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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时间:2017-07-20 14:19:1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秸秆禁烧督查方案:关于开展全镇秸秆督查工作

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为确保完成20**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任务,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禁烧工作组织部署情况:是否及时传达镇政府秸秆禁烧有关部署及文件精神;禁烧方案制定和领导组织成立情况;是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及会议规模;

  2、禁烧宣传发动情况:公告是否及时发布、致农户的一封公开信、是否普及到位、是否张贴标语和悬挂过道横幅,宣传工作是否家喻户晓;

  3、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职责是否分解到位,是否明确包保责任人;

  4、秸秆禁烧有关措施执行情况;

  5、督促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6、秸秆禁烧信息报送及日报制度执行情况。

  二、督查方式

  查看现场,听取汇报。以现场督查检查为主,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督察人员组成及安排

  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年6月5--20日,秋季为20**年9月20日--10月1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在午季、秋季集中督查期间,要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实行连续不间断督查。

  2、督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典型、促整改。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尤其是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委会、有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4、各督查组要做好督查记录,在禁烧工作结束后,作为对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评比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6日

  秸秆禁烧督查方案:孝感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督查时间

  全年不定期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巡查督查,重点时段为夏收夏种期间(5月1日—6月30日)及秋收秋播期间(9月1日—11月15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区域

  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的.行政区域范围。

  (三)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地是否成立网格化的领导体系,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是否明确了责任分工,是否建立了日常工作机制。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有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查看是否通过政府公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宣传车辆、标语条幅、公开信等形式宣传了焚烧秸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危害性,是否有系统的宣传资料。

  3、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看是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的包保责任,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包保人员、执法人员是否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赶到现场。‚督查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成立了督查工作专班,有无督查工作记录。ƒ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调查了解是否开展了农机作业培训,查看有无公开举报电话,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焚烧报告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清运或粉碎工作是否及时到位等。

  4、监管执法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有监管巡查记录,是否进行了执法处理等。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高家启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学谦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祝惠泉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孝昌县、市直“三区”。

  第二组:陈东风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志强 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红波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办公室主任

  市农业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

  第三组:戴杰群 市农机局局长

  高乔明 市农机局副局长

  江泽军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农机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安陆市、云梦县、大悟县。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重点到各地工作一线和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的区域至少达到责任区域的一半以上,要适当安排午间、夜间的现场督查频次,尽量做到督查区域、时段全覆盖。

  2、各督查组自带车辆及摄像摄影工具,要有完整的督查清单和督查记录,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每次督查完成后要及时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报送督查工作情况(联络人:罗四峰,联系电话:15171241809),如有重大问题可直报市政府。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各地各部门及各督查组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和省厅有关部门。

  3、各地各部门要安排相应的督查巡查专班,参照市政府的督查形式开展各地的督查巡查活动,市政府将根据督查巡查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启动问责程序。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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