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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22 16:37:41 方案 我要投稿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一 : 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的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以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宜居、优美的创建标准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群众参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清理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内环境卫生,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持久保洁”,不断改善社区环境,为建设魅力新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以下简称社区环境专项整治),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社区。

  三、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

  按照创建的要求,区创建办牵头、各街办管理处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住宅楼楼道内摆放的各类杂物及有碍通行的设施。

  (二)住宅楼楼道及楼前、楼后堆放的各类杂物(砖、瓦、煤、木柴、纸箱、筐、木箱、桌椅、凳子、家具、桶等)。

  (三)住宅楼及地下室的`公用通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

  (四)住宅楼楼道、楼面的墙壁、棚面、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经过批准的公益性广告除外);院落、楼梯、地下室无烟头、纸屑等。

  (五)居民楼院内存在的散落垃圾、白色污染、土堆、砖石瓦砾。

  (六)居民院落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五、整治范围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为社区内环境。

  六、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元月17日-元月30日)。

  1、各街办管理处和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2、区创建办要安排各街办管理处及社区,对各社区内存在的住宅楼楼道、地下室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居民自行清理阶段(2月1日-5月1日)

  社区居民要按照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清理内容和标准,自行清理住宅楼道、院落内堆放的所属物品,打扫楼道环境卫生。

  (三)统一清理阶段(5月2日-7月31日)

  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对于居民没有自行清理的杂物,由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督促居民进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按照创建要求,由区创建办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和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对被纳入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社区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社区,限时整改完毕。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迎接市创建办到我区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办管理处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街办管理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各街办管理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区创建办要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篇二 :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14年3月1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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