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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09 18:38: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门户网站实施方案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门户网站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WWW.GD.GOV.CN)由省府办公厅创建于1999年8月。主要设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动态”、“广东政报”和“广东概况”等栏目,侧重于发布政府文件和信息。网站开通以来,对宣传政府方针政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没有很好地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资源等原因,目前网站存在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部分资料更新不及时,提供的网上服务少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经省府领导同意,拟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调整充实,将其建成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名称为“中国广东”,标注“政府门户网站”字样(域名不变,仍为WWW.GD.GOV.CN)。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将省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代表广东省政府形象的、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成为广东省政府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对社会经济实行在线行政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以及国内外了解广东的重要渠道。

  (一)近期目标。用一年的时间,建立以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为主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其主要任务:

  1.省直部门开通和完善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政务。

  2.初步建立省政府及其部门通过互联网发布政务信息,实施政务公开的机制。

  3.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

  4.链接已开通的省委,省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各省政府的互联网网站。

  5.有条件的省直部门开展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二)远期目标。用两年的时间,建立具有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功能的“网上政府”。其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的政府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机制。

  2.省直部门实现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3.门户网站整合各部门的在线管理和服务,向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内容定位

  省政府门户网站基本定位为传递政务信息,提供政府服务。网站整体风格要求庄重严肃,充分体现政府形象。内容要有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

  具体内容分为六大块:

  (一)政务公开。主要公布政府政务信息。所设栏目: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广东政报、政府工作报告、政策动态、政务新闻、政府公告、发展规划、统计数据、重大项目、投诉电话、公众意见箱等。

  (二)省情资料。主要介绍广东概况。所设栏目:基本概况、经济发展概况、精神文明建设概况等。

  (三)网上办公。主要提供政府网上办事服务。要求省直部门所有对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均一一列入。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理程序,表格下载,网上咨询、呈送、批复,结果查询等。

  (四)便民服务。主要介绍与民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情况和服务指引。所设栏目:天气预报、交通旅游、劳动社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五)专题栏目。主要登载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重大新闻、投资招商信息等。

  (六)相关链接。主要链接省委,省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省直部门,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各省政府等的网站,以及本省5网互联平台。

  三、建设方式

  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部门建网、专题组栏、高效链接”的模式,由省府办公厅和其他省直部门合力共建。省府办公厅负责门户网站的总体规划、栏目设置、督促检查、网站运行监控等。网站的软件开发、日常维护委托省信息产业厅负责。

  网站栏目内容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工见《省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和工作分工一览表》)。“部门建网”是指省直部门建立独立的互联网网站,按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设置相关栏目:“专题组栏”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按栏目整合和链接

  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相关的内容:“高效链接”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之间的链接要高效、畅通。

  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向省府办公厅提供统一集中上网的内容,资料上网后如有更改,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更改资料。要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自行上网的栏目,保证省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没有统一要求的,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栏目,办出本部门的特色。

  目前仍未建互联网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建设,争取在今年5月之前建成。自建网或主机维护、通讯费用有困难的,省信息产业厅和省信息中心可以免费提供网站空间或主机托管。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省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并加载上网的内容由省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自行组织上网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

  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由本部门主办,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互联网网站的领导,部门办公室要做好上网内容的组织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采编、发布以及网站的信息交流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

  上网发布。各部门普发性文件以及应向公众公开的内容一定要公开,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公开。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门户网站由省府办公厅主办。为了协调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的工作,拟成立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络组,由省府办公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主任任组长,省信息产业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府直属各部门办公室和负责本部门互联网网站管理的处室或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

  六、安全措施

  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都要加强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整体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政府网站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切实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省公安厅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范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入侵的指导工作,省保密局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泄密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七、资金保障

  要加大对政府网站的资金投入,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经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所需经费由省政府政务信息化专项经费统筹解决。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由各部门在本单位行政经费中统筹安排。

  八、时间进度

  1.省直部门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划要求增加或修改必上的栏目,还没有网站的建立网站。

  2.设计省政府门户网站网页。

  3.组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并加载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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