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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淀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2 00:42:0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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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淀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我市质监部门在邗江区发现部分豆制品小作坊违法使用不合格豌豆淀粉加工凉粉,性质较为恶劣。经查,该类不合格淀粉原料俗称湿粉,为半固态块状,有刺激性气味,目前已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据知情人透露该行为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淀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全市范围淀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企业(含农贸市场等)、餐饮企业(含各类食堂)。重点检查产品类别为:豆制品、淀粉制品(凉粉、粉皮等)。

  二、职责分工

  县(市、区)、开发区食安办负责牵头开展辖区内淀粉制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淀粉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1、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原料的检查。重点检查淀粉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原料不得使用;对半固态块状湿粉等可疑物质应立即组织现场抽检,对来源不明的原料湿粉一律封存作进一步处理;豆制品生产企业有无超范围生产情况,生产凉粉类产品应单独取得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照小作坊予以取缔。

  2、工商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为重点的流通环节检查。重点检查豆制品、淀粉制品(凉粉、粉皮等)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和购销台账,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3、餐饮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使用豆制品、淀粉制品(凉粉、粉皮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制售淀粉制品的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淀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监管职责,因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各地针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深挖细查,查找源头,给予严厉打击,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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