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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2 02:09:4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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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结合今年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特制定2014年低碳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低碳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1年下降15%以上,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动态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立可持续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可推广的碳排放指标再利用机制、可操作的低碳配套政策体系。

  二、重点工程

  2014年低碳社会建设要着重推进十项重点工程,具体内容为:

  (一)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工程。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3.5%,完成规模工业综合能耗控制目标≤3.6%;对2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2家,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0个;严格能效对标考核,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实施限额管理;申报市级以上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8个;以工业锅炉、电机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等为重点,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3个以上节能项目;开展“三高两低”行业整治和落后用能设备淘汰工作,完成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5座;开展重点用能项目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核制度,确保项目节能审查率达100%;每个镇、开发区、街道力争有1-2家总能耗在3000吨标煤以上或年用电量500万度以上的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发改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推进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通过新成立的市欣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率先在胡埭地区政府集体所有的园区厂房屋顶上,建设面积约15万平方米、发电量1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做好企业厂房、个人房屋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推广、宣传、扶持等前期工作;此外,在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建筑,以及研发大楼、生态园、公共设施、居住建筑、未利用地面水面、景观绿地等区域也要利用太阳能、生物能、地热使用等技术,加快清洁能源的立体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率达到50%以上,太湖新城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率达到65%以上;完成太阳能光热、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目标任务;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50%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框架结构的民用建筑(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禁止设计及使用粘土实心砖和粘土空心砖。(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区属资产公司)

  (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年内完成9个居民小区、9个机关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分类宣传、现场指引、奖优惩劣,通过科学管理、规范制度和行为引导,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督促养鸡场和马山牛奶公司将产生的畜禽粪便做好统一收集、处理和合理利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林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五)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规范马山、胡埭两家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完善中控系统,确保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全区淘汰用煤锅炉4台(套),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8台(套);继续推进禁燃区建设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根据我市即将出台的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实施方案,对我区范围内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为今后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基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建设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六)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工程。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客货运输车辆,实施燃料消耗量核查,严格禁止高耗油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积极开展教练车辆“油改气”的宣传推广,将驾驶节能理念贯穿于驾驶员培训全过程;宣传推广“绿色汽修”创建工作,推广绿色环保维修技术,引导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绿色环保改造,着力提高机动车维修从业者的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规范维修企业内部管理,减少汽车的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控源截污、主要入湖河流整治等工作。实施壬港支浜等7条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7730米,清淤土方10万方;完成连大桥浜、东新河欧尚段、长青河等3条黑臭河道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八)推进城镇碳汇林建设工程。加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建设,强化各类绿地和立体绿化建设,新增城镇绿地150万平方米,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000亩;倡导社会各类主体认养绿地30万平方米或者林地500亩。(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城管局、发改局,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九)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四个省级以上园区及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勤新工业园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通过市发改委审核,各园区年内实施1个以上的循环化改造项目。其他有园区的镇(开发区、街道)同步推进循环化改造,积极调整园区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对现有产业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探索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和效益;推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十)推进示范载体建设工程。继续在机关、社区、企业推进低碳示范载体建设。低碳机关建设:全区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带头倡导低碳生活,加强教育宣传,使用节能环保型设施设备,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低碳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环保宣传、环保实践等社会公益活动。低碳社区建设: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突出各社区工作特色,鼓励社区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回收使用,通过补贴方式为居民更换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灯,积极开展低碳宣传活动,提倡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减少购买、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商品。低碳企业建设:优化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能源消耗;开展节水技改,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通过循环利用间接冷却水、工艺水等技术,使用水重复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利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使用量。(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发改局、经信局、水利局、建设局、城管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碳排放指标管理体系。年初根据各镇、开发区、街道潜力分析设定总体减排目标,给各单位设定相应的压降指标,每季度对本区域的碳排放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年终对压降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在新引进项目、扩能项目落地之前,对照各单位碳排放指标压降标准,严格评估审查新增项目的碳排放情况,原则上项目所在单位必须在现有碳排放指标压降的基础上,才能新增项目,而且新增碳排放总量必须低于压降排放总量,确保各单位碳排放总量的逐步降低。

  (二)建立项目能效比评估体系。参照《工业能效指南》标准,将综合能耗当量值、万元产值能耗、万元增加值能耗等能效比评估指标,纳入固定资产项目前期评估内容,超出标准的项目予以否决不准入,低于标准10%以内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要求企业投产后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做好竣工验收、节能降耗等工作,加大控制高消耗、低产出企业落地。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从低碳节能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优先利用清洁能源;适应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节约能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减量化;建立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节能减排。建立企业参与低碳工作的公布平台,结合设备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碳汇林认养、太湖水保护、蓝藻打捞、社会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工作,列出参与清单,发布参与信息,明确参与途径,引导全区新增企业、上市及存量企业积极参与低碳社会建设,抵消其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碳排放。

  (四)建立低碳目标考核体系。将低碳社会建设工作任务列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的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部署推进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低碳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衔接,形成例会、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且大力开展低碳社会建设的宣传,加大对省、市、区鼓励和扶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宣讲,普及低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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