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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方案

时间:2022-10-01 01:55:0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资产清查方案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一】

资产清查方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条财字〔2016〕16号)的文件精神,综合规划处将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7月10日开展全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方案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23日)

  1、综合规划处按研究部、各职能处室分别下发盘点表(本部门设备明细清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邮箱中。

  2、每个部门需指定一名资产清查联系人,负责转发、收集、上交本部门各课题组的盘点表。

  3、各课题组请筛选出本组人员所保管的全部设备,用A4纸打印本组盘点表一份,课题组指定一名盘点人负责核查本组全部资产并签字。如设备保管人负责清查核对本人所保管的资产,请依次在盘点表的盘点人处签字。

  4、各部门于5月23日前完成本部门资产自查,请部门负责人在封面签字后,将盘点表返回至综合规划处。

  二、复查阶段(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6日)

  所资产盘点小组将于5月24日至6月6日集中完成资产清查的复查工作。

  三、整理阶段(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30日)

  1、根据复查结果,综合规划处将集中进行退库、帐务变更等工作。

  2、对于盘亏或盘盈设备,综合规划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级审批、处置。

  四、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0日)

  综合规划处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并进行数据上报。

  说明:

  1、此次清查数据为2015年12月31日前入帐的固定资产。2016年以后变更的数据可到综合规划处另行查询。

  2、盘点表内的资产信息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疑义,请另附说明,综合规划处将统一办理。

  3、“现存放地点”请写明设备所在建筑物及房间号。

  4、“责任人姓名”应为所里在职职工,如是学生等其他身份人员,请变更;如变更保管人或地点,待卡片变更后再做帐务变更。(请按附件填写)

  5、“是否在用”请填写“在用”、“闲置”或“丢失”。如属丢失设备,无论何原因,需另附“情况说明”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6、如本部门内有无责任人姓名的设备,请核实此设备保管人员是否为去世、调离或退休人员,请清理其设备。

  7、拟退库设备可填写退库单,如退库设备较多,可填一张主表,附明细表即可。(请按附件填写)

  8、如有盘盈设备,请如实填报,综合规划处统一办理。(请按附件填写)

  9、此次清查用盘点表将用于审计,请尽可能保证整洁、工整。

  请见下方附件。

  (2016年资产清查-退库设备信息表、2016年资产清查-变更设备信息表、2016年资产清查-盘盈设备信息表、退库设备登记表)

  植物科学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吉林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际,全面彻底地清查学院资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标

  通过清查,切实摸清学院家底,掌握学院资产、财产真实状况,做到资产定人、定责、定位,建立起财产管理、使用、损耗和报损制度,进一步规范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都兴林 王彦清

  常务副组长:李荣茂

  副组长:席景会 曹 宁 李 超

  组 员:吴成峰 温海娇 许 矛 曾 光 李秋祝

  李绪彦 刘金亮 闫 飞 吴 颖 姜长松

  唐明祥 张鑫生 郭庆勋 白忠义 王楚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主 任:吴成峰

  副主任:白忠义

  成 员:王楚楚 许琳莉 聂海涛

  三、分工负责

  1、李荣茂:负总责,向院长、书记负责。

  2、席景会:负责本科生教学平台资产的清查。

  3、曹 宁:负责科研平台资产的清查。

  4、吴成峰:负责家具类资产的清查。

  5、白忠义:向席景会副院长、曹宁副院长负责。

  6、贾冬梅:负责生物学实验室(304室),生物技术实验室(504室)。

  7、张雅梅:负责农药实验室(101),植保实验室(301室)。

  8、刘雅婧:负责天然产物化学实验室(410室),生理生化实验室(510室)。

  9、刘宏魁:负责资源与环境实验室(S201室),土壤与肥料实验室(S205室)。

  10、王洪预:负责遗传育种实验室(307室、309室、308室、310室)。

  11、秦建春:负责810研究室。

  12、李桂华:负责610研究室。

  13、张祥辉:负责803研究室。

  14、魏 毅:负责809研究室,604显微实验室。

  15、单晓辉:负责基础生物技术研究室。

  16、姜文洙:负责705研究室。

  17、李秋祝:负责708研究室。

  18、张玉斌:负责713研究室。

  19、鞠会艳:负责712研究室。

  20、潘怡欧:负责702研究室。

  21、闫 帆:负责703研究室。

  22、石武良:负责动物医院大楼六楼实验平台。

  23、马中威:负责CAD实验室(S107)。

  24、王凤婷:负责园艺系实验室(402室)。

  25、边少敏:负责园艺系614实验室。

  26、张春雨:负责基础楼四楼园艺系实验室。

  27、王楚楚:协助白忠义,做好实验设备类资产的登记、统计工作。

  28、许琳莉:协助吴成峰,做好家具类资产的登记、统计工作。

  29、各系、室、中心和基地主任:负责本单位家具类和其它实验设备的资产清查。

  如有特殊情况,再做具体调整。

  四、清查时限

  1、学院自查阶段: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3日;

  2、核实验收阶段:2016年5月15日——2016年6月30日;

  3、专项审计报告阶段:按学校时间执行;

  4、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0日。

  五、实施阶段

  1、学院自查阶段(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3日)。

  学院组织全面清查盘点,填写相关盘点表、明细表,对盘亏、盘盈资产进行情况说明。自查结束之后,按资产分类向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组申请验收:仪器设备类,向仪器设备工作组申请复查;其它类固定资产,向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组申请复查。

  2、核实验收阶段(2016年5月16日——2016年6月30日)。

  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各工作组的工作,全面复查资产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总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3、专项审计报告阶段:由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院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0日)。

  此阶段为学校工作,学院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亲历亲为。学院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和带头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要亲自亲为,走进实验室带头清查。

  2、认真落实,分管人员要全力以赴。各分工负责人,要做好各自份内工作,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各分工负责人要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支持工作,齐心协力把清查工作做好。

  3、保证质量,资产清查要真实可靠。工作人员要对照帐册清查实物,采取以帐对物和以物对帐相结合,不漏、不重、不错,做到资产帐目各项数据与实际实物相符、标签与帐物相符、标签齐全(无标签的统一组织到西区打印)。

  4、按时完成,必须在规定节点完成。学院各单位、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不得延误和阻碍,做到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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