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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7 05:03:36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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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范本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范本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市考试中心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该机构统一安排测试。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毕业前一年8月测试),其他选测项目由市教育局于2016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2017年,考生可从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3.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4.2017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足球运球、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16年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16年4月18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已于2015年8月进行,其他考试项目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奉化中学。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在考前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面检,由教育局考试中心审批。

  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考试中心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到期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以集中考试成绩的60%计入总分。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考试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考试中心同意,可以重新补考三项,原考试项目的成绩不予计分。如病伤未愈仍不能参加补考的,给予18分计入总分,如已测项目超过18分,则按实得分数计入总分,并计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分。

  4.无故缺考,不予补考。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三)为严肃考场纪律,集中考试的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各校领队和考试工作人员严格凭《工作证》入场,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场地;考试中发现作弊行为者,作零分处理。

  (四)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本市户籍、在宁波市内其它县(市、区)借读要求回奉化升学的学生,可以在借读学校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回中考报名学校参加体育考试。其他在宁波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奉化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七、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陈鲁焕同志任组长,王小刚、董扬威、元业辉、胡寅辉同志任副组长,张晓军、殷志存、王基明同志为成员,负责本市的体育考试工作,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一)认真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二)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仲裁小组,由考试中心负责同志任组长,教育局纪监干部及体育专业人员等参加负责考试过程的监督、咨询、审定等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公正进行。

  (三)考评人员的挑选和培训工作由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四)加强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

  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是一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五)体育集中考试工作,由教育局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考试中心制定。

  (六)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集中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七)2017年起,制订并实施奉化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仲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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