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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29 12:20:36 方案 我要投稿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知识产权融资的服务和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融资健康有序发展,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升企业品牌效应,根据《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政府、银行、金融担保机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建立和完善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有效缓解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营造良好的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产业发展动力从由投资导向型向创新导向型转变,从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各项工作。成立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的指导工作,以及贷款贴息资金专项、中介机构扶持补贴支出的审批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x( 副区长 )

  副组长:林x( 区府办 )

  梁x(区知识产权局)

  刘x(区经贸局)

  成 员:xx xx xx

  领导小组在区知识产权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联系等具体工作,设置如下:

  主 任:梁x(兼)

  副主任:岑x(兼)

  成员单位: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局、财政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安排

  (一)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作体系。每年年初,由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专题讨论当年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在试点期内,发挥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具体落实工作任务。

  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与区知识产权局共同制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导性意见,区经贸局、财政局、工商联、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各金融机构参与讨论,20**年上半年完成。

  (二)研究和制订《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扶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资金对我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予以贴息,以及对参与质押融资工作的中介机构予以补贴扶持。

  由区知识产权局与财政局共同研究制订,20**年3月1日前完成。

  (三)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数据库”。提供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行业技术专家、相关法律专家等专业资源,为质押物价值的真实、客观、准确评估以及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提供专业支撑。

  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提出指导意见,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由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承担建设,20**年5月1日前完成。

  (四)建立“南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动态数据管理库”。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各环节情况和数据进行登记,及时更新,对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质押担保、合同登记、质押物实施公开透明管理,有效监督项目运行以及质押物异常变化的情况,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在线服务。

  由区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经贸局、工商联提出指导意见,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数据库由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协同金融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建设,20**年基本建成。

  (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信用及风险控制体系。在企业申请贷款阶段,选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通过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以及其他质押融资中介机构的辅导和培育,提高企业融资的申请资质;企业融资项目需经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展贷前调查,提交贷前调查报告,通过区知识产权局预审后,再向银行推荐申请贷款;对企业融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和融资中介机构补贴,减少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还贷风险;发放贷款后,企业须按照平台风险控制体系标准,在内部建立贷款使用监督机制,并应协助银行对该笔贷款的正常用途进行定期追踪和监督;质押融资风险由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资产评估公司、第三方担保机构共同承担,一旦发生企业逾期不还贷款,上述相关三方应充分利用各自资源积极协助银行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及时把质押物转让或拍卖,实现对质押风险的有效控制。

  以上工作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提出的具体意见逐步推进,20**年形成基本模式。

  (六)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学习班。每年组织区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工作人员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由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共同组织。

  (七)举办融资项目推介会,建立银、企之间的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以及其他质押融资中介机构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开展辅导和培育,组织企业融资项目向各银行进行推介。

  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组织实施,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征集相关项目向银行推介,每年1?2次。

  (八)开展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每年选择一批我区主要行业(陶瓷、铝型材、家电、纺织、平板显示、电光源、半导体照明、新材料、软件及动漫等)的'名牌企业及专业镇,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专业镇集体商标,通过具有资质和知识产权评估经验、与银行达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工作协议并已纳入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开展价值评估,依照《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扶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给予补贴,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每年由各成员单位推荐相关企业及专业镇项目,由南海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具体组织实施。

  (九)参照《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共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把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纳入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有效监督和制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的不良行为,实现知识产权融资健康有序发展。

  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经费支持

  为保障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试点期间在南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万元(两年共800万元),用于:

  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扶持补贴;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数据库建设及运行;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动态数据管理库建设及运行;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培训;

  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推介会;

  专业镇集体商标、企业名牌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运用推广等项目支出。

  五、评价与考核

  评价与考核主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第三点中的9项工作内容及分工安排的进展以及经费落实情况,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和完善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人民银行南海支行、金融机构、质押融资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协调机制。

  (二)试点工作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发挥放大政府的财政资金效能的作用。

  (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引导作用。企业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施情况。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人才储备、引进和培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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