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1-02-26 16:32: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精选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按照市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11〕57号)工作部署,决定自,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部门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广大交通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我县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整治、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整治强化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

  (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强化 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三)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加强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和省厅争取资金支持,并限期完成整治。二是积极配合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达到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要抓紧提出方案,分期实施改;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规划方案《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专养公路由县公路分局负责,普养公路由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股负责,局建设股协调)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11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同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五)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切实加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更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以及渣土车、施工工程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认真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运输运输出行氛围;继续采取“四个五”的安全教育方式,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道路运输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不断传播交通法规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真开展本次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是在我盛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下提出的,是在继全省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提出的,全县交通各级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加强领导,切实将此次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置于中心工作地位,切实把综合整治作为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维修企业、驾驶培训机构、车辆综合检测和危险路段,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管,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六个严查”要求,从管理体制、培训制度、激励奖惩制度等方面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尤其是发生事故的企业以及多次查处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整改隐患的单位,采取派驻整改方式,一对一监督落实。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 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及时督促指导所辖企业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保实效,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综合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一要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二要在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前报县局安监股,以便及时汇总并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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