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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立项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08 13:18:4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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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2018年立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市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州、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卫生局2018年立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立项督查事项: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督查依据:为推进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重点工作分解方案》要求,对卫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

  2.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

  3.《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

  4.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情况;

  5.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6.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

  7.环境面貌改善情况;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9.志愿服务队组建及活动开展情况。

  10.区、州、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对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督查依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州市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达到的各项任务指标。

  督查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情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督查、催报督查等方式进行,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

  4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7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9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2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四、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立项督查事项的任务分解到人,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做到层次分明,统筹兼顾,重点落实。

  (二)卫生局各科室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开展督查指导,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与点评,被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督查室,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同时,卫生局将立项督查的落实情况与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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