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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0 15:28: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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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xxxx〕xx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各镇职责,通过强化措施与部门配合,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确保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对非法屠宰窝点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严惩。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监管各定点屠宰场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思想汇报专题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安全等制度。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凡未加盖动物卫生检疫印章、定点屠宰场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经营“白条肉”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治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到xxxx年xx月底,集中力量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

  (一)自查阶段(xx月x-xx日)。

  1.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区农林委于xxxx年xx月x-xx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待宰静养、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社区)自xxxx年xx月x-xx日,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未取得证照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自xxxx年xx月x-xx日,负责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未加盖动物检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对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的违法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4.区公安分局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设生猪屠宰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范文写作销售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月xx-xx日)。

  由区教体局、农林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各镇和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屠宰、经营病害、劣质、“白条肉”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各部门、各镇(社区)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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