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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时间:2024-04-23 17:59:51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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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1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快速、安全、高效的高运公路清施救体系,以确保清障施救工作自始至终有序、有力、有效地运行。

  一、主动联系,完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与高运路政、高速交警、经营单位“四位一体”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起到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保障作用,充分依托辖区内高速路政大队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清障施救过程中处置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协作和沟通,制定综合协作联勤联动方案,主动协调、处置合力、齐抓共管,以达到清障高效率、施救高效能。

  2、完善路巡互动机制,实现与路政、交警路面巡查的无缝对接,及时、准确地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提供必备、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支持服务。

  3、积极主动与高速公路抢修队联系,发挥其辅助清障职能。抢修队因其管理方式灵活、运转方式快捷、信息渠道通畅和操作方法多样等特点而成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中一支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使之成为高运公路清障施救服务体系力量的有力补充,为打造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良好社会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4、积极参与路政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主动融入高速路政建立的支队以“三级值班室”为中心,路政大队以路巡路查为重点,清障施救队以救助为核心三级服务网络系统,形成信息畅通、联勤联动的工作格局。

  5、规范工作运作程亭。清障施救按照快捷、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由接警、施救和回访三个环节组成,凡是司乘人员需要帮助的事项,只需拨打路政电话清96122。

  6、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方式方法,使高速公路救助服务更加具有生命力。一是推行“需求式”服务。根据司乘人员的不同困难和求助需要.最大限度为司乘人员提供帮助;二是推行“互动式”服务。主动回访车主,了解救助过程中清障施救队员的服务态度,实现与车主之间的信息畅通和双向互动;三是推行“温情式”服务。对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车主,主动减免救助服务费,给以人文关怀;四是推行“疏导式”服务。对司乘人员普遍关心关注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热点焦点问题,要求清障施救队员及时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列明详细的项目清单并逐个解释,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疑问。

  二、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强烈的责任心、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认真落实路政总队总队、支队、大队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确立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指挥调度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到:组织、责任、制度、检查四落实。公司对车辆、司乘人员驾驶和停车场安全

  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同时,经常性地对安全生产制度、规章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注意把安全检查、交接班检查和和安全生产隐患相结合相等合,适时监控、监督,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网络体系。

  2、认真抓好车辆设备和停车场等关链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车辆设备和停车场的安全是xxx公司安全工作的基础,公司积极实施制度化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每位员工按安全生产要求、操作规范程序和车辆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公司经常进行检查、抽查,从而有效约束和规范员工的行为。公司通过加强交接班管理对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进行盘查,把握重点环节,排查安全隐患,如对入停的事故和违章车辆,及时切断车辆电源,并进行防火检查,杜绝不安全隐患。同时,公司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岗位培训,并把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强化了员工的责任心,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

  3、加大资金投入增设安全设备建立应预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工作能力,公司加大了资金投入,为停车场配备了消防器材和防火设备,一旦出现火情,可以有效处置;为拖车车辆、驾驶人员配备了防火、防暑、防冻相应设备。公司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施救能力,研究制定并不断主善高速公路施救应急方案.进行了多次演练和实际救援、协调、配合、指挥能力得到良好锻炼,确保了妄全行驶、 安全施救。

  4、执行八项禁止制度。

  (1)禁止清障施教人员不挂牌上岗。清障施教人员在作业申必须佩戴印有单位、姓名、照片、工种、编号、投诉电话的工作证,向服务对象表明自己的身份。

  (2)禁止施救人员不出示收费标准收费。清障施救队员必须随车携带收费文件,使用文明用语、向当事人告知收费项目并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遇施救服务对象有异议的应做好细致解释。

  (3)禁止清障施救人员安全装备不全上路作业。清障施救人员施救作业必须随车携带抢修工具、交通标志牌、反光锥筒、照明灯等安全装备。

  (4)禁止不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障施救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禁止超时限计算清障费、超里程计算空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乱收费。清障施救队必须确保拥有适合路面作业需要的施救车辆,并合理安排驻守地段,避免增加当事人不应有的费用支出;清障施救作业人员不得以“坑、蒙、骗、敲”等非正常手段私自收取费用;不得超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收费不开票和多收费少开票。

  (6)禁止违法驾车。清障施救作业人员驾车行驶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无驾驶证或无车辆行驻证驾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掉头等。

  (7)票止使用路政或警用标识。清障施救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着橘黄色救援抢险作业装,不准穿着疑似路政服饰的工作服装,损害高速路政形象,清障施救车辆必须安装橘黄色标志灯具,不准安装警灯、喷涂路政或警察标识。

  (8)禁止冒充路政、交警扣证、罚款。严禁清障施救人员冒充路政交警扣留驾驶证、行驶证,违法罚款或以交通违法相要挟收取费用

  三、强化教育,进一步强化清障施教人员培训

  为进一步强化清障施救的工作力度,规范清障施救的工作操作流程,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预防二次事故、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总结以往事故预防和交通管控措施经验。我公司经常组织清障施救人员进行培训,找出不足,明确措施,进一步提高清障施救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清障施救人员的工作效率,操作流程,管事效率与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1、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动员和组织广大清障施救人员,扎实地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2、强化自身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思想动员,充分发挥救援施救人员的自身优势,确实增强“职责教育”、“宗旨教育”、“人性化教育”。

  3、始终换位思考问题,关心当事人的疾苦。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人性化原则,以真诚、热情、周到的方式方法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做好事故现场的清撤工作,服务好司乘人员,服务好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2

  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度汛,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活动。

  一、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有大小河流230条,河道总长度571公里,其中主要河道19条、418公里,流域面积3536平方公里。

  河道是重要的泄洪通道,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溢洪道、放水洞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由于早期河道治理标准低等历史原因和受利益驱动、人为活动破坏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树木下滩、养殖进河、缩河造地、违章建筑、超限超量采砂等现象大量存在,部分河流形成了脏、乱、差的状况,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二、清障及整治范围和内容

  清障整治河段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清障整治内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树木、高杆作物、养殖大棚、违章建筑、砂(石)堆、垃圾堆、无证采砂、越界采砂以及未经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等。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各镇街和有关村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情况、涉河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防汛办检查组就检查出的河道障碍物情况反馈至有关镇街。县砂管办对各砂场开采弃料堆积情况、洗砂淤积河道情况以及无证采砂、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发布《通告》,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违章主体限期清除;属于超限超量采砂、非法洗砂,造成河道淤积、堤防损坏的,由采砂、洗砂户自行纠正到位。

  3、强行清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河道内没有自行清除的违章树木和障碍物,由所在镇街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于影响全县防洪安全的主要河道内的'违章建筑、障碍物和阻水林木,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水利、林业、国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力推进河道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堆积弃料、淤积河道及破坏堤防,在期限内未自行纠正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原审批机关、砂管办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停止其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7月16日—7月20日)

  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织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常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

  四、组织保障措施

  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镇街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政府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砂管办等单位及有关镇街抽调人员组成。

  第一、第二阶段违章设施清除由所在镇街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砂(石)弃料堆的清理复平、违章采砂、洗砂的整治清理由县砂管办负责;第三阶段强行清除工作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负责。

  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3

  一.工程概况

  机场大道站~奥体中心站盾构左右线区间上各存在1口钢管井,用于高庄子村未拆迁之前村民饮水和灌溉之用,始建于60~70年代,4年前井口被砌砖保护。

  左线钢管井井口现状右线钢管井井口现状

  左线井:距离机场大道站164m,距离线路中心0.72m,位于农田灌溉沟渠中。直径400mm,壁厚6~7mm,井深约600m,水深大于35m。

  左线井周边现状 左线井井口现状

  右线井:距离机场大道站126m,距离线路中心1.9m,位于乡村土路路边灌溉沟渠中。直径100mm,壁厚5~6mm,井深约200m,井口已被土体封闭。

  右线井周边现状 右线井井口现状

  受两井位置,埋深,材质等因素影响,需将两井在盾构影响范围内井段切割拔除。

  二.地质情况

  根据甲方描述,施工场地内涉及到的土层以粉质砂土为主。

  三.施工方案选择

  针对现场的施工条件,我司考虑参考的方案有旋喷法施工和钢套管加高压水幕气幕振动沉管法拔除钢管井。

  采用旋喷施工工艺,由于钢管井年代久远,已经发生了腐蚀,容易在拔除过程中发生断裂,断裂位置不可预知,后续钢管井不容易找到,不能一次清除完毕,会给后续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鉴于以上原因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我司决定采用钢套管加高压水幕气幕振动沉管法拔除钢管井。

  本工程施工方案拟采用钢套管加高压水幕气幕振动沉管法拔钢管井,待露出钢管井顶部,采用50吨履带吊悬挂DZ135振动锤打设Ф900钢套管至需要清除管井的底标高,利用高压水幕气幕液化土体,然后用吊车拔出管井,回填材料采用粘土回填。经管内回填后,利用50吨履带吊悬挂DZ135振动锤拔除钢套管。

  四.施工工艺流程

  暴露管井顶部→与管井同心钻入Φ900mm直径的钢套筒→用高压水幕气幕清除套管与管井间的`土体→液压冲抓斗清除管井→管井拔除→液压冲抓斗清除余留管井→孔位封堵及回填→拔除钢套管

  4.1、设备就位

  吊车停放为防止50吨履带吊直接停放负荷不够,可在路面上铺设走道板,以使吊车重力均匀传递到路面上。

  4.2、钢套管打入施工

  钢套管内径Φ900,壁厚16mm,长度32m。分段打设。焊接时焊缝必须焊接牢固,打设时制作一专用夹具,用50吨履带吊车悬挂DZ135震动锤打设。为防止钢套管下部被硬物挤压损坏,对钢套管下端部采用钢板进行加固。钢套管打设时必须与钢管井同心,钢管底比需要清除的标高底低2m。

  钢套管打入时必须严格控制钢套管的垂直度,如发现倾斜现象必须拔出重新打设。 套管打入和拔除时需要在外壁一侧制作泥浆套,减少打拔时的摩阻力。

  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4

  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

  一、组织保障

  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防指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农委、安监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等

  单位及有关镇(场)抽调人员组成。

  二、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有涡河、包河、西淝河、北淝河四大水系及38条大沟,承担着汛期防洪排涝的重要作用。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网箱、船舶、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闸坝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箱、住家船民、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障范围和重点

  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

  清障的重点:

  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镇(场)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海事处等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二是对河道内所有采沙船舶,由水务局牵头,农委、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海事处和有关镇(场)配合,于6月1日前对所有采沙船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由所在镇(场)配合,县水务局会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停泊的船舶、养殖网箱(特别是涡河二桥至涡阳枢纽段),由县政府牵头,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城关镇、城西镇、闸北镇和水务局配合,于6月10日前全部迁移到安全区域,保证汛期水上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辖区镇(场)负责,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五是对破堤取土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由辖区镇(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6月15日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安全。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

  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箱、住家船民、涉水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水务局对各堤防砂尝造船厂等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对于在主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箱、船舶、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由所在镇(场)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农委、安监、水务、公安、交通、海事、有关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予以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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