务相结合。加强高端引领,突出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战略需求,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激发科技人才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内在动力,建立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专心创业的良好环境。

  4.坚持统筹协作。加强项目、基地、人才的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统筹,做好与部门、地方现有人才计划的有效衔接,形成部门协调有效、地方落实有力、组织实施有序、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分类推进。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推进、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针对不同任务特点,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对于探索性强、实施难度大的任务先行开展试点,逐步完善,积累经验后全面展开。

  三、遴选条件及方式

  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结合现有的工作基础,支持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和方式进行遴选。

  1.科学家工作室。

  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处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科技大师的潜力;

  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坚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首席科学家由有关部门、地方或国内外权威专家推荐产生。科学家工作室要有具体的科研规划、建设方案和部门(地方)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相关人才计划的衔接。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首席科学家人选和工作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或地方批准建设。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科研基地等限额推荐或知名专家特别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企业创办不足5年;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

  四、支持措施

  1.落实和制定配套政策。加大现有人才政策落实力度,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具体情况,在科研管理、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人员激励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先行先试、逐步完善。

  2.加强人才与项目、基地的`有机结合。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和重点创新基地建设中,进一步突出对人才和团队的培养。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简化立项程序,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中已承担科研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滚动持续支持;未承担科研项目的,可自主提出研究项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要求的,按程序给予优先立项。具备条件的依托单位优先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

  3.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国家科技计划等相关经费的安排,调整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的支持力度。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设立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对科学家工作室等重点任务给予支持。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探索建立适应不同任务特点的具体支持措施。对科学家工作室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不参与竞争申请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实行聘期制,赋予其充分的科研管理自主权,建立国际同行评议制度。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加大培养和支持力度,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计划入选对象所在单位、园区、地方和部门要集成各方资源,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推进计划实施过程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强对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宣传报道,为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进度安排

  推进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1.2011年,为部署启动阶段。发布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开展科学家工作室建设试点,启动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2012年至201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到“十二五”中期,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工作。到“十二五”末期,推进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过半,开展中期考核评估。

  3.2016年至2020年,为深化完善阶段。到2020年,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等方面完成推进计划总体目标,带动和引领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

  六、组织实施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科技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参加的推进计划实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研究协商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

  2.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择优遴选一批国内外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高水平专家作为推进计划咨询专家,完善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计划组织实施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3.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推进计划的实施进度和目标要求,实施定期的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加强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不断完善实施工作,提高推进计划实施效果。

  规划项目实施方案【二】

  为推动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推进我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井冈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成较为完善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气象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气象整体实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1.监测系统。全市建设5套乡镇6要素自动气象站、10套单雨量站;对厦坪国家级台站进行新型自动站建设;配置一套便携式自动气象站;建设2套综合气象观测数据处理平台等。

  2.网络通信系统。对茨坪和厦坪站地面气象广域网络、局域网络系统、应急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历史气象资料安全管理和数字化平台、信息业务软件进行升级和改造。

  3.预报和风险评估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气象灾害风险调查系统;对MICAPS预报系统和市本级数值预报释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4.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和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市乡村信息接收终端和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市公共气象服务发布系统等。

  5.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建设气象仪器设备运行监控、维修、检定、试验等装备保障系统。建设1套运行监控系统、计量检定标校系统;建设1套运行维修平台。

  6.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防治业务运行配套基础设施系统。对茨坪、厦坪2个气象台站的业务值班室、供电、环境等,按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防治要求进行配套升级改造等。

  7.综合业务平台。建设2个综合业务平台。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

  1.空中云水资源跟踪监测系统。补充现有空中云水资源监测系统的不足,配备激光测云仪1台。

  2.作业决策指挥系统。完善作业指挥系统,配置信息传输和作业指挥平台设备;统一开发集资料分析处理、作业潜力识别和条件预报、地面作业指挥、作业效果检验效益评估、信息管理于一体的业务软件系统。

  3.地面作业系统。补充现有作业装备的不足,新增移动火箭作业系统1套、固定火箭作业系统1套;建设1个标准化火箭作业点。

  (三)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雷电灾害监测。建设1套雷电灾害监测大气电场仪。

  配备1套气象灾害调查装备。配置雷电灾害调查、现场取证设备,包括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大型地网接地阻抗测试仪、雷电灾害调查专用设备、现场调查交通设备等。

  (四)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

  建设1个科普展厅;建立1个社区校园气象站。建立健全培养、引进人才配套优惠政策,培育、扶持创新团队,鼓励、支持职工提升学历层次,建立远程培训教育示范点。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建立完善干部交流制度。

  (五)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值守能力建设,建设1个标准化应急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应急值班、信息传送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扫描仪、通信设备、舆情监控报警设备等)。

  2.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1个气象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舆情监控、无纸化办公系统;加强宣传能力建设,购置单反数码相机、笔记本等采编设备。

  (六)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1.生态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市、乡农用天气、作物产量、病虫害气象条件等服务系统,购置1套生态农业气象服务专用数据库及数据库软件。

  2.生态农业气象情报系统。建设市、乡农业气象情报服务系统,配置1套农业气象情报专用数据库软件、服务器等。

  3.农业重大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完善市、乡农业灾害地面监测系统,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作物生态观测点、土壤水分观测点,新增1套重大农业灾害调查设备等。

  4.农业重大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完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防御适用技术。

  5.农业重大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完善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设1套高分辨率地理背景数据库、1个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平台等,开展灾前风险分析、灾中跟踪监测诊断、灾后评估分析。

  6.现代农业决策支撑系统:配置1套ARCGIS决策服务系统,开发农业气候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服务的现代农业气象决策支持系统。

  (七)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完成井冈山气象局业务用房建设;对观测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加强台站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资金安排

  (一)总体安排。

  气象“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井冈山市总投资1479.57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47.30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23.09万元,市级配套投资209.18万元。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在现有项目内容和设备配置基础上,由市财政核实,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年度逐步逐项予以安排。

  1.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2.09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15.21万元,市级配套投资144.70万元。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7.2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投资47.26万元。

  3.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32.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万元,省级配套投资8.5万元。

  4.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9.93万元。其中市级配套投资9.93万元。

  5.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万元。

  6.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8.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61万元,市级配套投资7.19万元。

  7.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07.23万元,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分项目安排。

  1.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1152万元。投资用向主要包括:监测系统409.05万元,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80万元,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230.78万元,信息网络支撑系统85.8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19.34万元,装备保障系统19万元,综合业务平台8万元。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47.26万元。投资用向主要包括:空中云水资源监测系统9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系统11.27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26.99万元。

  3.雷电灾害防御、农业气象灾害防御、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总投63.10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现场取证设备61.10万元,雷电气象灾害调查取证装备2万元。

  4.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9.93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科普展厅3.93万元,校园气象站6万元。

  5.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万元。主要投资用向:应急值班室标准化建设1万元,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舆情监控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1万元。

  6.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8.8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生态农业气象服务系统7.6万元,生态农业气象情报系统4.5万元,农业重大灾害立体监测系统7.7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预警服务系统1.2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风险评估系统6.3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防御技术1.5万元。

  7.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207.23万元。主要投资用向:台站观测场地标准化改造12.23万元,台站业务用房建设、维护160万元,台站水电路等设施改造30万元,台站文化基础设实建设5万元。

  四、实施进度和时间表

  (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从2014年开始,分两年实施。

  2014年1-3月市气象局会同发改委和财政局完成所有项目的分项实施方案,并报政府审核。

  2014年4月-2015年12月,按照分项实施方案要求及各单位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1.2014年度安排1003.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0%)。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77.79万元,省级配套安排72万元,市级配套1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各类监测系统、预报预测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网络信息气象业务系统建设,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等建设。

  2.2015年度安排476.5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9.51万元,省级配套安排51.09万元,市级配套45.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各类评估系统、人影各类业务系统及作业效果检验系统,以及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气象科普和人才保障能力、现代农业气象科技创新外场效果检验示范点等建设。

  3.以上两年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详见《吉安市气象“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五、建设任务分工

  “十二五”规划项目落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落实。市政府牵头负责项目的落实工作;发改部门负责规划项目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内容把关,并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2014年开始分两年足额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根据省市气象局要求,加快有关工程建设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安排和启动工程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全市成立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张伏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市财政要加强统筹集约,多渠道落实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推进。要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强化工程验收、检查、审计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投资和项目进度符合要求。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在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的同时,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边建设边发挥建设项目的效益,全面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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