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参考

时间:2021-03-02 15:18:05 方案 我要投稿

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参考

  篇一: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参考

  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推进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新课改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选修课程体系,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程目标:

  1、充分利用当地课程资源,加强课程与地方经济、社会、学生生活的联系。

  2、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审美情趣。

  3、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对地方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4、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

  5、提高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打造系统的校园文化,进而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二、组织保障:

  1、学校全面负责对高中新课程实验作出正确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予以指导和调控。

  2、成立选修课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发与实施具有地域特色、适应学校特点的选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促进学校办学特色。

  3、学校有完善的教研组、备课组制度,定期交流研讨,全面落实学校各级教学任务。

  三、具体课程实施:

  (一)开发原则:

  1、实效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政策,遵循课程开发的规律。形成与国家课程既联系又区别,深刻而不深奥、协调而不重复的有机组合。

  2、互补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出对国家课程的补充作用,发挥其自身优势,使国家课程和选修课程能相互协调地发挥整体育人功能。

  3、针对性原则。选修课程的开发要从我校的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出发,强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需要。

  (二)开发目标:

  1、与国家课程、选修课程相互整合与补充,以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与多样性。通过选修课程的开发,凸现学校办学特色。

  2、培养一批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改进学习方式,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3、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使学生热爱学校生活,适应社会环境。

  (三)课程设置

  1、每周开设一节选修课程,由专人授课。

  2、选修课程的通用部分由班主任负责,每学期每课时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教案。

  3、专题部分的设计实施由选修课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应在与学校各科室沟通协商的情况下,结合我校实际,依据学生身心发展需要开设课程、设定选修模块。

  4、选修课程应挖掘、发动社会力量的参与,使课程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合生活。

  (四)开发的内容类别:

  1、知识拓展类

  2、职业技能类

  3、兴趣特长类

  4、综合实践类

  (五)实施步骤及学分

  1、每学期初,选修课程领导小组制订出本学期选修课程教学内容纲要及实施要点,由老师开发选修选修课程。

  2、学校在授课过程中应予以监管,以保证每课时人员落实、内容落实。

  3、学校结合学校教育需要,可在实施过程中引入视频、讲座、辅导等多种形式。但所有活动应尽量在学期初纳入本学期选修课程授课计划。

  4、授课结束后,由授课教师结合过程记录(考勤情况、听讲情况、参与情况等)将学分付与学生。

  篇二: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

  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

  >方案一: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

  一、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主要内容

  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以及其他课程,是高中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课程的多种内容、多种功能和多种价值的整合,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综合素质。

  二、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开发坚持学校开发与引进、利用社会资源、他校资源相结合。学校应在先期学生兴趣、爱好、特长调查的基础上,基于学校办学传统、文化特色,充分发掘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社会课程资源,有目的地开发兴趣特长类课程。

  引进社会课程资源时,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进行二次开发,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加切合学生实际。农村学校应充分利用当地非物质文化的课程资源,也要适度引入城市相关资源。

  三、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设

  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与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

  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学校本学年拟开设的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设>计划、课程介绍信息和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实

  行自主选课。每学年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得少于6个。

  学校根据选课情况,组织走班教学。不得包办选课,不得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选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指定选课。学校应支持学生到具有资质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普通高中或社会机构选修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

  四、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一)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

  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过程表现良好;经考核或考查合格。

  2.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体育竞赛、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艺术、科技节;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艺术、科技节。

  3.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

  4.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社会机构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

  (二)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性意见

  (三)学校应制定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具体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学分认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有关学分认定的举报、争议和仲裁工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学生在校内外通过相应机构获得各荣誉、证书或成果,学校可参照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性意见,审核根据发证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学分的标准折合学分。

  (五)学生修习课程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课程的实际修习时间少于规定课时的2/3;提供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不予认定学分。为使学生在高中三年中获得多项技能,学生在选修某一课程并已获得1个学分后,不得重复选课。

  方案二: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

  开设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旨在提供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让学生认识学科的价值与研究方法,获得更为全面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学科素养,为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主要内容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学科的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必修拓展课程是必修知识的拓展与延伸,旨在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主要从国家选修课程模块中选用。详见下表:

  注:每个学科前两个带*的选修模块列入>高考自选模块考试范围。

  大学初级课程是衔接高中与大学的课程,旨在培育学生专业兴趣,拓宽学科视野,提高探究能力。学科发展前沿课程主要是介绍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课程,旨在让学生感受学科的发展方向。学科研究性学习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主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为基本教学形式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开发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根据本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必修拓展课程主要选用已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校可以自主开发,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也可以引进国内国际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鼓励学校和其他机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

  三、课程开设

  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及学校实际,为学生提供各学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占总选修课程的比例不超过60%。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以本校开设为主,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开设,或者聘请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专业人士开设选修课程,可以依托现代网络技术,由学生自主选择网络选修课程。

  四、课程管理

  学校必须制定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提前公布本学年拟开设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目录、课程信息。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个人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计划。学生要根据个人修习计划,实行自主选课。学校应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

  五、学分认定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生在本校参加选修课程学习,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学生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普通高中、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或利用网络修习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方案三:选修课开设实施方案

  【背景】选修课的设置与实验是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它的设置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培养学生的个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与办学模式的多样化。选修课的评价包括课程方案、材料、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评价。当前,要特别加强选修课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创新。

  【意义】

  篇三:选修课开设方案

  选修课开设方案

  根据《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以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选修课方案》

  一、开设方案依据:

  1、《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根据《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每位高中学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在选修ⅠB的修习获得12个学分,方能毕业。

  2、我校学生情况

  杭州第九中学是一所省二级重点高中,学生生源处于中等水平。根据我校近几年来的高考上线情况,(例如2007年高考我校第一批上线比率超过10%,前三批上线比率超过80%)估计我校大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三类别,因此在制定高中新课程选修IB开设方案时,必须既考虑到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的同学,又兼顾到高考报考第三类别的同学的愿望和要求。

  二、开设原则: 1、兼顾不同类别的原则

  由于我校学生大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高考会报考第三类别,因此在开设ⅠB选修课时,我校将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别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统筹兼顾,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提出不同的要求,设置不同的模块。

  2、文理适当分科原则

  新课程标准实验使学校面临着教学模式、教师资源、学校设施等各个方面新的挑战,学校的资源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在开设ⅠB选修课时应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条件,以及实际的可操作性。因此,我校坚持文理适当分科原则。即文科学生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6门学科(共12个IB选修模块)中各选1个IB选修模块,理科学生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共12个IB选修模块)中各选1个IB选修模块。在修习完6个模块、拿到12个学分基础上,然后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再选修2—3个模块。

  文科类:

  理科类:

  3、自愿选择和学校指导相结合原则

  选课时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做出选择,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但考虑到学生对可选择的模块缺乏相应的了解,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导师制”,发挥导师的'作用,任课教师及导师在认真研究模块内容,学习难度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学生了解模块的特点、适应人群,最后作出选择。

  4、适度冗余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在选修IB中至少选修6个模块,每个模块学完36课时,每一模块通过学校考试合格获得2学分,共获得至少12个选修ⅠB学分。但是考虑到高考中选修学科不同模块试题难度的不平衡性,我们建议报考第一类别的学生应当在选修6个模块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修2—3个模块,以便在高考应试时有选择的余地。报考第二和第三类别的学生也可以选择自己有兴趣的模块进行选修。

  三、开设时间:

  杭州第九中学ⅠB选修模块,将安排在高二(下)和高三(上)分批选修,分三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

  注:每位同学只能选2个模块,不得多选或少选。 第二阶段:

  注:每位同学只能选4个模块,不能多选或少选。 第三阶段:

  四、ⅠB选修课表安排

  高二(下)每周安排一个上午和一个下午进行选修IB教学,如周二下午、周五上午,初设想课表如下:

  五、学生选课流程

  (1)学习《IB选修课选课指导手册》和《IB选修课程设置说明》

  (2)在导师的讲解后,了解各模块的内容、学习难易程度等 (3)结合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爱好,填写《IB选课清单》

  (4)教务处汇总学生的选课清单,统计各模块选课人数,去掉不足开班人数的模块(不到30人不开班),决定每个模块的教学班数目,搭配排定学校IB选修课表,反馈给学生。

  (5)学生最后确认《IB选修课确认单》(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家长和学生签字),做好个人日课表。

  (6)各行政班班主任,备案每个学生在每节的去处(包括节次、教室、哪几位同学,任课教师等信息)

  2008年3月7日

  篇四:中实验学校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目 录

  一.前言 ???2

  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主要内容 3

  三.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4

  四.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5

  五.嘉兴一中实验学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组织机构 ?7

  六.嘉兴一中实验学校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8

  七.嘉兴一中实验学校选修课程纲要???12 八.2012学年第一学期高一年级选修课程安排表????35

  九.嘉兴一中实验学校选修课程选课单??37 十.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课单 ?39

  前 言

  从2006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中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高中新课程改革

  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改革并没有改变教学过度应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局面,新课程理念还远未转化为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自觉行动。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12年秋季在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这次课程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又增加了丰富多样、多层次的选修课程,并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每个高中生除了学好规定的必修课程外,还可以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开设选修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的余地和发展个性的空间,

  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拓展知识视野、实现跨学科学习,也为学生提供了规划人生的实践机会。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共同促进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的形成,促进同学们个性化的发展,为学生今后的升学深造、就业需要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高中课程改革虽然给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对学生的发展有利,但也会带来

  盲目选择。为避免学生们盲目选课,学校特编写了《嘉兴一中实验学生2012学年第一学期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程选课指导手册》,目的是为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业、人生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提供指导和服务。选课前,希望每位学生认真阅读这本手册,也可以向你们的班主任和家长咨询,取得他们的帮助,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有计划地选课,做好你的人生学习计划。由于编写本手册的时间紧、内容多,手册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欢迎老师、同学和家长提出批评意见。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主要内容

  1、调整优化课程结构

  减少必修学分,必修学分从116学分减少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

  高到48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列入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渗透于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与选修课程教学中。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

  2、增加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其中知识

  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6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0%。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3、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学生应在3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习,允许学生提前毕业。学生修习必修课程

  满96学分,修习选修课程满48学分(其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毕业。

  4、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各科目每年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和6月施考。高中期间,学生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次数最多2次,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

  5、选修课程学分认定

  ⑴学生在本校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

  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⑵每个高中学生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学生获得初级、中

  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或4学分。

  ⑶特长学分认定:学生具有音乐、美术和体育上的特长,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按标准,根据学生获得的荣誉,认定学分。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选修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学科的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

  (二)科学性、时代性。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的发展趋势。

  (三)多样化、特色化。学校要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发挥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开发建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

  (四)层次性、梯度性。选修课程要满足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和不同个性的学生选课需求。

  二、课程类别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课程开发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学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加强选修课程开发,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学校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兴趣特长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的同时,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可以引进国内国际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

  篇五:学院选修课实施方案(试行稿)

  选修课实施方案(试行)

  选修课是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有特色、管理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人才培养特色,完善“学历+证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选修课的开设对于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培养综合素质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各专业选修课建设,规范选修课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选修课设置

  1.选修课分文化提高类、素质提升类、专业拓展类、个性特长类。

  2.凡有助于提高学生文化素质,拓宽学生知识面,了解新兴学科及发展动向,促进知识渗透和知识结构优化的课程,均可作为选修课设置。

  3.选修课设置前需进行论证、调研、申报、审核。

  4.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学科、专业的发展和调整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学校将不断完善和充实选修课程。

  第二条 学时与上课时间

  选修课每门课一般不超过30学时。上课时间原则上为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具体安排视选课学生情况而定。

  第三条 选修课的建设

  1.选修课的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开设选修课程。

  2.选修课应具有合适的教材(或参考书)、完备的教学文件、稳定的师资队伍,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3.选修课教学质量由各院系(部)负责。各院系(部)应对本单位所开设选修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教学及教学研究。

  4.申请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标准(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评价),报教务部审批,每学期初集中审批。

  第四条 选修课的管理 (一)选修课开课要求

  1

  1.每门选修课应在一学期授完,各院系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班级网上选课,第三周汇总,一般第四周正式开课,期末考试前三周结束。每门课具体开设时间由学院按学期统一安排。

  2.选课人数不足30人时,该选修课原则上不予安排。 3.最大授课班级容量为120人。

  4.选修课每学期开设,特殊情况每门课至少每学年开设一次。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一周报教务部批准同意,然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教学班学生。随意调课或停课以教学事故论处。

  (二)选课指导及规定

  1.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参加选课,第二学期开始选课。 2.学生每学期选修选修课一般仅限1门,最多不得超过2门。 3.名称相同或内容相同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

  4.辅导员、任课教师有责任指导学生正确选课。在指导选课时,要全面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未来发展、兴趣爱好等因素,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

  5.有实习周的,学生上课首先服从实习,并自学选修课内容。 (三)选课程序

  1.各院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向教务部门报送下学期选修课开课计划,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姓名、接纳学生人数等。

  2.各院系(部)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公布下学期选修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总容量及任课教师等信息。

  3.课程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凡需退选改选者,允许在正式上课第一周内经院系(部)批准向教务部门办理退选、改选手续,并以一门为限。

  第五条 考核与成绩记载

  1.开课后,由各选修课教学班班长配合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教学班班长由任课教师指定。

  2.每门课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及格即为合格。

  3.学生请假必须凭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次,由任课教师批准;请假两次,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两次以上由学生所在系批准。每请假一次,要相应减去该学生考核成绩5分。

  2

  4.选修课一经选定,学生应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活动。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作弊者按必修课作弊规定处理。

  5.任课教师随机点名累计三次旷课或教务处抽查累计三次未到课者,取消其听课与考核资格,并通知学生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

  6.素质教育类选修课的考核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特点采取开卷、闭卷、口试、讨论、作业、论文等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7.凡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8.选修课考核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表,与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挂钩。

  选修课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可重修或另外选修课程。学生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也不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考核

  教师开设选修课教学工作量计算与考核与其他必修课一致。 第七条 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选修课课程实施方案参考】相关文章:

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10-14

公共选修课《公共管理学》课程教学论文01-08

学校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精选3篇)07-29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方案07-28

小学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3篇)07-29

司法警官高职院校汉语言文学选修课程管理论文03-08

学前教育专业二胡选修课程教学现状及其改革策论文03-18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方案范本(精选3篇)08-03

选修课教学高中政治论文12-01

临床医学生选修课研究论文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