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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23 14:49:02 方案 我要投稿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定为全国“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围绕全国“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以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召XX县直部门全国“扶贫日”工作协调会,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时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

  1.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发布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县电视台、网站以哈、汉文字公开发布参与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县扶贫开发办在主要街道悬挂关于“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宣传、募捐台,县扶贫开发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制作扶贫帮困展板,10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政府对面小广场展示,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2.深入基层采访、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采访宣传活动,制作专题报道,扩大全国“扶贫日”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开展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等丰富多样的系列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农牧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募捐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负责)

  时间:10月17日至31日

  2.开展厂矿、民营企业募捐活动。由商经信委组织各驻地企业向“扶贫日”活动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扶贫龙头企业应积极带头向“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捐款资金打入县国库专项账户,账户名称:xx县国库支付中心(基建专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款项用途:xxx收入。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18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县扶贫开发办,联系人:马丽亚,电话:xxxxxxx。

  3.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开展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行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及“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各项扶贫帮困活动。

  5.以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市场、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融情行动。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县的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在此期间,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集中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村、慰问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能源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信息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等到村入户融情行动,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0月17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及募捐款物等存在问题,举报电话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成

  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不断扩大“扶贫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募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监察机关将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加大扶贫新闻报道的力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以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章、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募捐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爱心捐助活动,接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上的一切募捐款项,除定向捐赠、工矿企业捐款由xx县“扶贫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资金专户,负责日常管理以外,其他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募捐款项一律用于所属对口帮扶及“访惠聚”贫困乡村的扶贫帮困等活动,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监督。10月18日前,将募捐款物统计情况(附表)报县扶贫开发办,县扶贫开发办适时统一通过xx县政府网公示。

  (六)活动总结。10月1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报送活动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子”、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的系列扶贫活动情况;筹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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