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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生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5 20:54:2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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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生实施方案

  乡镇招生实施方案【1】

乡镇招生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20XX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2号)和《静海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邱庄镇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坚持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育办的指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20XX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

  20XX年5月23日至27日查验相关证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月1日上报区教育局招生情况,注册学籍。

  四、招生办法

  1.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报镇教育办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2.本镇26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3.具有本镇辖区户籍但户口没在津美街、津海街、万全街、尧舜街和王虎庄村的,按照现在学幼儿园凭居民户口薄、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4.本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应小学的划分:津美、万全、尧舜、津海4个街分别对应的4个街小学(尧舜街对应尧舜小学和尧舜实验学校);王虎庄村对应王虎庄小学;庞家庄村对应庞家庄小学;大屯村对应大屯学校;太平村、满井子村、官坑村对应育德小学;五美城村、三间房村、刘家房子村、丁房子村、刑家堼村对应五美城小学;胡连庄村、东房子村对应胡连庄小学;岳庄子村、白公坨村对应岳家庄小学;巨庄子村对应巨家庄小学;前尚码村、东尚码头村、西尚码头村、北尚码头村对应尚码头学校;(注:我镇崔庄子村、李八庄村对应大丰堆镇高庄子小学,家长如要求在大邱庄镇入学则对应岳家庄小学)

  5.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如学片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镇教育办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注册报名入学。

  6.具有本市或本区户籍但非大邱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7.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XX年在我镇入学,需持有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且依照《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暂行办法》,在20XX年10月31日前在我镇进行了登记。

  已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包括登记时不符合条件但至招生截止日期已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村街,到相应学区片小学注册入学。

  (居住证地址所属区片对应的小学按照本办法中4.执行)。

  对于居住证标识的地址无法确认学区片的,按照幼儿园对应小学的原则,注册报名入学。

  8、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镇入学的相关材料的说明。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XX]32号)的文件精神,需提前一年登记,登记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登记时须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购买我镇村街小产权房屋须经村街开具证明并由镇城建办出具证明材料;对于租住户,由租住房所属村街开具证明,并到镇城建办开具证明材料。)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0XX年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在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生报到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9、居住证标识的地址在津美街、万全街、津海街、尧舜街等4个街范围内的,按照所在学幼儿园对应的小学,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仅限4个街范围内的居住证)

  10、对于超出招生容量的学校,按照居住证标识的日期,依次安排入学,招生额满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学。

  11、在20XX年提前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对于20XX年10月31日前未进行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符合条件的,依次安排注册报名。

  11.具有大邱庄镇辖区户籍但幼儿园在其它区县入园的适龄儿童入学,凭户口本薄和接种证,到区教育局规定的学区片注册报名入学,各小学不得拒收。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标识不清或界定不明确的,按照原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

  12.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符合特殊教育招生条件,愿意到特教中心学习的适龄儿童到特教中心报名,特教中心对在校学生实行“五免”,即免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13.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镇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教育局规定执行。

  14.大邱庄镇育英学校为民办学校,在镇教育办的监督下,学校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校同时进行。

  凡自愿到育英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到学校注册报名,学校招生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