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29 08:29: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方案集合8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作方案集合8篇

工作方案 篇1

  由于近期我院安保科,在省暑期安保维稳督导组到我院检查安保工作时,督导组成员手拿一瓶不明液体在东门诊大厅随意走动,安保值班人员警惕性不高,未上前质询。对此问题,我院对安保科工作加强了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方面的培训,采取措施如下:

  1、对在我院的保安员进行调整,对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安保人员的数量,并对该岗位执勤同志进行岗位督导。

  2、对于我院管理上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值勤,对于我院的值勤制度和上级督导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认真遵守,以便做好我院安保工作。

  3、安保科科长加强岗位巡查,随时了解情况,不能出现脱岗、空岗、睡岗等现象。

  4、安保科科长不定时的对各个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岗位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上岗时所有值勤人员不能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书报等现象。

  5、安保人员值勤时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得在规定活动范围内值勤,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科长或院方领导安排,上厕所时必须有人替岗才可离开。

  6、我院要定期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今后每一名 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

  7、安保科科长每天把安保工作向院方汇报,院方及时做到正确的处理。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对安保人员的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且认真履行,并将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让安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工作方案 篇2

  今年中秋节恰逢国庆期间,同时将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我县将迎来最长的国庆黄金周假日,旅游观光游客较为集中,食品消费需求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日,向国庆60周年献礼,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继续发扬暑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精神,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为载体,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目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监测分析,做好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期。

  工作目标

  国庆、中秋期间,采取特殊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加强蔬菜、牛奶、熟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安全预警和监测。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把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关键节点。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宾、疗、招等重点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类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食品安全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餐饮、小商店、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安全保障目标。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推进按标生产。一是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基地)做好生产记录。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渔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林、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溯制度,抓好生产基地周边环境的监测,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要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质监部门要突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统一企业建档内容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严把生产关键控制点,确保生产工艺符合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月饼、饮料、熟食肉制品等节令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合格食品出厂销售。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采取签订质量承诺书,限制销售区域的办法,加强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完善生产设施,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别要做好糕点、熟食肉制品、海产品等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没有QS标识28类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追溯不合格食品生产源头,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继续巩固蔬菜、生猪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严格落实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大检测密度和频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诚信和自律制度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工商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好流通领域食品进货查验、进货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加大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自律制度。二是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大力规范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强化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做好生鲜易腐食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商务、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严把生猪入场关,做好生猪屠宰全过程的跟班检疫,严格落实“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抽检频次和密度,严格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害肉和注水肉上市销售,净化肉类市场,确保肉类市场规范有序。四是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各项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强化对休疗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乡村旅游点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县城区小餐馆、小食堂、户外餐饮点的日常管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县城区、各旅游景区周边市场、餐饮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日常检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时令食品和鲜活食品等与节日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小摊点的整治力度,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的监测、巡查密度,发现含有违禁成分的农副产品,要立即查封、退市并追溯源头。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餐饮企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开展动物产品和散装食品等高危食品的整治。加大动物产品药残的检测密度,狠抓养殖、屠宰、批发、零售关键控制点,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针对散装食品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合格食品销售。四是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网络平台的作用。要发挥好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作用,全面受理,妥善处置社会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五是狠抓大案要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和规范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对大案要案要从快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件要集中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是实现食品安全预警的重要手段,必须把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放在首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测密度和频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源头的监测。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上市前农药残留的田头快速检测和畜禽疫病的监测及畜禽、水产品等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林业部门要抓好果品农药残留的质量监测工作;质监部门要督促各类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出厂前的检测程序,做到每批必检,合格一批出厂一批,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二是农牧水产、工商等部门要抓好批发和配送环节的检测工作。加强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加大检测密度和频次,做到逐车次、逐品种、逐批次实施必检,确保质量安全。三是农牧水产、林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动态抽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在抓好食品质量定期抽检工作外,要根据节日食品市场特点加大对熟食肉制品、蔬菜、畜禽产品、鲜活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密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随机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管理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杜庄工业园管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严密排查;各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做好职能衔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协调,确保高效运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多协调,勤沟通,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汇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三)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积累良好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务于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总结报县食安办。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有序,根据《关于对商业城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的函》(莆涵公消[20xx]4号)的建议要求,我委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治理工作按照“联合整治、自律疏导为主、行政强制为辅、分类分期、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联合作协下,做深、做细、做实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确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治理内容

  1、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按照《20xx年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力争对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全面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杜绝新的“三合一”场所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副食品(茶叶)批发市场要开展全面位的综合整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措施,督促整改。整治期间,治安联防队要在茶叶批发市场增设5号执勤岗,加强对市场夜间的巡查,安监部门要指导茶叶批发市场安保人员做好巡查,做到严防死守。(责任单位:各网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电气线路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在20xx年对一期、20xx年对二期的平行线改造的基础上,结合今年一期基础设施改造的机会,进行进一步的全面疏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联系电力部门及时化解消除隐患。户内线路在区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虽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问题依然不少,各网格要再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全面排查,并将情况如实以每月《安全隐患排查表》上报。安监部门要认真汇总,适时组织消防、公安等安委会成员单位,邀请电力专业部门对上报电气线路隐患情况进行认定,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商户)采取断电等进联合执法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消除电气陈旧老化和私拉乱接等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网格,管委会安监室)

  3、开展城市管理大整治活动。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以城建中队为主,管委会城管办、社会办、治安联防队要密切配合,加大“两违”行为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清理。同时要加大占道建筑物及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法清理占用公共空间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大型遮阳棚等临时搭盖及附属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用道路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占、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做到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确保救援通道的畅通。(责任单位:城建中队、城管办;协办单位:治安联防队)

  4、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由涵西派出所牵头,城建中队、城管办、治安联防队等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单位要全力配合,以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为切入点,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期、二期大门口及主干道的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的行驶秩序,严格查处乱停乱摆、随意调头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管委会城管办要做好一期、二期主干道等主要路段交通标线及停车位的划线工作,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要做好应划尽划,尽可能为商户创造便利条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涵西派出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办单位:城管办、城建中队、治安联防队)

  5、开展消防器材检测和培训工作。由管委会安监部门牵头,邀请消防、公安等专业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各企业、加工厂、商铺等单位,对灭火器、应急灯、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开展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器材大检查活动,检查一家过关一家,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数量、质量双过关。同时做好消防安全及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沿街店铺人员由社区负责组织召集,各企事业、加工厂由管委会安监室负责组织召集,邀请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强化培训,做到“三懂三会”(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品及原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安监室、社区居委会)

  四、时间步骤

  治理工作从20xx年1月21日-4月30日,为期3个月。

  本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个专项整治,由各责任单位分别展开交叉进行,注重实效,不统一步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把整治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确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取得实效,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始终,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强监管,巩固成效。管委会要建立与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合力。要把各项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逐个整治、逐一过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关于xx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资助面按上级文件规定为上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确定,低保户学生,每学生1250元,其他类型的贫困生每学生600元,按学期发放),特订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成立学校助学管理机构:

  组长:林xx

  副组长:吴xx

  成员:白xx、各班主任。

  二、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资格认定、流程和名额:

  1、学校在教工会上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全校高中部宣传发动,然后由学生自行申请;

  2、贫困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生所在村委审核盖公章;

  3、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和学校行政共同审核全校各级各班上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确定受政府资助学生;

  4、总名额131名(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所分配名额):高一级:34人;高二级:44人;高三级:53人。

  三、公示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各班公示,师生代表签名;

  2、学校公示栏公示。

  四、各班班主任找已提出申请而又未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谈心,说明情况,并鼓励这些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xx中学

  xx、10、24

工作方案 篇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南部一条重要交通要道,沿线两侧商机凸显,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两侧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部署要求,集中攻克南出入口环境顽疾,进一步提升整体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基调,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出成效的总体思路,对开展道路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挂等影响整体形象的突出问题,改变脏、乱、差现状,提升道路整体环境,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方法步骤

  环境整治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近期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着力解决道路两侧脏乱差的问题,建立干净、整洁、规范的经营秩序,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远期结合宅子片区和南关片区开发建设,对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拆除道路两侧破旧房屋,合理规划道路两侧产业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打造南部景观大道。

  近期工作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3日)

  区政府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相关街道镇各抽调4名工作人员和1辆巡查车,沿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利用发放宣传材料、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告知经营业户整改内容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取得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自行清理拆除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在前期宣传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基础上,鼓励违规经营业户自行清理整改,有关街道镇要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争取违规经营业户的支持,通过业户自行整改,减少集中清理阶段的工作量和经营业户的损失。

  (三)集中清理拆除阶段(6月1日—6月20日)

  从各有关街道镇、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队伍,对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整改的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及乱贴乱挂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于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予以解决,做到不留空档、不漏死角。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有条件的路段设置绿化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同时,各相关街道镇、社区村要研究长效管理的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三、具体任务目标

  (一)拆除乱搭乱建

  整治内容:拆除沿线各种外接棚厦,查处扒窗改门、外扩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法乱建行为,拆除各类随意搭建的简易小商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实体围墙(栅栏)。

  整治目标:实现路段两侧无违章棚厦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临时建筑物,坚决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二)规范乱摆乱卖

  整治内容:对道路两侧店铺的商品外摆、占道经营、乱设小摊点等现象坚决予清理;建材市场、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对无合法经营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合法经营手续,但严重占压红线、有碍观瞻的集中清理,退路进店经营。

  整治目标:实现无乱设摊点、店外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道路两侧的建材、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得到彻底治理,无占压红线经营,无有碍观瞻现象。

  (三)清理乱堆乱放

  整治内容:彻底清理道路两侧沙堆、石堆、瓦堆等建筑垃圾,清理农田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治目标:实现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垃圾随意乱倒乱堆现象,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

  (四)整治乱贴乱挂

  整治内容:拆除路段两侧影响市容的不规范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门窗以上至楼顶部位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清除各类落地灯箱。

  整治目标:实现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统一规格,统一设计,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整齐美观。

  (五)进行美化绿化

  整治内容:沿途相关街道镇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垒砌路沿石,设置绿化隔离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目标: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道路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四、责任分工

  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镇为主,部门配合、分区域实施。

  有关街道镇及村(社区):是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说服动员、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街道镇负责建立起本级及村(社区)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专人,落实管理责任。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对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考核,配合参与整治行动。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和用地性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规划监察支队: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负责对违法建设的发现、查处,负责下达拆除的有关手续,组织和参与违法建设拆除行动。

  区爱卫办:配合整治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及环卫设施落实工作。

  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道路环境整治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广告牌匾等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道路两侧的工商营业许可的查处工作,负责对道路两侧店铺、摊点、收购点等的合法经营认定工作,依法对违法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环境整治的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对卫生经营许可的查处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

  区民宗局:负责协调做好旧货市场少数民族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尽快搬离,化解社会矛盾。

  五、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环境整治涉及路线比较长,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各有关部门、街道镇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协调、调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街道镇、部门、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简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对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规划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调度督导。为确保环境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天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汇总。各有关街道镇及时分析问题,现场办公,确保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推进。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区城市环境指挥部将把整治情况作为年底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部门、有关街道镇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整治完成后,对组织严密、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以严格的考核奖惩,进一步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工作方案 篇7

  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是我镇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镇将从年上半年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建绿色社区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意识,变革价值观念;提倡绿色消费,共建绿色文明。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广大居民自觉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切实改善我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镇政府成立中堂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协调创建绿色社区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应良同志担任,成员分别从环保分局、宣教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基本内容和条件

  绿色社区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环境美化、环境质量、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特色等七大部分,既有硬件要求,又有软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标准》。

  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为:以已建成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00户家庭或1500名居住人口。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材料环保化,能源消耗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环境建设生态化,公众参与制度化,消费行为绿色化。

  四、实施步骤和考评办法

  本着“谁条件成熟,谁争先创建”原则,经初步调查研究,我镇确定潢涌村为今年创建绿色社区对象,按照建立机构、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申报、检查验收、命名表彰和复查的步骤进行。

  (一)完善机构阶段:年 月,按照有关要求,成立潢涌村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创建绿色社区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 月,制定可行的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社会氛围。

  (四)创建自查阶段:年 月初,按照创建“绿色社区”的软、硬件要求,潢涌村落实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加强自查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并上报镇创绿办。

  (五)创建申报阶段:年 月,对照考评标准,协助潢涌村填写《东莞市绿色社区申报自评表》和《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申报表》,经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评、验收后,报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受理公示阶段: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根据考评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申报单位要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同时,申报名单将在东莞环保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考核命名阶段:年底,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实地察看、检查档案、问卷座谈等。符合考评标准的,授予东莞市绿色社区称号,并从市级绿色社区中择优向省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

  (八)长效管理机制:东莞市绿色社区每年评选一次,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创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保证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二)建立制度,加强交流。要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分阶段分重点报送创建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信息交流,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运用媒体,广泛宣传。利用广电站、宣传册子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创建“绿色社区”意义和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并以点带面,推广“绿色社区”创建经验,营造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8

  本文目录20xx创卫工作方案班级创卫工作方案“爱卫、创卫”工作方案为了加强我校的创卫工作,我校在开学伊始,在原有创卫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对我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及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人员认真抓,使学校的创卫工作能够责任到人,形成领导重视,教师学生积极配合参与的良好局面。为了使***学校在新学期的创建卫生学校的工作更加出色,特制定度***学校创卫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众所周知,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全校师生动员起来,形成全员、全民动手的态势,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卫工作的落实。只有落实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校广大师生了解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才能将这项有意益的工作做好、做强。

  二、落实工作制度

  在新学期的学校创卫工作中,切实做好创卫工作,我们要落实以下工作制度。

  1、卫生包干制

  创卫工作实行划区包干,明确职责,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学校办公室、宿舍、走廊、厕所等,无卫生死角。

  2、检查评比制

  对学校的各个分担区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每周不定时的抽查,每月公布评比成绩,促进全校各年级、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的尽职、尽责。

  3、考核奖惩制

  把卫生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4、宣传报告制度

  认真宣传除四害、讲卫生、防疾病、保健康的卫生常识。要求全校师生以身作则,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督促。

  三、开展创卫工作的具体措施

  1、利用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进行创卫宣传。学校定期更换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其内容丰富多样,知识面广,深受学生的喜爱。例如:创卫知识、健康知识、控烟、禁毒、艾滋病、道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人权等等都有所涉及。

  2、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借助全校师生大会、团委例会、班会、课堂等时机,采取“国旗下讲话”、“倡议书”、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利用学校创卫专栏、健康教育专栏、班级墙报、团委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创卫知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常识及食品卫生法等,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环保、节约活动,使师生自觉树立环保、节约意识。

  帮助师生转变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让更多的学生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实现更加科学、理性、文明的健康生活。

  4、给学生、教职工发放创卫知识和卫生知识宣传材料,发放创卫知识问卷与健康知识问卷,在学生、家长和老师中开展创卫与健康知识竞赛,给全校师生印发“创卫知识问卷”和“健康教育知识问卷”,提高师生对创卫知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完善制度,开展特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

  1、在校内设置“校园文明监督岗”。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集中和分散、有组织和自发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在下课和放学期间以及晚上休息前,文明监督岗的执勤人员要出现在全校的各个角落。监督学生日常行为,例如:维持打饭打水秩序、不随地扔垃圾、检查学生一仪容仪表等,帮助学生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

  2、学样要制定一天二清扫,一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的长效机制,全校师生要人人动手将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办公环境打扫干净,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每周的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在卫生保洁方面要制定整改措施,做法是将校园划分成块,分别由班级管理,班级再将责任落实到人,文明监督岗执勤人员全天保洁,效果良好。

  3、学校团委、学生会要开展“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创和谐校园”演讲赛、诗歌散文朗诵比赛、创卫征文征画、法制报告会等各项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创卫知识,使学生知荣明耻,提高自身,做文明青年。

  4、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用学生们的创卫知识和行动带动和影响家长,小手拉大手使全社会人人宣传创卫、人人参与创卫,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学生们利用假日和家长共同开展环境治理、搞卫生、清理家庭卫生死角、进行卫生防疫、消灭“四害”等。

  希望能通过此工作方案,能切实做好度全校创卫工作,并为我市早日跨入国家级卫生城市行列做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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