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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月一星评比活动的方案

时间:2021-04-09 11:48:39 方案 我要投稿

开展一月一星评比活动的方案

  为全面调动职工的工作激情,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上海本埠职工争当模范带头人,提高本埠整体工作水平,现拟在本埠开展"每月一星"活动。

开展一月一星评比活动的方案

  一,评选要求

  "每月一星"工作岗位不限,可以是引领发展的带头人,可以是爱岗敬业的奉献者,可以是管理创新的开拓者,也可以是团队精神的合作者等。必须是在本职岗位工作有突出表现或在本职岗位工作以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成立"每月一星"活动组委会

  组长:

  成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每月组织,评选工作,机关和运维党支部配合"每月一星"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活动办公室主任:

  活动办公室成员:

  三,活动流程

  1,每月25日前各科室根据当月表现,评选出当月综合表现优秀职工一名,并拟优秀个人事迹简介一份(字数不少于300字,300-500字最佳),交分管领导审阅批复同意后,于25日(节假日顺延)同绩效考核资料上报人事科,延期未上报者视为该科室当月无优秀职工上报。(各科室上报的当月优秀人员评选需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原则上每月每科室仅允许上报一名,如有特别优秀的.,可由分管领导提出增加名额)。

  2,根据本埠绩效考核办法中关于月度激励机制办法,人事科将各科室上报人员名单整理后,由考评小组组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并开会讨论,评选1名优秀职工为"每月一星",当月岗位绩效加5分;另最多再评选出1名优秀职工,当月岗位绩效加3分。如经过考评小组讨论当月无符合"每月一星"评选要求的优秀职工,可空缺。

  3,评选出的"每月一星"需积极配合相关优秀事迹宣传工作并接受上海局宣传部门专访,传授优秀工作经验和心得。宣传部门在局内部政务信息网中设立"每月一星"专栏,将每月采访实录和当月评选的优秀工作人员事迹简介上传,供全局职工学习借鉴。

  4,"每月一星"将作为年底评优人员参考,评选出的年度先进工作者,模范带头人若为本埠职工者,必须在当年有一次被评为"每月一星"或优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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