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7 10:55:09 方案 我要投稿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篇一: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关于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十办发[2009]14号)、《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函[2013]44号)精神,以及市人社局对学校岗位聘用核准意见,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卫东

  副组长:李强、曾照华、胡学新、唐棠、柳枝春、杨先明

  成 员:各部、处(室)主任、教职工代表

  三、岗位聘任人员范围

  在编在册在岗职工。

  四、岗位聘任人员类别和职数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主辅系列专技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聘任,设定主辅系列岗位职数设置比例为8:2。

  五、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

  六、聘用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向教学、学管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双肩挑人员可同时聘任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其他人员只能确定一类岗位参加竞聘。

  (四)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教师完成最低工作量,续聘到原岗位,其余岗位按照量化评分结果确定。

  七、岗位聘任办法

  (一)管理岗位

  依据市人社局对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核职数的批复,按其现职,年度考核称职,在岗位职数范围内,确定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二)专技岗位

  1、直接聘任规定

  (1)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3)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4)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的人员,可以直接聘

  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教师专技岗位在上一轮聘期内必须担任教学工作,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专任教师6节/周,校级2节/周,科级、一般干事4节/周,法定年龄男满55周岁和女满50周岁教师4节/周,无课安排但承担班主任和招生工作,视同完成最低课时任务。未能完成最低教学任务者,降一个岗位级别聘任。(2015年新学期执行)

  3、一个聘期内,新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果是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八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的情况下,可以优先排序聘任。

  4、在上一级岗位职数出现空缺情况下,下一级别人员均采取量化考核排序递进聘任。

  5、量化考核记分办法

  (1)考核时间范围:20XX年——20XX年

  (2)基本分=工作质量分(45%)+资历分(42%)+奖励分(13%)

  (3)工作质量

  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行政工作+招生工作

  (4)资历

  取得职称资格年限+工龄+硕士学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5)奖励包括

  年度考核奖励+大赛奖励+各类先进奖励+招生奖励

  6、工作质量(占45%)

  (1)教学工作:

  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学工作考核。依照学校《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考核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排序,分三个档次,分别记2分(占20%)、1.8分(占60%)、1.5分(占20%),核算对应分值。

  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统计,均按6个学期统计核算,公示后,计入教学工作质量分。

  (2)班主任工作:

  依照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量化考核、排序后

  ●全日制中专、大专班主任工作,分别记1分(20%)、0.8分(60%)、0.5分(20%)。

  ●成教夜校班班主任工作,分别记0.5分(20%)、0.3分(60%)、0.2分(20%)。

  ●两个及两个以上班主任工作,按最高一个班主任计分值核计分。 考核结果按6个学期,由学工处、大专部统计审核公示后,计入基本分。

  (3)行政工作:

  根据学校《行政岗位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排序后 ●校级记2.6分。

  ●部处负责人分别记2.3分(20%)、2.0分(60%)、1.8分(20%)。 ●部处副职分别记2.0分(20%)、1.8分(60%)、1.5分(20%)。 ●一般干事分别记1.8分(20%)、1.5分(60%)、1.2分(20%)。 工作考核结果按6个学期,由党政办统计审核公示后,计入基本分。

  (4)招生工作:

  专职招生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签订的招生目标任务,经审计完成当年招生任务,招办主要负责人记5分/年,其他区域责任人,依照分解任务,完成任务者计4分/年。主要负责人和区域负责人,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按照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增加或调减分值。

  7、资历(占42%)

  (1)取得职称资格(以市人社局文件为准),每年记2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2)参加工作时间(以市人社局核准为准),每年记1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完成教学工作,每年记1分,按上一个聘期3年期间,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4)学校专业带头人,每年记1分,骨干教师,每年记0.5分,按上一个聘期3年期间,由教务处统计公示。

  8、奖励(占13%)

  (1)年度考核中,每取得一次“优秀”等次,记1分。由人事处统计公示。

  (2)教师参加技能(说课)大赛和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计2.5分;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计2分;获得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计1.5分;获得市级二、三等奖计1分

  同类奖励按年统计,以最高得奖计分,不重复计分,由教务处依照奖励文件,统计公示。

  (3)取得国家、省、市、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招生工作先进者”、“优秀党员”、“优秀科干”、“先进工作者”等分别记2.5分、2分、1.5分、1分。

  同类奖励按年统计,以最高得奖计分,不重复计分,由党政办依照奖励文件,统计公示。

  (4)招生奖励。学校鼓励全员招生,非学校专职招生人员,依照招生人数,按每招到一名学生计0.5分奖励,由招办提供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人数。

  9、双肩挑人员(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按担任校级行政职务年限,每年记2分,计入基本分。双肩挑人员聘任不占核准职数。

  (三)工勤技能岗按市人事局审批职数,对应具备的工勤技能等级聘任,当职数不足时,新聘晋级人员比照专技岗位量化考核计分办法,评分排序,聘任。

  (四)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任职资格由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第七条第二款“量化计分办法”6-8条分值顺序依次确定,若再相同由校聘任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决定。

  (五)聘任考核有关事项处理

  1、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者,只保留原职任职资格岗位等级。

  2、近3年中,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教学事故、带队实习、指导实训、班级管理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经核实,报请聘任小组,只保留原职任职资格岗位等级或暂缓聘任。

  篇二:职称竞岗聘任实施方案(样本)

  临朐县XXX单位

  职称竞岗聘任实施方案(样本)

  为做好我单位职称竞岗聘任工作,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人员范围、条件及聘任指标

  1、竞聘人员范围:

  参加竞聘人员范围为取得高级、一级职称资格未聘人员以及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人员。

  截止到2013年2月前已办理大龄教师提前离岗手续和退休手续的教职工,教育局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公布的现不在岗离岗教育干部,不再参加职称竞聘。

  2、竞聘人员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自查实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3、聘任指标:

  高级指标X个,中级指标X个(镇、街注明初中x个,小学x个)。

  二、基本程序和办法

  (一)建立工作组织。成立临时性聘任委员会,受单位领导班子委托,具体负责本单位职称评聘的组织工作,聘任委员会成

  员要由单位领导、中层干部、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共有X人。

  (二)制定竞聘方案。制定职称竞岗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85%以上的代表通过(教代会代表须签名确认),经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个人报名。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和聘任指标,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四)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依据竞争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

  (五)考核评分。按照《临朐县XXX单位职称竞聘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民主测评项目对于群众基础差、威信低,参聘人员同意率达不到参加测评人数50%的不予聘任。

  (六)拟定人选。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在本单位分配的高、中级设岗数额内依据参与竞岗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任人选。在设岗数额内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特级教师、县名师、市教学能手、县学科带头人、县学科骨干教师、县教学能手依次优先推荐,其次依次参照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的长短等确定入选人员,并在本单位实施方案中作出说明。

  (七)公示。为确保竞岗聘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参与竞岗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聘任和评审。根据中小学职称改革文件规定,对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符合新的改革文件规定聘任条件的人员,可与取得资格未聘人员一并参加职称评聘,已取得资格的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未取得资格竞聘成功的须填报相应的职称评审材料,

  评审通过取得相应资格后再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竞争上岗,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单位专门成立了临时性聘任委员会(附名单),具体负责我单位的职称竞岗聘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

  1、临朐县XXX单位职称竞岗聘任评分标准

  2、临朐县XXX单位职称竞岗聘任民主测评推荐票

  (公章)

  临朐县XXX单位职称竞岗聘任

  评 分 标 准

  竞岗聘任成绩按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和业绩考核四项内容确定,分别按2:3:1:4的比例计算成绩。具体办法是:

  一、民主测评(占20%):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以同意率划分等次计分,同意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计100分,以下每递减2个百分点扣1分;同意率达不到参加测评人数50%的不予参聘。

  民主测评票分A票、B票,其中A票由参与竞岗人员填写,B票由其他人员填写。

  民主测评划票时,同意聘任人数须达到参加竞聘人数的80%以上,否则视为废票。

  二、年度考核(占30%):满分为100分。以近5年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结果计算成绩。优秀计90分、合格计80分,基本合格计60分,不合格及因受处分不定等次的计30分。年度考核得分=5年考核等次总分÷450×100×30%。

  三、师德考核(占10%):满分为100分。以近3年的师德考核结果计算成绩。优秀计90分、合格计80分,不合格计30分。师德考核得分=5次考核等次总分÷450×100×10%。

  四、业绩考核(占40%):主要从学历、任职年限、专业年限、待聘资格年限以及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奖励、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标准为:

  (一)学历:

  按硕士(研究生)、大本、大专、中专、高中分别按20、15、

  13、10、7的标准计分,非师范类专业不对口的降低一个学历等次计分。学历只记一项最高学历,不重复计分。

  (二)任职年限:

  按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每周年1分。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当年度不计分。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每满1周年计0.75分。(中间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应予以扣除,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当年度不计分。)

  (四)待聘资格年限:

  具备待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每年计2分,按取得资格后周年计算。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当年度不计分。

  (五)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奖励:

  教学成果奖以各级政府颁发的为准,记分标准分别按市、县一等奖第一位6、3计分,市级每降低一个等次减1分,在此等次基础上,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5分计分;县级每降低一个等次减1分, 在此等次基础上,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5分计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大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创新奖、燎原奖按上述标准折半计算;金点子一等奖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每降低一个奖次减0.25分,在此等次基础上,每降低一个位次减半计分。同一奖励项目只计最高项,限记1项。

  (六)任现职以来的表彰奖励:

  1、综合性表彰:由党委或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20、15、10、5分。由政府或人事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授予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师德标兵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18、

  篇三:公司职称聘用工作方案

  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的管理,规范职称聘用工作,本着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我公司20XX年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公司技术职称聘用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决定各类人员职称聘用。

  (二)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工作组和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

  1、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2、经济、会计、统计、政工等非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代表公司对参聘人员进行是否同意职称聘用投票表决,并推荐低职高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称聘用考评时间和人员规定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分别为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和年中职称聘用考评。

  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对象:上一年度聘用的各类专业人员和上一年度获得职称任职资格而未聘用人员。

  年中职称聘用考评对象: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后至年中职称聘用考评期间获得职称任职资格人员。

  获得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和职称任职文件视为获得职称任职资格。

  三、职称聘用考评原则

  ① 因岗施聘原则。以工作岗位对应相应专业聘用。详见附一《各岗位拟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与等级规定一览表》;

  ② 以德施聘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厂、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造中,较好的完成本人的工作任务;

  ③ 以能施聘原则。在考评年度能较好的完成相应的技术职务的要求,以职称任职资格对应实际工作能力实行应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④ 打破职称聘用终身制原则。职称聘用实行一年一聘;

  ⑤ 聘用职称和薪酬对应原则。以聘用职称对应工作薪酬,高职高薪、低职低薪;

  ⑥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两级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职称聘用考评程序、办法与确定

  根据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个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书面和电子)作为职称聘用考评申请依据,提交到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企管人力部)。

  职称聘用考评分为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考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级。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提交的聘用申请材料审查、分类,制定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和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推进以下的考评工作:

  1、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根据公司年度职称聘用考评统一安排,由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职称聘用考评工作;

  ②各基层单位按以下规定提出本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本单位职称考评。

  a) 本单位人数超过21人以上(含21人)的,至少抽20人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b)本单位人数为20人(含20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③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中“责任心、合作性、纪律性、学习能力、执行力、意志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评分内容与标准对竞聘者进行考评进行无记名考评打分;

  ④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规定:

  a)优秀: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分数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并在控制的15%范围内者(优秀控制范围为参加本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人员总数的15%,参聘人员90分以上人员超出总参加人员15%的,按得分高低控制);

  b)职称: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达75分以上(含75分)不达90分者(不含90分)及得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未评为优秀的人员;

  C)不称职: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不达70分者(不含70分)。

  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参加职称聘用考评员工按以上的本基层单位考评结果认真填写参评个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表8上栏中“优秀、称职、不称职”及综合考评意见;

  ⑥各基层单位将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

  2、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根据基层单位填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和职称类别(工程类或非工程类),对基层单位考评“职称”以上的参加职称聘用考评人员进行考评;

  ②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同意”或“不同意”表决作为同意或不同意参聘人员的职称聘用意见,“同意”票数过半数者为同意续聘,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

  3、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确认程序与办法

  各类职称的聘用确定,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1)高职低聘: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为“不职称”或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不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低一级聘用。

  (2)依职聘用: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聘用。

  (3)低职高聘: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仅对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低职高聘,控制人数为高聘人数不超过中级职称的`15%。以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的“同意”票数为依据,由得票数量多到少取参加中级职称聘用考评人数的30%名单为候选名单,提交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过半数“同意”的候选人为有高聘资格,再从得票高至低取不超过控制人数确定低职高聘人员,获高聘资格人数不达控制人数的以获高聘资格人数为准。

  五、职称聘用公示

  经考核通过的参评人员,由公司公示名单。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企管人力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自当年元月一日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无法继续聘用的原因,聘用自行取消;

  2、聘用的职称与工资等级挂钩;

  3、相关职称聘用考评资料由公司企管人力部统一保管。

  篇四: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 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 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2),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不得抄袭。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一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

  (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

  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

  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 七,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八,解除聘任

  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

  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

  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

  九、聘任考核办法

  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

  1,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

  篇五: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本方案仅供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鄂XX字[2010]X号 签发人:XX

  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事局:

  《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决定后,已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现随文上报,请审示批复。

  鄂尔多斯市XXXX

  二OXX年X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xx工作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xxx工作不断发展。

  二、岗位聘用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依据

  根据鄂人发[2008]231号、《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鄂尔多斯市XXXX的岗位总量,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高效、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xxxx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xx成立“鄂尔多斯市XXXX工作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完成本次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坚持原则、坚持政策、顺利实施。

  四、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凡参加本次聘用的人员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管理水平和能力、专业

  技术知识和已评为相应的职称、技术等级资格;

  (五)具有适应本工作岗位健康的身体条件;

  (六)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

  五、各类岗位任职、聘用办法

  (一)、管理岗位

  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内,依据有关部门的任(聘)职文件精神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

  1、具体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正高级)

  地区级学科骨干,具有较高水平的xxxx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工作,是本行业学术、学科骨干,能够组织指导完成专业技术项目研究、推广和应用,并已取得xxx研究员资格人员。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正高级)

  一般正高级人员,具有xxxx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工作,是本行业学术、学科领头人,能够组织指导完成专业技术项目研究、推广和应用,并已取得xxx研究员资格人员。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副高级)

  主要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副高级)

  重要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

  一般副高级人员,能独立承担学科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能组织、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xxxx工作,并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6)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中级)

  能够协助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xx科研、xx工作,有较强的xxxx能力,并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初级)

  可协助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的项目推广应用工作,能完成xxxx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并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高级技师、技师)

  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理论,有高超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的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指导技术工人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分别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资格人员。

  (2)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岗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较熟练地掌握本工种相应技术操作,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并分别取得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资格人员。

  2、岗位指标的确定

  根据人事局《关于鄂尔多斯市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鄂人函)[2010]X号文件确定的各类岗位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考虑本行业的特点,按市人事局给我xx分配各类岗位的比例,确定具体的岗位指标。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具体的岗位指标和岗位说明书,应聘者根据岗位指标和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应聘。

  3、聘用方法

  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职数内,依据个人申报,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工人技术等级资格人员,根据个人取得职称、技术等级年限、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德、能、绩(以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实施办法》的考核内容为主)评定与本次演讲答辩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照“高分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农、牧、其它类不同行业分别排队,依次进档,最终确定各等级人选。 具体办法是:

  (1)资历分值(年限均按毛年算):a、工龄有一年得1分;b、已聘用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勤技能等级时间有一年得1分;c、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资格的未聘在岗人员,有一年得0.5分;d、已具备档次高一档的任职条件,欲聘低一档岗位的,低一档加10分。

  (2)业绩和演讲答辩分值:工作根据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和近三年的表现,进行统计和答辩打分。近三年德、能、勤、绩评定与演讲答辩,由领导小组代表(6人)、群众代表(2人)、上级组织代表(1人)和外聘代表(2人)共同组成11人的评委会根据答辩情况集体打分。用有效证据可以说明的业绩,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记分。其中包括: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岗位聘用合同(15篇)03-20

岗位聘用合同15篇03-06

岗位聘用合同书11-22

岗位聘用合同合集15篇04-13

岗位聘用合同精选15篇03-26

岗位聘用合同(集合15篇)04-13

岗位聘用合同(集锦15篇)04-13

岗位聘用合同书格式11-25

岗位聘用合同范本7篇02-09

关于岗位聘用合同书范本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