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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7 09:44:42 方案 我要投稿

机关部门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内监督,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健全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机关部门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力、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常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的原则。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其他党内事项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2、保障权力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3、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简便、实用。

  4、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凡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求党组织进行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将上一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1、党组织职责、办事程序,党组织决策、决定、决议。

  2、党组织人气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3、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4、局党组研究的涉及群众利益或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1、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课安排、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考察、学习培训情况。

  4、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创新和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

  5、各种专题教育、思想交流、帮教活动、党课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履行职责情况及联系方式。

  2、民主生活会召开及整改情况。

  3、党组织选举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及奖惩情况。

  6、机关党员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管理情况。

  7、发展党员、评优评先情况。

  (四)作风建设

  1、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2、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情况;

  3、党员违纪案件处理情况。

  (五)制度建设

  1、党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3、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制度;

  4、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和规定。

  (六)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务。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1、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相关责任股室提出,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确定。本局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股室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相关责任股室要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相关责任股室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二)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分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党内外公开。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谏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交流与互动。此外,还可通过点题式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2、适合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合在机关全体人员中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机关局域网等方式公开;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以公开栏为主要方式,结合互联网、媒体、电话等辅助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认真把握何时公开与公开多长,按"两个尽量"(尽量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要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徐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邓、曾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逐步建立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责任股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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