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08 12:46:4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处2013年度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办事处党工委、行政研究决定启动我处2013年度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现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满足农村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提高全市农村参加合医疗的人口覆盖率、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建立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向农民群众提供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农合资金效益,让广大农民享受更多医疗实惠。

  二、组织领导

  1、成立街道办事处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筹资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居)委会也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参合农民个人筹资的宣传发动、基金收缴等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目标

  1、确保全处参合农民知晓率达100%;

  2、确保全处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四、筹资标准

  1、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以户为单位)60元/人年,中央、省、市、四级财政配套280元/人年,共计340元/人年;

  2、从2013年4月起到12月底止,向全处参合农民收缴2014年度个人参合部分。

  五、工作措施

  ㈠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

  1办事处于2013年4月上旬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人员为各村(居)委会支书、主任分管卫生的副职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处属各单位负责人。

  2、各村(居)、组层层召开筹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时间在4月上旬完成,各组要召开群众大会,要求各级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可查,并抽查部分群众了解会议贯彻情况,同时下发《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3、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及处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㈡资金筹集及汇总阶段(4月中旬至10月下旬)

  1、处、村干部要进村入户做好基金收缴,并开具票据,处财税所统一汇总后划拨到市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

  2、五保户、优抚军人、特困残疾人(经民政、残联认定)等弱势群体由市财政分别从民政、残联等相关经费中全额代缴。

  3、两女户家庭、独生子女户家庭及失独家庭(经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认定)等计生家庭由市财政从生育关怀资金中全额代缴。

  4、鼓励处、村(组)集体企业、个人业主为60岁以上老年人或全村资助参加合作医疗。

  5、市合管办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常年缴费窗口,配合办事处收取参合资金,采取从补偿收益农户中扣除2014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部分,补偿金额达500元以上的一律以户为单位扣除并及时办理参合手续。

  6、10月底,各村(居)委会要按程序做好登记造册、筹资工作,上报到办事处汇总。

  六、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办事处与各村(居)委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要求。实行“四包”责任制,督促宣传发动及筹资工作的落实。

  2、广泛宣传。要针对当前农民群众思想上的顾虑和认识上的误区,重点宣传新农合的相关政策、措施、目的和意义,尤其要向农民朋友讲清楚为什么今年要征收个人参合资金、讲清楚今年是收明年的参合资金。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和典型性,准确解答资金筹集和管理、补偿范围和比例、报销程序、公开公平等农民群众关心的事;特别是让群众熟悉个人拿小头、政府出大头的筹资政策和低付出高回报的补偿政策。要选择一些补助数额比较大、比较突出的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典型引导。

  3、严格政策。必须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不得强迫农民缴费。不得在基金没有收到位的情况下强迫卫生院、处、村干部和乡村医生代缴垫付。资金收缴要如实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费收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参合基金。

  4、做好培训。办事处将与4月中旬组织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筹资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各村(居)委会分管副职和业务骨干。

  5、保障经费。处、村(居)委会都要投入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财经下拨的工作经费将按照工作状况足额下拨至各村(居)委会。

  6、强化合作。处文卫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全处新农合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工作;处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切实强化农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职责;财政所要做好专项票据的收取、发放工作,加强对新农合基金收取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民政办要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解决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家庭参合和医疗救助问题;派出所要协助做好参合人员的户口界定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收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村(居)委会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村干部包组的包干责任制;其他相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责任加强配合,确保全处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督查。办事处将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查小组,抽调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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