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

时间:2017-06-03 09:20: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

  扶贫工作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关于乡镇扶贫工作的实施。

  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三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三江县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规范动态管理,为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奠定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帮扶,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测,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开展精准管理,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实行精准考核。

  20XX年底前,在20XX年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乡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和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精准识别

  1、识别标准。

  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识别规模。

  以三江县分解到我乡的20XX年底贫困人口规模2053人为基数,参考我乡20XX年底扶贫考核上报的贫困人口总数,结合我乡各村的实际贫困状况确定各村贫困人口规模。

  3、识别方法。

  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

  为识别的贫困户建立《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的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

  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X月X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识别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

  将2053人贫困人口分解到8个行政村。

  2、初选对象。

  在乡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各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乡挂村工作组核实后在所在行政村、自然屯进行第一次公示(7月20日前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以下“公示”时间均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

  乡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各村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自然屯进行第二次公示。

  4、填写登记表。

  在乡、村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各村民小组长把《贫困户登记表》发到已确定为贫困户的农户手中,农户根据表格内容结合本户的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填写完成后交村委统一上交乡政府。

  四、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乡政府、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登记表》内的数据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实现信息化管理。

  以上1—4步的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1、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

  贫困村识别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

  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区贫困发生率(14.90%)高一倍以上(即29.8%),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6791元)60%(即4075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同时,综合衡量其交通状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等因素。

  (2)识别规模。

  以三江县确定我乡的贫困村数为识别规模基数,综合衡量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乡贫困村识别规模(县下达给我乡的贫困村指标是2个村)。

  (3)识别方法。

  按照县下达的贫困村指标及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并报市、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4)登记内容。

  《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内容。

  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X月X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2、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

  我乡将2个贫困村分解到村。

  (2)初选对象。

  乡政府向各行政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

  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政府审核,产生贫困村初选名单。

  (3)公示公告。

  乡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

  由县统一汇总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汇总情况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4)填写登记表。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5)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政府组织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以上1—5步的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6)网络运行。

  乡网络运行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精准帮扶

  (一)结对帮扶

  各村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分批扶持、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落实贫困村结对帮扶单位、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明确结对帮扶关系。

  (二)制定计划

  在乡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和实际,研究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计划。

  以上工作在20XX年X月底前完成。

  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 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

  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

  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

  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 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 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

  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 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

  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

  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

  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

  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 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

  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2.召开总结会议。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对象规模。

  按市扶贫办下达我县的扶贫对象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县扶贫办将扶贫对象人数测算到各乡镇。

  (三)业务培训。

  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促检查。

  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扶贫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县上成立“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

  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工作,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识别扶贫对象的机制、制定扶贫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

  县民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评定工作。

  县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

  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