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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28 10:24:10 方案 我要投稿

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人性化、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清新净美的新邹城,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为核心,围绕人性化服务、精细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的城市管理要求,在全市建立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有机衔接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充分利用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推进城市管理资源的优化整合,发挥市、镇街两级政府及专业管理部

  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监督和处置机制,确保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水平及整体质量,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网格化、内容数字化、部件和事件处置精细化,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发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要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城市现有数字化资源,对设备、信息进行整合,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镇街及公安、住建、城管、国土、规划等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统一标准,全面实施。要统一按照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建设、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的制定等。要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建设要预留接口,便于升级换代。

  因地制宜,注重效益。要注重对系统建设的研究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敢于超越。尤其要突出管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范围及架构

  (一)实施范围

  1、地域范围: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邹城城市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一期实施城市建成区40平方公里,一期运行后,再实施二期工程。

  2、对象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XX)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区域,暂只进行网格划分,不进行部件普查,在建设中逐步完善。

  (二)总体架构归纳为“111”工作系统:即1套系统平台,1个监督指挥中心,1套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1、构筑系统平台。即构筑城市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实现对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镇街、部门根据各自的需求进行组合,形成镇街、部门工作网格。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城市基本部件数据库,对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制作数字城管二维电子地图,并在网格中实x行精确地理定位。通过多样化的信息采集手段和网格化基础信息管理,随时随地连接到统一的管理部门,实现信息的双向互动与共享。

  2、建立监督指挥体系。组建邹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立监督科和指挥科。监督科主要负责对各类城管问题的受理、立案、对处理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对监督员的管理等工作;指挥科主要负责对专业部门的任务派遣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3、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考核体系,对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既能监督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又能监督各有关镇街、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考核各镇街、部门的立案数、办结率、重复发案率,促进各镇街、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一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内部考核:将系统考核的结果纳入镇街、部门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镇街、部门,年初下达专项目标,年终纳入目标总分。二是在网站实时公布各镇街、部门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满意度评价。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4月-7月)

  1、调查、调研、拟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建班子。

  3、项目招标监理,细化技术方案,专家论证。

  4、项目招投标,确定专业建设公司。

  (二)第二阶段:数据考察阶段(20XX年8月-12月)

  1、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单元网格划分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操作标准、规范制定。

  3、完善城市管理运行工作程序。

  (三)第三阶段:建设阶段(20XX年1月-9月)

  1、信息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呼叫中心、无线采集系统和系统集成等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建设。

  2、信息采集员队伍组建。

  3、人员培训。

  4、系统试运行。

  (四)第四阶段:完善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

  1、完善管理运行工作程序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组织系统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邹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技术方案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技术保障中心的要求完成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方案

  2、综合普查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专业单位中标后立即组织普查,市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配合完成普查数据提供及质量控制。

  3、机构筹建小组: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完成机构的组建、人员的配置和系统建设财政经费的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镇街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配套的网络终端建设。

  (三)加强沟通协作。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各责任部门在人、财、物等调配使用上,都要主动配合。市财政部门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系统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顺利推进。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为促进工作落实,顺利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正常运行,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市专项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督查,实行效能问责制,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逐步创建具有本县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XX]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57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城[20XX]2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苏建城20XX416号)、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政发[20XX]67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沛县实际,特制定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城市管理行政资源为前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发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区(场)之间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和借鉴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果和有效资源,对各职能部门已建或在建的数字化管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基础平台、多想系统运用”的体系架构组织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实现信息共享。

  (三)统一标准,全面实施。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网络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系统建设应于市系统平台相互兼容并预留接口,为今后扩容升级换代、网络互联和信息共和享奠定基础。

  (四)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在建设部规定9个基础子系统之外,结合我县实际,适当拓展其他子系统,确保其先进、可靠。要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善对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以管理体制创新为核心,实现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逐步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监督有效、群众满意的“大城管”工作格局。20XX年6月份开始建设覆盖50平方公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此工程分两期,一期包括新城区、主城区38平方公里,二期包括开发区、副城区12平方公里),9月份竣工并开始运行,12底通过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应用系统建设

  1、数据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形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1)单元网格划分。单元网格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最小责任单元,划分责任网格是实现责任区域管理的前提,由专业测绘部门和市容、民政、公安以及街道办事处共同协作,按照属地管理、负载均衡、相对稳定等原则,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2)城市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事件分类编码。把城市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分为部件和事件两大类,即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把非物化的、人的行为类问题作为城市事件进行管理。城市部件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每一个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并赋予其唯一的标识编码,通过分类编码和部件普查,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认真做好部件、事件的确权(认)工作,使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地理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基础电子地图。

  2、运行环境建设。(1)软硬件平台。主要包括网络与通信系统、工作站、服务器、存储与备份系统、相关系统软件和大屏幕建设。(2)网络环境。包括内部数字城管业务的运行网络和办公网络,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各专业部门、镇、区(场)之间的网络,手持移动终端和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机房、移动业务网络之间的连通等。(3)无线采集设备(城管通200部)、安全体系(防火墙等)和呼叫中心的建设。一期安装监控视频20个,移动监控车4辆;二期安装监控视频10个,移动监控车2辆;

  3、应用平台建设。(1)基础平台子系统建设。按照住建部标准,建设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9个基础子系统。(2)拓展应用子系统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增加系统使用功能,建设业务短信、领导移动办公、执法和环卫车辆GPS监控、视频监控、社会公众信息实时发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管理、地下管网信息等子系统。应用平台建设要抓好两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在将城管监督员主动发现问题、居民电话投诉举报等纳入信息采集系统的基础上,还要将居民网络举报、领导交办任务、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媒体反映情况、职能部门信息等一并纳入信息采集系统,同时将市政12319纳入系统受理平台。二是抓好资源整合工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将依托县国土资源局的空间数字地理框架构建地理编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要整合公安部门的治安和交通、市政部门的夜景灯饰、园林部门的公园景点等已有的监控资源,建设地下管网信息系统,新增城市防洪、森林防火、污水处理等监控点,形成电子监控位置分布图。

  4、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区域、部门、岗位评价三个方面。区域评价按一定周期对县直管区域、镇区(场)管区域(单元网格)的不同层面区域进行评价。部门评价按一定周期对各专业部门和责任主体进行评价。岗位评价按一定周期对监督指挥中心各岗位和监督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与目标考核、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兑现奖惩,并向社会公示。

  (二)组织机构建设

  增设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监督与评价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数字化城管要设立监督轴、指挥轴的要求,县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监督、指挥职能相对分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由县编办按照建设部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提出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城建展览管馆,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指挥中心可就近安排办公场所,以实现软件及硬件设施的共享。同时,可适时建立相应的“高位”协调机构,以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综合评价。实行数字化城管所需监督员可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招聘,既可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实施,也可对现有人员进行整合,由现有的城管人员承担。按照省标准要求建立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应根据需要配备坐席员等岗位人员。信息受理员可先行面向社会招聘,并派遣至省内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有关城市进行培训,待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成后上岗使用。各镇、区(场)设立工作协同平台,成立镇级指挥派遣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建设信息终端。

  (三)工作流程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设要抓好七个环节:

  1、信息收集:信息采集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县监督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便民热线、公众投诉等途径获得信息。

  2、案卷建立:县监督指挥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

  3、任务派遣:县监督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或镇级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4、任务处理:专业部门和镇(区)级监督指挥中心按指挥手册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5、处理反馈:专业部门和镇(区)级指挥中心处理完毕后,向县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处理结果。

  6、核实结案:县监督指挥中心派城管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获取核查结果,至此派遣任务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结束。未办结的案件要继续派遣、处理,直至办结。

  7、综合评价:县监督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城管监督员核查过的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综合评价的.结果,作为镇(区)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中城市管理的考核数据。

  五、建设模式

  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采用“电信(移动)承建、政府回购、部门使用、企业维护”的方式,系统建成后,由县政府按建设投资分5年回购。20XX年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550万元资金,用于扩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系统使用期间,电信部门和有关企业继续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要严格按照由县政府批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省建设厅论证通过的沛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实施。建设项目由县城管执法局和徐州电信局(徐州移动公司)共同招标,以企业为主进行操作。监理项目的招标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列入20XX年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大屯煤电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规划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人保局局长、县人防办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沛城镇镇长、大屯镇镇长、县开发区主任、县新城区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王金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和城管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推进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要整合资源,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各镇、区(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责任范围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考核督查工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落实人员、经费,按统一标准、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篇三:武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XX]3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区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目标,现拟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区新“三最”建设为动力,以推广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核心,围绕长效管理、精细化养护、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使城市管理在“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五个环节有机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指挥、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众自律的互补,形成强化环境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目标

  数字化城管建设的目标是:整合全区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开发建立城管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城管办公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

  (二)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标准。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制定相关的目标管理和技术保障标准体系,确保管理系统畅通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防止生搬硬套。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

  四、建设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必须以区城管局为主体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空间、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的地理编码规划,完成地理编码系统;借鉴“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办法”,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普查,对部件、事件进行科学分类,为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建立信息平台。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要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理顺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的信息平台。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根据部门在实施管理中的实效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予以科学的评价。

  (五)及时总结完善。实施数字化城管的相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和机制,拓宽管理领域和范围,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拟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综合信息普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

  由区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我区区域实行地域网格划分、地理编码、基础数据普查编码、确权和建库工作。

  (二)“两中心”建设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1、“两中心”机房装修、改造。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书,力争3月初启动我区“数字城管”一期建设工程。

  2、“两中心”网络建设。由区信息办制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时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完成“天网”监控对接“数字化城管”工程和网络系统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工程,确保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队伍建设(20XX年2月——3月)

  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制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组建和中心监控人员的招聘方案,期间完成人员招聘和上岗培训。

  (四)系统整合(20XX年3月——4月)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由区信息办和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数字化城管”信息资源整合、呼叫系统、广域网等系统的建设,并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完成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验收,并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待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五)推广运用(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取得验收合格后,由区城管局牵头,庚即在全区二环路以内的辖区投入运行,待进一步完善、整改后,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在武侯区实现全路段、全时间覆盖。

  篇四: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创建和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及《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改革城市管理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建设和谐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适应我县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数字化城管新模式,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秩序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首期信息采集覆盖县城建成区3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海都路,南至幸福大道,西至开发西区福建路,北至北三环路)。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应用系统

  1.城市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1)单元网格划分。原则上以社区为基本单位,以道路、河流等作为分界线,按自然形成区域进行。(2)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将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实际应用体系,暂分为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类等6大类,先由各职能部门对每个部件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再请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根据地理基础图件统一归口建设和管理,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地理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县国土局提供的最新基础图件和航测图。

  2.软硬件系统环境建设。建设一套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基础应用平台:包括网络环境服务器、显示设备、存储设备、呼叫中心、系统软件、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和安全保障等。中央信息控制中心,包括系统中心机房、电子大屏幕显示系统、呼叫中心等。数据采集设备,包括“城管通”、电子监控系统等。协同工作系统,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在监督和指挥中心与各专业部门间搭起信息实时传递系统。

  3.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城市管理信息主要由监督信息员采集,县城城管热线服务电话系统并入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12319”作为数字城管的特别服务号。对重点区域、路段的信息采集实行电子监控,县公安局的电子监控系统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电子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监督中心专门组建监督信息员每人配备一套“城管通”,按照“定人、定区域、定时间”的要求,明确各自监管的巡查区域及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的动态和信息,及时向监督和指挥中心上报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核实处理情况。

  4.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和规范标准进行评价,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三个方面。区域评价一定周期对县城区域、街道、社区(单元网格)的不同层面区域进行评价。岗位评价按一定周期对监督指挥信息中心各岗位和监督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

  (二)建立监管机构。成立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全面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源提供、指挥派遣、技术保障和督察考核事务。监督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受理中心、指挥协调中心。

  1、综合受理中心主要负责对城管监督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业务受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负责对全系统单位、岗位、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分析评价和综合考核,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定期生成考评表提交数字化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2、指挥协调中心主要负责对受理中心转来的城市管理案件进行指挥派遣;负责对城市管理中的疑难问题、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协调并将协调结果进行上报。

  (三)设计工作流程

  数字城管的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是:监督信息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实行不间断巡视,当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监督中心报告情况,监督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传送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按照“先属主、后属地”的原则立即派遣相关专业部门或街道(社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向监督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处理结果,未办结的反馈给指挥中心继续办理,办结的整个工作流程结束,并将这一处理结果作为评价结果的基础数据。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数字化城管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县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合德镇、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法制办、编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环保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局长具体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产权的城市管理部件的信息普查,城市管理信息处置和反馈。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协同配合保障部门,要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已建设的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的信息化系统和网格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互联互通。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摆上位置,按照工作目标、时序进度和要求,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全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和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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