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3 07:55:0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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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深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当前红盾护农行动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监管效能,着力提升农资监管工作水平,根据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直属(分)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切实把红盾护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查找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和边界不清等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以实现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履职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将加强日常监管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相结合

  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所)的作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一要从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年检、验照,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监管制度,进一步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经营主体预先赔付”等一系列制度。严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行为。严查利用各种广告,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行为。严查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二)将加强日常监管同监控农资商品质量相结合

  各地要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适时开展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不定向监测。及时将质量监测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对不合格农资商品迅速组织立案查处,同时积极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市场。

  (三)将加强日常监管同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治理相结合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紧扣农时,继续在春耕、夏播、秋收秋种时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监管,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一是深入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化肥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是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识标签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督促种子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种子进货查验重点,种子外包装标签必须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

  (四)将加强日常监管同建立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体系相结合

  各直属(分)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服务为目标,以督查为手段,将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与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相结合,一方面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预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其加强自律,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要督促和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登记、索证索票(进货、销售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不合格农资清查退市等管理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的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五)将加强日常监管同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助推农资连锁经营相结合

  各地要充分发挥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农资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要按照省局要求对2011、2012年评选出的省级、市级、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展开全面自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监督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确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县级农资示范店应予摘牌。省局、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省级、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抽查,确保农资经营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地要积极扶持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强化一个龙头、打造一个品牌、编织一个网络、建立一套制度、形成统一市场的“五个一”的模式,布点建网开展连锁经营。要督促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中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评选省农资连锁示范企业,提高优质农资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

  (六)将加强日常监管同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2013的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直属(分)局要按照总局的《关于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局部署稳步推进。首先要夯实基础数据,要严格按照《农资市场监管数据标准》,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功能指南》,切实抓好系统建设和整合,把农资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建立在工商综合业务平台之上,融合于整个工商业务软件之中,实现与登记、执法办案、12315消费者举报,企业信用分类等业务应用系统的相互关联,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着力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可追溯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盾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直属工商(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市局将适时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和技能竞赛,强化学习氛围,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注重宣传。各地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共同开展工作。还要注重加强内部科室部门之间的协作,发挥工商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要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咨询、维权活动,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农资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辩假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直属工商(分)局要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分别于2013年5月28日前将1至5月统计数据和工作小结,10月28日前将1至10月统计数报和工作总结报市局市合处李婧邮箱。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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